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章丘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第11期)

诚信为人之本

1、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李睿举

身份证号码:3701811986****4417

住址:章丘区明水街道

执行依据文号:2011章商初字第863号判决

案号:(2013)章执字第0206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李瑞飞、石凤朋、胡林、祁黔生、满化强、石叶华、景勇、魏忠良、李睿举支付原告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4079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赵宝东

身份证号码: 3701221972****2711

住址:章丘区宁家埠街道

执行依据文号:(2016)鲁0181民初6235号

案号:(2017)鲁0181执184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宝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苗光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等级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104802.85元。赵宝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苗光伟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驳回苗光伟张清仁、王学诗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76元,由苗光伟负担1552元,由赵宝东负担242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3、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王麦霞

身份证号码:3701811973****5624

住址:章丘区普集街道

执行依据文号:(2016)鲁0181民初7261号

案号:(2017)鲁0181执181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强、王麦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赵书美借款464300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26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赵强、王麦霞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4、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米蕾

身份证号码: 3701051983****2125

住址:济南市天桥区

执行依据文号:(2017)鲁0181民初1633号

案号:(2017)鲁0181执181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前、米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其臣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二、被告张春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被告孙前、米蕾、张春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杲元清

身份证号码: 3701221965****6518

住址:章丘区明水街道

执行依据文号:(2014)章民初字第2295号

案号:(2017)鲁0181执188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叶翠红与被告杲元清自愿离婚。二、原告叶翠红与被告杲元清婚生女杲天雨由原告叶翠红抚养,被告杲元清自2014年11月份起,每月15日前支付原告叶翠红孩子抚养费400元,直至独立生活为止。三、被告杲元清于2014年11月5日前,将位于章丘市明水街道办事处明三果园新村家中的海尔冰箱一台、联想电脑一台、比德文电动车一辆、双人床一张、茶几一个、挂衣橱一个返还原告叶翠红。四、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的章丘市圣井街道办事处菜园村商业街房屋一处,自2014年11月份起,由该处房屋转租获得的房租(每年8000元)每人分得一半。五、受理费150元,由原告叶翠红负担。

(提示:本次公布的名单仅代表其截至2018年7月6日仍未履行义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