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涉加油站 騰衝法院妥善執行除隱患

被執行人情緒激動,法官如何採取安撫手段,打消其顧慮?加油站裡四個油罐,30餘噸油料,該採用何種手段進行存放才不留隱患?6月28日,騰衝法院執行幹警冒著細雨來到騰衝市芒棒鎮,對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進行強制執行,最終不但妥善解決了問題,還讓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實現和解。

案件事涉加油站 騰衝法院妥善執行除隱患

朱某於2016年與某商貿公司簽訂合同,租賃該公司位於芒棒鎮的加油站用於經營加油業務,後雙方因合同糾紛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由朱某將加油站限期歸還某商貿公司。判決生效後,朱某未按期履行義務,法院在下發執行通知書後,於28日組織幹警進行強制執行。

當日,幹警們抵達執行現場後,對被執行人朱某開始說服工作。一開始,朱某情緒激動,表示自己投資數十萬元整改加油站,並且還有上百萬元的賒購油款尚未收回,如果自己交還加油站一走了之,這些損失勢必難以挽回。談話中,朱某聲稱自己已經起訴,希望等官司有結果之後再執行該案。面對朱某振振有辭的“說理”,法官先是耐心向其釋法,說明案件審判與執行程序的差別,好不容易讓朱某冷靜下來後,法官又帶領測量人員在朱某見證下對庫存油料進行了檢測,經檢測,該加油站內還餘下汽油、柴油等油料合計30餘噸。鑑於油料系危險品,其存放有著嚴格的安全規定,為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安全隱患,最終,在法官主持下,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由法院對剩餘油料進行封存,由朱某在一個月內將油料銷售處理完畢,一個月後將加油站無條件交還某商貿公司。(李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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