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缴费开始啦
时间是
7月9日至9月30日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两档,具体为:按照4.2%比例参保人员,月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45.3元,年缴1951.6元(含2019年度大额补助医疗保险费208元);
按照8%比例参保人员,月缴费276.7元,年缴3528.4元(含2019年度大额补助医疗保险费208元)。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缴费时可根据个人实际自愿选择缴费比例。
“7月9日至9月30日为正常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在9月30日之后缴费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自缴费之日起产生6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续缴医保费用,以免影响个人正常医疗保险待遇。
今年缴费地址调整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南厅地税局窗口,联系电话61387757。此前已缴至2018年6月的,本次缴纳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整年度医疗保险费用,且不调整缴费比例的,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上述地址刷卡缴费。
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缴费标准、补缴2018年6月以前欠费或本次缴费期不足一年的 ,需持缴费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先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医保征缴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到地税部门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居民们抓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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