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感應傳之承局周興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感應傳之承局周興

宋淳凞元年,楊州府承局周興,自幼日誦金剛經一卷,公私不易其心。

嘗承太守莫隊差興齎弊帛香燭壽禮約有一千餘貫,往行在送朝貴生日。

行至瓜洲渡客店鬱三家投宿,其夫妻見承局行李重貨,喚兄鬱二謀意商量,夜至三更入房,將周興潛地打殺,離店五里許,埋在路傍,行李財物,盡行劫已。

緣承局過限,回札延引杳無所歸,其妻子被官府兩次監禁杖限。焂經一年,實難追獲。

後因太守被召赴行在,一行人從起程,未乃到瓜洲渡,尚有五里許。忽有一朵蓮花,攔在路上。太守令從者折之,刀斫亦不斷,遂掘至四五尺,只見一死人,其蓮花從口中出。眾人慶護取出,子細看時,尚自眼動,再三熟視去,是周承局也。

取到人家,以粥徐徐調理,次日方能言語,雲:「被客店鬱二等劫死,埋地已得十六個月。」

太守驚問:「因甚活?且不飢。」

答曰:「得日前持誦金剛經力,被埋在地如夢中,見有一金剛神,將一朵蓮花插在周興口中,至今不覺飢渴。」

太守合掌讚歎雲:「嘗聞此經有不可思議功德,自愧將渠妻子經年監禁,悔何及矣!且平日所理公案,不無冤枉。」

即移牒楊州府官,請速為釋放周興妻子。立便差人追捉鬱二鬱三並妻等人,究問明白。鬱二等招伏,打死周興,劫了錦段拾疋,沉香一塊,壽燭十根,並獻壽禮物等款成。具錄聞奏,奉旨議得:周興承佛法功德力,故神天守護,今已得活。

其鬱二鬱三謀劫,罪情實重,若與貸命,慮後再有陰謀害人,並與重杖處死。其妻決脊二十,編管海外軍州,永不放還。

善既有報,其惡亦然,可不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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