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吃離職同事的散夥飯後,老闆竟要炒了他們!當事人說……

工作中有著許多“潛規則”,就算你不是工作新人,也可能一不小心就栽了。就比如說,下面這位網友的朋友,因為和離職同事吃飯的照片發朋友圈後被現任老闆看見,面臨解僱……

@沒什麼大不了101 分享了他的經歷:

去吃離職同事的散夥飯後,老闆竟要炒了他們!當事人說……

去吃離職同事的散夥飯後,老闆竟要炒了他們!當事人說……

吃散夥飯的離職和在職員工(應被訪者要求做了面部模糊處理)

去吃離職同事的散夥飯後,老闆竟要炒了他們!當事人說……

這事引起了很多的爭議和討論。很多網友這樣說:

老闆格局太低。這樣的公司,離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我離開工作了5年的公司,今年回去吃了好幾次,有兩次還是前老闆娘打電話叫我回去吃龍蝦。

我們公司直接規定在職員工不準有超過三人的私下聚餐,說是不準有私下的小圈子。

我離職時老闆也是請我和我在公司玩得好的小夥伴們一起吃的飯。

也有網友覺得,老闆這麼做也有他(她)的考慮,吃散夥飯發朋友圈的做法未必妥當。

老闆肯定會有老闆的考慮吧,拉幫結派的,挖人的數不勝數。

我覺得這件事,有點腦子的都不會發朋友圈,或者直接屏蔽老闆。

我覺得可能沒那麼簡單,離職那位,在職的時候跟老闆鬧過很不愉快的事情,可能還是很嚴重的那種,各位同事明知這種情況還吃散夥飯,發朋友圈,變相力挺同事。老闆覺得員工不站自己這邊,一時不爽就炒人的。我的猜想。

說不定有內幕的,我對象公司裡有人拉幫結派,拉一幫同事去別家公司應聘,結果沒應聘上。

當事人:感到很冤枉

我們這幫人都是92、93、94年出生的大學生,不是杭州人,但屬於江浙滬一帶的,是一支很年輕的隊伍,之前在這家外貿公司上班,是私企,第一因為工資待遇不好,二是老闆的各種壓榨,半年時間有8個人離開了,這次是一個女孩,打算6月末要離職回河南老家發展,我們說把大家叫出來一起聚個餐,當是送別這個女孩,我們七個已經離職的,加上這位即將離職的女士,又叫了一男一女在職的兩位一共10個人一起聚餐, 費用AA制。

然後叫服務生給我們拍了這張合影,我們幾個都很感慨地發了朋友圈,因為這次聚完又要各奔東西了。

也正是因為發的這張聚餐照,沒想到影響這麼大。

在職的兩位,其中有一位是發了這張聚餐照片,但配的文字跟圖片無關,另一位朋友圈什麼也沒發。

第二天,老闆就把這張聚餐照發到公司群裡,叫他們兩位自己提交離職報告。

後來沒想到帖子火了,老闆在新聞推送裡也看到了自己這條新聞,還把新聞鏈接發到公司群裡,說,恭喜我們公司上了頭條,他還轉發到朋友圈裡,內心很強大。

這兩位在職的同事感到很冤枉,也很生氣,準備週一找老闆面談一次。

小李說,老闆脾氣大起來,什麼都不管的,六親不認。

“當時老闆在群裡發出這樣的信息,真的很蒙,而且我也很窩火,很憋屈,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他說。

律師說:這樣解除勞動合同違法

浙江勞動律師事務所方華表示,該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

因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39、40、41條的規定,不符合上述條文的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因此,該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發朋友圈的人,是已離職的人,並不是這些當事人,且同事之間的聚餐也是個人自由,單位不得干涉員工下班後的生活。

因此,勞動者有權提起勞動仲裁,訴求既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選擇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但兩種訴求,只能選擇一種。

對此事你怎麼看?

本文選自19樓(my19lou)、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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