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3歲少女失蹤1天後被證實已經遇害,這麼大的孩子你放心她單獨外出嗎?

圖圖什麼

海口市13歲女孩朱璟瑜到當地上邦百匯城玩,結果1夜未歸,後證實已經遇害。類似的少女遇害事件,最近看到的,聽到的太多了。

前幾天也看到一則新聞,某地一個初中女生,被熟悉的小學男同學強行拖至某空置房間,對女生連坎數十刀,並意圖施暴,幸好女生足夠機靈,雖然撿回一條命,卻造成了嚴重的心理陰影,而女生的媽媽上告無門,就因為犯罪的男生是未成年人。



作為女孩子,從小父母就應該教給孩子足夠的安全知識,像問題中的女生,是父母送孩子到遊樂城玩耍,卻沒有告訴孩子必要的安全知識,不要跟任何人單獨出去,即使這個人是同學或者任何認識的人。

我也有兩個小孩,不管聽到,或者在電視上看到任何關於安全的新聞。我都會不厭其煩的講給孩子聽,雖然現在流行的教育是讓孩子獨立,但是也要建立在孩子擁有足夠的安全意識基礎之上的獨立,否則,只有自食後果。



所以,我們在痛心的同時,更應該加強自身對安全的重視,也更應該教給提高安全意識


成長為自己

先說說我的情況吧,以前我初一,大概12歲,父母雖然允許獨自外出,但是每次去哪兒要先給父母報備,父母要求:

1.要知道具體地點,比如去新華書店還是同學家,當時我每週末下午1點會去新華書店,中間媽媽會來進來找我,或者在大玻璃窗外看一看,我是不是在某個角落坐著;

2.要知道回家的時間,比如下午出去,6點回家吃飯;

3.晚上出去回家不能超過9點,直到我高中畢業,真的從來沒有超過9點回家,被同學嘲笑了好久(#-_-平時晚自習爸爸會來接;

4.手機要開著,那時還用的小靈通,有情況先打回家,比如本來是去同學家,半路要和同學出去逛街,打電話回家報備看同不同意;

那時,每次出門都不耐煩,只覺得父母管得太嚴了,一點自由的空間都沒有,吵了兩回,可在父母的強制要求下,還是得做。慢慢的長大外出上大學,寒暑假回家,出門也同樣給父母報備。

直到現在,有孩子後,才深刻的體會懂得父母的操心和擔憂大兒子今年9歲,沒有讓他單獨外出過,有小夥伴也不行,身邊至少都有一個大人看著。

而且反覆的給他說,去哪先給爸爸/媽媽說,就樓下買個小零食也要說,雖然他小,有時候也露出一副“你別說別說了,我知道知道了”,但我知道他記在心裡了。

自我保護的意識深植在孩子心中不單純不犯蠢,隨著年齡成長,他會逐漸認識理解這好壞參半的社會,保持該有的警惕之心。

這就是父母的責任,做不到讓孩子活在溫室裡,就讓他學會面對!

話再說回來這小姑娘,晚飯時間,父母都沒打電話問問去哪兒了?到11點才發覺孩子沒回家?!只能說這家父母心太大,平時也這樣,沒出事不以為然,出了事只能後悔莫及!

為人父母,總不想看到這樣那樣的悲劇,願女孩在天堂安息,希望更多的家長引以為戒。


甜甜圈伐木累

大家寧願這是愚人節最大的一個玩笑,但是,現實很遺憾!

3月31號開始,13歲海口女孩朱璟瑜失蹤的消息就牽動著無數海口人的神經。

4月1號一大早,我在上班時看到了女孩遇害的消息,心情無比沉痛,替孩子的家人們感到無比惋惜。

3月30號晚上,13歲的女孩朱璟瑜被家人送到海口百匯城電玩城玩,當時她帶了手機和充電寶,到了晚上11點孩子沒有回家,家人聯繫她時發現手機關機,於是開始在網上求助,消息迅速擴散,有網友提供消息稱晚上8點多的時候女孩曾坐公交車到某小區去,說是有朋友相約著去拍照,結果,之後失聯並被證實在這個小區遇害。

目前,案件具體的細節內容還沒有對外公佈。但是,這個事件也給很多家長提了一個醒,13歲大的孩子,已經具備一定的社會交往能力,能夠單獨讓她們自己到公共場所去活動嗎?

我覺得可能很多家長是認可這樣的做法的。13歲應該已經上初中了,平日裡很多孩子都是獨自上學放學,而且讓他們獨自去參與到這些社會活動中,本身就是一種鍛鍊,對孩子的成長以及社會交往都是有好處的。

那麼,如何讓孩子進行這些社會活動的同時去規避相應的風險呢?

我想孩子的家長在這個過程中一定要做好背後的監管工作。雖然父母沒有陪伴在身邊,但是對於孩子的去向,和什麼人在一起等等一定要隨時瞭解,現在,13歲這麼大的孩子一般都有了手機,這就需要平日多提醒孩子,遇到什麼事要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家長。


比如這個13歲的女孩,如果當時她獨自坐車去八一小區時能給家長打個電話,我想做家長的很可能會加以阻止,畢竟,13歲的孩子心智並不成熟,對社會上各種危險的預判能力不強,防範意識也不高,我在日常工作中,就遇到過不少13歲左右的孩子,因為交友不慎,被拉攏到一些團伙中去參加違法犯罪活動的事情。所以,

把孩子放到社會活動中去鍛鍊,家長們要學會的是“放手”,而不是“放任”!

最後,願逝者安息,家人節哀,嚴懲犯罪嫌疑人!也希望更多的家長能吸取教訓,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讓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


圖圖什麼

大家好,我是一個一歲多寶寶的媽媽,希望與大家多進行育兒交流!


海口13歲少女失蹤1天后被證實已經遇害,這麼大的孩子你放心她單獨外出嗎?

我們先來看看事件起因:3月30號晚上,13歲的女孩朱璟瑜被家人送到海口百匯城電玩城玩,當時她帶了手機和充電寶,到了晚上11點孩子沒有回家,家人聯繫她時,發現她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聯繫不上。於是開始在網上求助,消息迅速擴散,有網友提供消息稱,晚上8點多的時候女孩曾坐公交車到某小區去,說是有朋友相約著去拍照。經過一天一夜尋找後,4月1號上午,警方發佈消息,證實女孩已經遇害,嫌疑人也已經落網。

如果是我對這麼大的孩子,我會先看看這個孩子的安全防範意識是否到位,再決定是否讓她單獨外出。我們不能因為這一個個案,就完全不讓孩子單獨外出,這樣也不免有點極端,而且可能適得其反,反而讓孩子無法與社會接觸,生活在象牙塔,從而在將來的某一時候,一旦脫離了家長的可控範圍,後果也是不堪設想。

我覺得我們學校少了一門最重要的必修課:安全知識。不管是日常生活安全(電、火、地震等),還是交通安全,社會安全等等,最好都系統的成一門專門的課程。要知道,什麼語文數學,音樂美術,最基本的安全不注意,都是白搭。人都沒了,這些學的再好有什麼用?

我們沒有辦法消滅這個世界上所有的犯罪分子,所有隻能讓我們自己足夠警惕,安全意識一刻不鬆懈。有的時候,只是一念之間的事情,改變的卻是一輩子的命運。

還記得之前的章瑩穎事件,章瑩穎作為北大研究生,心智足夠成熟吧?人也足夠聰明吧?結果被犯罪分子迫害。雖然上別人的車並不是件稀奇事,但是我們還是需要反思,是否有自己警惕性不高在裡面?

如果家長不放心孩子一個人出去玩,可以幾個夥伴一起相約,“

三個臭皮匠頂一個諸葛亮”、“人多力量大”還是有幾分道理的。犯罪分子總是喜歡找單身的女性下手,更不用說是單身的一個13歲社會閱歷不完善的未成年學生。將自己所有不利因素暴露在犯罪分子的眼睛裡,而且自己還沒有足夠的安全防範意識,那後果可想而知。


橙橙媽咪

4月1日早上,我得知海口13歲的女孩朱璟瑜遇害的消息,心情有說不出的哀傷與沉痛。她如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卻被喪盡天良的歹徒毀滅,心情無比沉痛,也替孩子的父母及家人感到無比惋惜。父母含辛茹苦的將她撫養到13歲,年少的生命忽然之間就沒了,父母怎不肝腸寸斷!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又是什麼原因使這個13歲的小女孩一人外出、命喪黃泉?

事件起因:3月30號晚上,13歲的女孩朱璟瑜被家人送到海口百匯城電玩城玩,當時她帶了手機和充電寶,到了晚上11點孩子沒有回家,家人聯繫她時,發現她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聯繫不上。於是開始在網上求助,消息迅速擴散,有網友提供消息稱,晚上8點多的時候女孩曾坐公交車到某小區去,說是有朋友相約著去拍照。



13歲海口小女孩朱璟瑜失蹤的消息一直牽動著無數海口人及網友們的神經。失聯之後,在4月1日早上被證實遇害,兇手已抓獲歸案。

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子,父母怎麼放心將她一個扔下不管?又怎麼讓她在一個人去參加一些社交活動?



朱璟瑜遇害,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想想看,如今的社會光怪陸離,讓小女孩獨自一人去參加社交活動,儘管沒有詳細報道小女孩遭遇怎樣的不測,但可以推想出小女孩當時發現自己在危機中的絕望與反抗,醒悟過來時為時矣晚,她想逃,想呼救,無濟於事,不法分子卻殘忍的殺人滅口!

人心叵測,即使是芳鄰、是最親近的朋友,也不能掉以輕心將孩子交給他人看管,很多受害小女孩,就是因父母對芳鄰及友人的信任,於是疏忽大意,將孩子送入了“虎口”!作為父母,小女孩要外出,一定要她有安全意識,父母要監管她,或者叫她結伴同行,千萬別單獨外出,尤其是晚上或偏僻的地方。人心叵測,江湖險惡,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桂林榮子

個人觀點:中國在世界社會安全係數是算前列的,不像國外經常有持槍事件。老外來中國評價最高的就屬社會安全係數。

女孩被害是有多方面原因需要考慮的,例如外出的時間,去的場所和接觸的人群。穿著打扮是否合適她年齡段(前幾年夜跑受害者,大晚上的本來人張的漂亮穿的又少,還在人少的地方,單身狗和流浪漢能不上火嗎?)還有當她遇害是否用過激語言等等當面的因素的。還有學校和家長的教導也有關係。

這個世界上沒有全是好人的,也沒有全是壞人的。人出生都是純潔的,很多人都是站在單方面的角度去思考,因為她是受害者,所以需要同情哀傷,反而很多的去批判兇手(我意思不是支持和誇獎他),行兇固然罪惡至極,有法律去制裁而得到應有的懲罰。但是更多的人沒有去想行兇者為什麼會這樣去做,他的目的是什麼,什麼樣的環境讓他有了行兇的想法(前段時間小區小夥和老人發生了爭執,當眾打老人,很多人都在罵他打老人的行為,他打人固然不對,但是很多人都沒有去想,能讓一個正常成年人失去理智去動手,老人的嘴是不是太毒了)或許行兇者曾經在社會上也扮演過受害者,沒有人去幫助,導致思維表象扭曲。

如果:行兇者沒有的得到相應合理的懲罰,而導致家屬思維短路,也行兇報復社會殺了幾人,那到時大家是不是有針對他一直批判而忘了他曾經也是受害者。

一個好的社會生活環境:

小到個人應該注重自己的自身修養,道德觀念,知識累計,家庭和學校的教育觀念,自我保護的知識傳播

中到社會應該注重傳播正能量,抵制負面影響,群眾一起幫助弱小。

大到國家的發展強大,注重群眾的生活質量,身心健康

不要因為某個人遇害而去評價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文筆不好,大家多多見諒


帶你去西藏看海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13歲的小姑娘就這樣被人殺害了,我們為之感到痛心,但是這也向我們大家敲響了一個警鐘:不管多大年齡的人,出門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現在什麼人販子什麼吶刀砍人的也不少,所以任何人都不要存在僥倖心理!

通過這件事,我覺得我們應該看到更深層次的東西,下來大貓說一說自己的看法!



1.適當的培養孩子的獨立自主能力

已經十三歲的孩子了,其實心智等方面也已經逐漸成熟,他們也有自己的見解,也有一定的社會交際能力,所以父母可以適當的讓孩子出去闖一闖(大貓12歲的時候偷偷坐火車去找媽媽,結果被媽媽打了一頓,媽媽說都快嚇死她了可能那個時候年齡小,啥都不害怕吧,所以千萬不要讓孩子像大貓一樣不給父母打招呼就亂跑。)當然啦,父母也要學會給孩子成長的機會,溫室裡的花朵始終是經不起風吹雨打的!

2.學校以及家庭要給孩子普及安全教育知識

說句實話,很多學校真的是隻注重給孩子教書本上的知識,但是社會上的一些危險因素,可能傷害到自身的東西也沒有交給學生;家裡的大人們可能也只是讓孩子好好學習,結果忽略了這方面,所以家庭和學校應該聯手給孩子普及一些自保的方法。

3.孩子應該多和父母彙報自己的行蹤

現在的孩子都特別注意增加的個人隱私權,所以他們去哪兒一般都不會告訴父母,甚至有的孩子覺得自己長大了,能夠保護自己了,就想幹什麼幹什麼,殊不知自己的社會經驗簡直容易到爆,所以孩子們出門的時候給父母打聲招呼或者來回都發定位,這樣人不見了父母也好找啊。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我是王大貓。喜歡大貓的可以關注一下啦!

大貓聊三農

3月30號晚上,海口市13歲女孩朱璟瑜獨自到當地上邦百匯城玩,後來與家人失聯,經過一天一夜尋找後,4月1號上午,警方發佈消息,證實女孩已經遇害,嫌疑人也已經落網。

此事件涉及到一些敏感的關鍵詞,COSPLAY、攝影師、幼女、深夜不歸....,COSPLAY圈反正是躺槍了,至於是否無辜暫且不議。不過,至少說明像COSPLAY這樣的年輕動漫愛好者的聚集圈也是存在安全隱患的。既然存在安全隱患,就應當存在消除隱患的相關措施,13歲的女孩遇害,不是天災,而是人禍,相關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作為父母,應當以此為戒,保護好小孩。

父母的責任

海口失蹤少女年齡13歲,為未成年人。據瞭解,失蹤少女在深夜11點還在電玩城逗留,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顯而易見,失蹤少女未盡到保護義務,放任少女深夜不歸家,間接造成其死亡,可謂是監護失責。

父母監護失責,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般是撤銷其監護權。在少女已經遇害的情況下,追究父母的法律責任已毫無意義。父母受到的道德譴責,良心煎熬將會遠大於法律追責。

攝影師的責任

據說失蹤少女喜歡玩COSPLAY,是圈子裡的紅人,經常接受攝影師的邀約拍照。失蹤少女遇害後,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並發現其是一位攝影愛好者。至於其殺人動機,推測是見色起意,意欲不軌被拒而殺人。普下法,與14歲以下幼女發生性關係,即使她是自願的,也構成強姦,而且肯定是強姦,因為臭名昭著嫖宿幼女罪已經被廢止。

攝影師涉嫌故意殺人罪,且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性非常大。

由此可見,若放任未成年人單獨外出,那麼父母是未盡到監護責任,既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又會實際上提高子女遭遇潛在的現實性危險的可能性。因此,作為父母不能放任未成年子女獨立獨行,否則可能禍不單行,既違法又可能會失去自己的寶貝。

這麼大的孩子了,都13歲,說不讓她單獨外出,好像是行不通的了哦!一則,她已經有13歲了,有自己的獨立思想與愛好,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民事行為能力;再則,這麼大的孩子了,作為家長,你也不可能再時時刻刻將她看護著。所以,她也是需要一定的自由活動的時間與空間的,你不能也不可能將她管得太嚴,何況,這個年齡的孩子,正是叛逆期呢?!

究其根本,還是教育問題。不管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兒,都應該從小教育他們,保護好自己,與陌生人保持一定的距離;有規有矩,尊重家長,有事及時向家長彙報;適時玩耍,按時回家,該幹什麼,不能做什麼,遠離邪惡,不要結交社會上的一些不三不四的人。

俗話說“又不是三歲的小孩子了”,其實,現在,就是真正的三歲的小孩兒,也已經懂得很多的事了,更何況是一個13歲的孩子了呢?!

所以,不管是3歲的小孩兒,還是13歲了的孩子,你最能夠也最有效的保護他們的方式方法,就是儘早地教育好他們怎麼去保護自己,而不是一味地去呵護,因為就算是你千方百計地想盡一切辦法,也是枉然,百密也總有一疏呀!當然,更不是聽之任之。萬一,發現問題,就要及時處理,不能心存僥倖,否則,你可能會後悔終身!


南柚

當嬰幼兒童及女性成為稀缺資源,總會成為人販子的目標。更何況除了人販子,還有其他居心叵測的人隱匿於茫茫人海。有女兒的家長,即使到女兒20歲也要擔驚受怕:有人被拐賣到深山裡當生育工具,有人在高校名校還遇害。

但人是群居動物,有社會性,就不可能不接觸到陌生人。都坡著一張人皮,是君子還是魔鬼真不易分辨。孩子遲早也要溶入社會,家長不可能保護她一輩子。讓孩子瞭解社會人性,有防範意識就很必要。

若說人心險惡,到處潛藏危險,就使孩子恐懼而不敢接觸他人,不信任人,甚至疑神疑鬼,從而看不到生活的美好。若說人性善,世界充滿陽光和愛,就使孩子缺少警惕,輕信他人。社會與人性的美與醜,善與惡的理解平衡點就需要把握好。

個人覺得還是偏向於人性的真善美,這是人安全感、幸福感的基礎。在這基礎之上,孩子必須知道個別的惡,必須有安全意識。這就需要安全教育。基本的如: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食物,不在陌生地方或偏僻地方與網友會面,晚上不單獨外出,不以弱助強,不進入密閉空間(房子和車子),不透露私人信息。

幾年前佳木斯17歲護士送孕婦回家遭殺害。還曾有朋友告誡說千萬別去不熟悉男性家,他把門一關,你可能就成了待宰的羔羊,喊破嗓子也沒人發現。

但安全教育也不好進行,女兒8歲,雖有理解力,但本能迴避醜惡,每每讓她看相關視頻新聞,她總不願意看。看來還得更緩和更隨意地引導。

孩子總是要放手的,家長除了多做安全教育,還要監護到位。放了手,但心還要在孩子身上,隨時要知道孩子在什麼地方幹什麼。我女兒8歲,兒子5歲,他們在樓下玩時,我每幾分鐘從陽臺找找身影,他們去小區門口外買零食,我每次都估算時間,等待他們身影的出現。這很煎熬,比直接陪同難多了。不過在大多數家長看來,並不可取。這可能是因為小區有監控攝像頭,江蘇治安好,小區也沒雜亂人員,也因為我個人比較馬大哈,寧願相信好的一面。


在職媽媽

雖然說女孩和同齡男孩兒比是更早熟獨立的,但是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不放心讓她單獨外出。我家是男孩,現在17歲了,他每天放學點如果超過十分鐘沒有回來,我還會依然很擔心。如果超過半小時沒有回來,我就會到路口去看一看,然後打電話給他。何況一個13歲的孩子,而且還是女孩,晚上我絕對不允許讓她自己單獨出去。

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家狗單獨出去,我都不願意,我都要去陪著去看的,何況是自己的孩子。孩子單獨出去買東西可以的,孩子每次出去買東西,我都會囑咐她一定要看車,注意交通安全,如果去姥姥家,不坐公交車的話,我會用我的軟件幫他打好滴滴,到了姥姥家下車第一件事就是給我打電話告訴我到了。回來的時候也讓他給我打電話,我好算時間,我知道我可能管的有點寬,但是孩子畢竟是孩子,他出門在外一個人他也會膽小的。

其實現在孩子大了,我會鼓勵他出去找同學玩找朋友玩,但是一定要告訴我行蹤去哪裡找誰玩。給他帶上足夠的錢,一個人獨自外出,晚上肯定是不行,一定要陪著的。

別以為什麼時候都是歲月靜好,世界這麼大,總會有意外發生,家長如果不負責任,孩子出事,你就會非常的後悔了。尤其是女孩,無論現在的治安有多好,小心一點總沒有壞處,這是我教育孩子的想法。

女孩身高都一米五多,在南方這個身高都跟成年人差不多了,而且還去的是比較混亂的電玩城,我家男孩我都不會同意他自己去,何況是個女孩了。

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女孩的家長一定後悔死了,我想說的是知道這件事的朋友要引以為戒。女孩兒們如果看到了,也一定要記住,沒有絕對的安全,出門在外保護好自己,自尊自愛才是最重要的。對陌生人一定要有防範心理,不吃不喝陌生人給的東西,在人群混雜的地方,眼睛不能離開自己的飲料杯,以免被人家下藥。如果感覺神志不清楚,一定要及時求助身邊的人。或者弄出很大的動靜,引起身邊的人注意。這些行為是對自己負責任,也是對家人負責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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