嚴打!私募殼亂象叢生

從今年兩會就開始熱議的“金融控股公司難逃監管覆蓋”的預期有了眉目。4月27日,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要求:“限制企業過度投資金融機構”,“不符合規定的,逐步加以規範”,這一規定指向擁有多張金融牌照、涉足多個金融領域的民營金融控股公司。

隨著監管收緊趨勢逐漸明朗,民營金融控股公司反應迅速,海航系、中植系、明天系紛紛剝離相關業務,“主動瘦身”,這有助於我國金融監管進一步落地。

影響惹爭議

過去幾年中,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國的發展步伐顯著加快,除銀行、保險和證券等金融機構相互滲透綜合化經營外,相當數量的非金融主體也紛紛涉足其中,形成了數量眾多、遊離於監管之外的各類金控平臺。

由於我國金融主管部門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定義還沒有明確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大致上被認定為由一家母公司控股,母公司至多從事一種金融業務,各項金融業務由子公司獨立經營,涵蓋的業務範圍很廣泛。

在金融領域佈局最為全面的明天系,控制著大量的上市公司及中間影子持股公司,其所持股的金融機構,幾乎在每個金融子行業都擁有旗艦型企業,所控股的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合計已超過3萬億元。

藉助對國內經濟形勢的敏感預判和較少約束,民營金控公司紛紛跑馬圈地,大幹快上金融版圖,他們往往“不顯山露水”,大多通過隱性關聯企業完成,加上企業內部保密機制、公關控制,媒體很難獲知信息,因而未能引起外界太大關注。

即便民營金控公司的“退潮”會造成業績損失,但金融控股公司尚處於初級發展階段,非金融企業對所投金融機構的管控普遍比較鬆散,並未發揮金融綜合化經營的優勢與合力,產融結合的程度也存在較大的差異,對集團整體業務可以說影響不大。

但目前也有多家金控公司放出準備出售旗下核心金融資產的消息,其中不乏業績良好、規模完善的優質資產。箇中滋味,唯有自知。

根據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行長白鶴祥在兩會議案中引述的數據,截至2016年年末,有近70家中央企業擁有各類金融子公司共150多家,有28家民營企業持有5家以上金融機構的股權。

關聯交易催生高風險

講到民營金融控股公司,不得不提到德隆系的崛起和幻滅。2004年,由於規模過度擴張,股價非正常操作,導致資金鍊斷裂,德隆系陷入了財務危機。號稱“最後一個大莊”的德隆系倒塌,讓人們驚醒,如果不能在金融監管制度和法律體系上完善、補充,下一個德隆也許還會出現。

黃志龍表示,一般而言,民營企業與旗下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往來,都可稱為關聯交易,關聯交易不但可能放大金融業務的風險,更可能因為關聯交易的不透明,導致金融風險在關聯企業之間相互傳染,形成系統性金融風險。

金融控股公司是跨行業、跨地區的多種金融機構與金融業務的綜合體,在金融市場上同時擔任多種角色,如融資者、投資者、信息提供者等。為了具體金融業務的發展,金融控股公司不可避免會犧牲其他業務或金融消費者的利益。

與分業經營相比,從事綜合經營的金融機構規模龐大,幾乎涉及金融業各個領域,隨著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張和業務範圍的不斷拓展,將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權力集中,形成金融寡頭壟斷,從而降低金融機構改善服務質量的動力,損害市場公平。

牌照未必是保命牌

金融控股公司都有一個相似點,就是不遺餘力、不計成本地購買金融牌照。配合即將開展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動向,金融牌照究竟是合規經營的“尚方寶劍”還是阻礙發展的“燙手山芋”,引起了眾多猜想。

近日,廣州市金融工作局出臺《廣州市決勝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文件中提到的類金融機構監管是一大亮點。

5月28日,首批金控集團監管試點5家機構最終浮出水面,分別是招商局集團、螞蟻金服、蘇寧金融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和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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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牌照管理的核心在於准入門檻,按照系統性金融風險管理理論,金融風險傳染的可能性會更大。尹振濤認為,即便金融控股公司本身擁有其他牌照,發行新的牌照,具體要求也會更加嚴格。

黃志龍建議,民營金控公司當務之急應當要保證旗下各項業務合規,符合監管的各項規定,其次要堅持做到持牌經營,同時要控制關聯交易的規模和比重,強化信息披露,提高資本充足率水平,控制各項金融業務的槓桿水平。

監管最後的真空地帶

實際上,關於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大網”,在2017年7月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已經定調,金融業必須持牌經營,必須納入監管,必須實現監管全覆蓋。作為監管層關於“將所有金融業務都納入監管”態度下的最後一塊“真空地帶”,制定統一的監管規則是規範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的前提,也成為當下最為急迫的工作。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分業監管體系改革滯後於金融機構實踐,無法從根本上滿足金融業綜合經營的本質要求,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金融業綜合經營的持續發展和效率提升。

“宏觀層面,組建國家宏觀金融風險預警系統,主要負責全國範圍內金融控股公司的風險監測、預警以及國際金融風險走勢監測;微觀層面,結合互聯網金融與大數據技術,建立地區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系統,根據宏觀層面的預警監管指令,加強本地區金融機構風險的早期預警,及時提供科學的預警信息,真正發揮金融監管機構未雨綢繆的作用。”黃劍輝如是說。

在管理體制建設上,黃劍輝表示,各類金融機構在開展綜合經營業務時,監管部門需要督促集團構建對外綜合、內部隔離的總分結合式管理體制。對監管部門而言,根據金融業務差異可以分別頒發不同牌照,對各業務之間的投資、融資、合作等設定限制措施。對金融企業來說,設立金融控股公司內部的資金防火牆、業務防火牆、信息防火牆等自律防火牆,能夠降低內部風險傳導,防止不同金融業務之間的利益衝突。

對於未來民營金控公司的發展趨勢,朱建軍表達了樂觀的態度,監管落地後,行業馬太效應增強,過去單獨靠著做大控股企業股東的方式將不復存在。

“目前我國信貸貨幣資金體量達到了14萬億,在流動性過剩的情況下,資金在銀行間‘空轉’問題嚴重,民營金控公司發揮產業優勢,迴歸實體經濟,也是監管機構的一個指引方向。在金融市場的細分領域,民營金融公司產業鏈釋放了更多活力,恢復‘單身’的金融機構增加了差異化經營,就資本市場而言,此類機構應多多益善。”朱建軍補充道。

除此之外,金融法律法規是金融業安全運行的重要保障,也是金融監管部門依法行政的基礎。目前,我國對金融業綜合經營的監管立法尚屬空白,專家建議,有關部門需要抓緊研究國際經驗,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儘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使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和監管有法可依、有據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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