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的事情是這樣的,有一杭州小夥在網上發帖吐槽:自己被女友嫌棄一個月2000養不起她,
小夥說他22歲在某機關單位上班,賺錢的確少,但以後的路還長,姑娘卻嫌棄一個月2000養不起她。
姑娘說:我買鞋子買衣服買褲子,都不是那種地攤貨。最便宜的口紅150,最貴的500一隻。請問你拿什麼來養我?
小夥說:我在機關單位上班,以後路還長。你爸去世我都不嫌棄你,你還嫌棄我一個月2000養不起你?
那麼問題來了,在如今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你認為月薪多少能養得起女朋友呢?
買衣服500+普通化妝品300+日用品200+日常約會500+朋友聚會400+存錢孝敬爸媽每月500
在一線城市,月薪五六千才能勉勉強強養活自己和不上班的女朋友,
想要活得好一點,月薪最起碼得一萬以上,如果你考慮買房結婚之類的話,還得另算。
千萬不要隨便說出那句“別上班,我養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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