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公司接连收“红牌” 还有哪些个股在退市路上?

雅百特、金亚科技被勒令退市

证监会网站公告称,雅百特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专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会商,决定将雅百特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雅百特为了实现重组上市业绩承诺,2015年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境外工程项目、虚构国内及出口建筑材料贸易、伪造工程合同和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

由于“业绩优异”,雅百特股价一度被爆炒,2016年4月8日达到57.78元/股,2017年2月23日达到除权后的最高点23.92元/股,相当于复权后的71.85元/股。

造假揭露后,股价则一路震荡下跌,截止今年7月3日,收盘价仅剩5元/股。跌去了近80%。更猝不及防的是,7月3日还在正常交易,7月5日深夜被启动强制退市,7月6日起就复牌!股票名称已经从“雅百特”变成了“*ST百特”!

实际上,近期监管最新动向也瞄准造假的上市公司。除了最新被勒令退市的雅百特之外,就在上周,深交所6月27日凌晨宣布,因欺诈发行,已正式启动对金亚科技的强制退市机制,金亚科技也由此成为欣泰电气之后,A股第二例因欺诈发行股票被强制退市的企业,公司简称变更为“*金亚”,并惨遭8个跌停。根据公司今年一季报,公司共有4.39万股东,几乎全是散户。

欺诈发行等行径恶劣 还有哪些退市股在路上?

在A股市场的发展历程中,“雅百特”们绝不仅有一个。在今年1月初召开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情况,其中,在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佳电股份(000922)因虚增利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证监会罚没60万元,两名主管人员被采取3年到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

据介绍,佳电股份通过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2015年,佳电股份将前期调节的利润从2015年1月份开始逐月分期笑话,直至全部转回,2015年累计调减利润总额1.98亿元。佳电股份2013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还有登云股份(002715),2017年6月,据证监会披露,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简称IPO)的申请文件以及登云股份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登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登云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欧洪先、潘炜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退到底” 多情节触发退市机制

造假上市公司退市其实早有征兆,A股市场“不死鸟”传说画上句号。今年3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不仅IPO及重组上市中的欺诈发行要“一退到底”,年报财务指标造假及其他各类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均被纳入退市范围,形成全面监管威慑。

从触发退市的准则来看,在《征求意见稿》中,市场最关注的是对欺诈发行“一退到底”。其实,除了第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首发上市、重组上市中的欺诈发行行为,其他诸如通过年报财务指标造假规避退市,以及司法判决与证监会行政处罚查明的各类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均被纳入强制退市的范围。

对于欺诈发行,监管层一直以来都在强调,要求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坚守“三个意识”和“三条底线”:树立起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意识,依法合规的诚信意识和立足长远持续发展的三个意识;坚决守住不进行虚假信息披露、不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三条底线。

“对上市公司而言,诚信是非常重要的,而欺诈发行就属于不诚信的行为之一。”有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这种行为突破诚信底线,无视法律权威,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资本市场正常秩序,严惩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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