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中區加強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監督

青海新聞網訊 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怎麼來監督?由誰來監督?近日,西寧市城中區創新監督方式,制定監督重點,將黨員幹部的監督從“八小時工作時間內”延伸到“八小時工作時間外”,督促黨員幹部繃緊紀律這根弦,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監督管理。

築牢“防火牆”,完善制度建設。健全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加強對黨員幹部用權用錢方面的監督管理,從源頭上控制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亂吃、亂走、亂交往和參與庸俗活動。開展家屬訪談、走訪等活動,瞭解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的愛好,對帶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分析預測,及時做好教育引導,防範和化解可能出現的問題。同時,建立典型案例定期通報制度,積極引導黨員幹部自覺約束“八小時以外”的言行,防止權利濫用和影響公眾形象行為的發生。

念好“緊箍咒”,認真履行職責。各級黨組織承擔對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監管的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八小時以外”監督的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瞭解掌握分管或聯繫單位的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和報告。認真落實監督措施,將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情況納入日常檢查監督內容的同時,作為黨員幹部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對同級黨組織履行“八小時以外”監督職責情況進行檢查,及時查處違規違紀和失職失責行為。

架好“高壓線”,強化責任追究。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嚴肅執行紀律規定,對違規違紀行為根據不同情況採用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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