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被执行人向法院“自曝”有房,没想到后面发生的事……

法官,我在杭州有套房产,是我个人独有的,现在就这套房产向法院申报,保证该房产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

这话乍一听仿佛还觉得被执行人很配合法院工作?可是之后发生的事儿,却让人惊掉下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热点|被执行人向法院“自曝”有房,没想到后面发生的事……

原来,36岁的郑某是温州市区人,2016年6月,因向朋友陈某借款42.5万元未还而被对方起诉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同年6月21日,双方达成调解,郑某承诺将在2016年7月1日、20日偿还上述款项。

由于后来郑某未履行承诺,陈某向鹿城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郑某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017年12月,郑某被法院司法拘留之后,表示愿意还款,随后便和陈某达成执行和解。陈某心想,这次郑某应该会遵守自己的承诺,便向法院申请将郑某从“失信黑名单”中撤回。

今年5月的一天,郑某拿着一叠材料到鹿城法院,向执行法官出示了位于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的一套面积为131.48㎡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然而,接下来的事却出乎了法官的意料。

“你可以扫码看看。”郑某对法官说,可以扫描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上附的二维码,根据扫码显示的内容,信息与房产证一致。

“这套房产是杭州那边的人欠我钱,后来抵债给我的。”郑某说,自己还看过房子,房子已经腾空了,打算处置这套房产之后,先把在法院的案件结了,再去小额贷款。

执行法官随后根据上述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相关部门并没有上述房产信息。郑某很有可能是拿着虚假材料向法院申报。执行法官再次找郑某进行谈话,郑某仍狡辩存在这样的房产。

“如果你不如实说明,伪造材料向法院虚假申报财产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法官再次向郑某释明。

听到构成犯罪,郑某觉得再也瞒不住了,只得说出自己为什么“无中生有”,虚假申报的原因。

“债权人一直逼着我还钱,所以没有办法。”郑某说,今年5月,他还了陈某8.2万元,钱是从朋友处周转过来的。对于伪造房产证件同时虚假申报财产,涉嫌犯罪的事情,他也是清楚的,实在是没有办法,表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近日,鹿城法院决定对郑某采取司法拘留,并将案件的相关情况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既是强制性的义务,同时也是其脱离“失信”枷锁的重要手段。不少执行案中,一些被执行人对此持漠视态度,有的拒绝申报,有的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也有的不如实申报,这不但干扰了执行的顺利进行,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拒绝报告其财产状况,或者作虚假报告,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罚款、拘留处置,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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