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爲什麼分家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你知道都是什麼原因嗎?

蹲在牆角買回憶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在現代社會,你一個電話就能跟你父母聯繫;下班了車一開,一百公里不是個事。所以,你跟父母無論隔著多遠,都有種“若比鄰”的感覺,兩百里之內就是鄰居。

但在古代農業社會,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那時有什麼婚喪嫁娶,要捎個信,就得專門讓一個人趕十幾裡幾十裡的路去走一趟。那時又沒有汽車,驢車馬車也非常珍貴——地裡還得做活呢,哪有馬車派給你?

想一想徒步走個幾十裡的來回是什麼感覺?所以,那時就算嫁幾十裡地,也跟現在的天涯海角差不多。除了逢年過節走趟孃家。

而農業社會普遍很窮,財產基本只有幾畝地,幾間房,一些農具,一些箱櫃、衣服等。而土地和房屋則是最重要的家產。這些讓女兒繼承怎麼繼承法?幹完活每天跑幾十裡來住,還是這邊耕作完了,再跑幾十裡去那邊耕作?

這勢必造成極大的浪費,哪家這樣玩 勢必很快餓死。再加上盡撫養義務的,基本都是住在一起的兒子

。所以採取了傳男不傳女的繼承方案——你不能繼承你父母的不動產,但你老公的姊妹也不能繼承你公婆的。

但在一些便攜的財產方面,就沒這樣的限制了。比如我們這,本世紀還興老人去世了,衣服歸女兒,被子歸兒媳婦。

並且,女兒出嫁前都要準備嫁妝,打造箱櫃,縫製被褥等——這些在農業社會都是很貴重的東西——是對女兒繼承權的補償

現在由於生產力,交通、通信的發展,又出現了可以不受地域限制的存款等。所以,兒子、女兒承擔的贍養義務逐步同等,繼承權也逐步同等。當然了,習俗還是有一定慣性的,但男女同等繼承權是不可阻擋的趨勢。

拋開社會實際,批判以前的人就是愚昧重男輕女,沒什麼意思。


待我施為地煞變

你好,你說的應該是以前的農村吧,現在的農村雖然也有這種情況,但是分家產時給女兒的也是存在的。

我個人認為主要有三種可能:

1、養兒防老

雖然說也有那種身邊的兒子不如千里外的女兒。

但是在農村,當父母老了之後,幹不動活了,在身旁的終歸是兒子,因為兒子不僅僅是繼承了家產,還繼承了給父母老年生活的保障。

女兒則不一樣,大多數的女兒都是嫁給了離家很遠的地方,就算女兒再有孝心,也不可能日夜陪在身旁,因為她還有公公婆婆得照顧,還有子女得養育。

2、父母偏心

雖然說改革開放這麼多年了,但是大多數的地區還是有那種思想,把兒子看得比女兒重,認為女兒終究是別人家的,所以就不太可能把家產分給女兒。

不過人都是偏心的,也不能說重男輕女就是封建思想,就算一家全是兒子,那也有些人喜歡小兒子呢,什麼東西都留給小兒子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3、女兒能依靠老公,兒子得靠自己

不僅是在農村,連城市裡也是這種情況,兒子的未來得靠自己打拼,不僅僅是家庭,還有子女,都得靠兒子自己挺著腰桿去奮鬥,因為他們是男人。

但是女兒不一樣,女兒的壓力不會有兒子那麼大,因為她們能依靠自己的老公。

所以大多數的父母都會把家產留給兒子,為他們減少一點壓力。而女兒是別人家的媳婦,別人家也會把家產分給兒子(女兒的老公),也就是相當於女兒繼承了別人的家產。


大農圈

在農村,我們常常看到父母的家產通常是留給兒子,卻沒有女兒的份。這讓人感覺怪怪的,特別是女兒,難免會想:是我親生父母嗎?他們不喜歡我、討厭我嗎?......

——委屈的女孩子們,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特定歷史和生存環境使然。我國古代是一個傳統農耕型社會,而農耕是要靠力氣的,男孩是力量和強悍的象徵,有使不完的勁!因此,在古代,打仗、農耕的都是男孩!而女孩呢?足不出戶,蹲在繡花樓裡做女紅或做點家務!哪來力氣幹農活?何況,養到十六八,還要嫁去別人家做媳婦,一年難得回趟孃家!這樣的情況下,父母指望誰?兒子!兒子才是自家的!——重男輕女就不可避免了!這也是古代的環境條件和生存法則決定的,貌似封建思想,其實是有其必然原因的。

二、兒子養老撐門戶。在沒有計劃生育之前,因無節育措施,人們又有多子多福的思想,所以,家家孩子都多,人丁興旺,且以男孩多為榮!要是男孩多,那可是家大勢大、光宗耀祖的好事!父母人前人後眉開眼笑,腰板挺得溜溜直!不但不缺勞動力,還會子嗣興旺,養老不愁,真正是養老撐門戶的男子漢!😄



三、兒子延續香火傳宗接代。我國自古就有“兒子才是根,兒子才是傳後人”的思想,因此,有了兒女,也都隨父姓,保證了家族的血脈相承和宗譜不亂!有其積極的一面。最重要的是,逢年過節,為祖宗燒香磕頭的是兒子、孫子、重孫子.......。而女兒呢,嫁出去了,就去給另外的人家生孩子,繼承香火去了!這也難怪父母偏心了:自己辛苦養大的女兒,轉眼去了別家,再難陪護自己了!

四、兒子必須靠自己,女兒可以靠老公、公婆。既然女兒大了就要外嫁,亦有老公依靠和公婆扶持,父母自是不會多操心了!唯有兒子,因為是家裡的男子漢,樣都得靠自己!要養父母、老婆、孩子,責任重大,擔子挺重的。因此,父母身體無恙的情況下,都會盡可能幫襯著兒子,更別說家產了,自然是兒子的!畢竟,自始自終陪伴自己、為自己養老送終的是兒子!所以啊,遠嫁的女兒還真得服氣!



五、兒子富有才是自家榮耀,女兒富有是其婆家榮耀。兒子富有、升官發財那是每個家庭和家族的榮耀,所以,兒子富有才是自家榮耀,而女兒家富有,那是她婆家的榮耀。這也難怪父母們要“偏心”,千方百計扶持兒子並把家產留給兒子了!而嫁出去的女兒,在這樣的“偏心”情況下,在婆家也自然會和老公享受同樣的待遇,不會吃虧的,當父母的有必要操那麼多心嗎?還別說,古習俗在特定的時代,還是有其道理和依據的!別不服!😄

六、時代決定父母對兒女的態度。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烙印!沒有計劃生育之前,農村人孩子多,且大多是男孩女孩都有,就會出現重男輕女,家產只給男孩。如今時代變了,誰家孩子都不多,就那一兩個,父母男孩女孩都一樣疼,有父母還怕女兒去婆家受氣,還有意要給女兒分房分車也不少見。

一句話,特定的歷史和特定的環境,造成父母對兒女的態度!身為女兒,不必苛責和糾結父母的“偏心”,隨了丈夫,公婆也會盡力扶持你丈夫,自然不會委屈了你!

身為女孩的你,服嗎?😄



(熱心侃三農,歡迎觀注云遊Anny,歡迎評論!)


雲遊Anny

原因很多。但只有一條原因是最重要的:重男輕女!

農村有這樣一種說法:“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意思是,閨女只要結婚嫁人了,就是人家家的人了,不是自家人了。所以,許多人認為,如果把家產分給女兒,就是分給了“外人”。

其實,這種想法是極端錯誤的!

無論兒子也好,女兒也好,都是父母所生所養,手心手背都是肉,咬那都疼,不能有所偏向。況且,在贍養父母的義務上,兒子和女兒都是相同的,哪一個都不能少盡義務。作為父母,不能光要求女兒盡贍養的義務,而在財產上不“顧及”女兒,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得不到法律認可的。

我們來看看《繼承法》的規定:

第二章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該法第九條明文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可見,從國家層面也是非常重視而且大力保護女兒權益的。

希望所有老人都能善待自己的女兒,在家產分割上,也要考慮女兒的利益,讓自己的女兒也心情舒暢!


智者人生

重男輕女思想

因為中國千百年來的傳統就是兒子娶妻生子,女兒嫁為人婦。兒子可以添丁進口,女兒是要嫁出去的,所以中國人重男輕女的思想非常嚴重。

所以為啥分家產只有兒子的份了吧!


女兒是要嫁出去的,是別人家的人。

女兒到了年齡就要出嫁了,出嫁後就是別人家的人了。農民的想法很簡單,女兒嫁出去了,就相當於潑出去的水,如果分家產的時候給了女兒,等於給了外人。

養兒防老

農村有句俗話“養兒防老”,意思就是以後自己老了是兒子在養,生病了也是兒子在照顧。女兒最多儘儘孝心,逢年過節買點東西。以後陪伴在自己身邊的畢竟是兒子。

所以分家產的時候,女兒是沒份的。

為了家庭和睦

我們知道兒子是要娶個媳婦回來的,如果分家產的時候要分給女兒,媳婦答不答應嘛。

女兒向來心疼父母,即使分家產的時候沒有自己的份,也不會說什麼。


宇航農業

在農村家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這是農村普遍的現象。我覺得有以下幾點原因。

“重男輕女”的思想,兒子可以傳宗接代,開技散葉。

剛出生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跟爸爸姓的,而且很多農村人認為,有兒子多兒子就是一種福氣。這是自古以來的封建思想。受以前封建王朝的影響,很多農民覺得男人比女人的能力等各方面都強,認為男人的社會地位比女人高。

“養兒防老”

把家產留給兒子,其實也是讓自己和兒子在未來的生活可以過的好一些。女兒嫁出去後,大半人生時間就會奉獻給老公,就沒有時間照顧父母了。

“肥水不流外人田”

“肥水不流外人田”這是很多人的想法。把家產留給兒子,也還是屬於自己家的財產。把家產留給女兒,那就是別人家的財產了。女兒嫁去別人家,戶口會遷出去。而且,女婿再親也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

所謂的“家產”本來就不多

農村所謂的家產,其實也沒有什麼東西。可能就一間房子,可能就兩三萬的存摺;可能更少。你說,這些錢怎麼分啊,說留給兒子,不如說這是自己生活費。如果,父母是個土豪那就不一樣了。隨便也可以分點錢給女兒啦。


您好我是彩玲

女兒嫁出去、媳婦娶進門。

家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這種做法、在上一世紀一點也沒錯。但是在現在、這種做法大錯特錯。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在以前、媳婦娶進門後、丈夫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女兒嫁出去後、女婿的財產、也是女婿和女兒的共同財產。(作為女兒、有沒有繼承父母的財產都一樣、有這邊就沒那邊、有那邊就沒這邊)。

二、如今是新世紀、財產繼承法與以前有所不同。現在多了個“婚前財產”、還有、誰繼承的財產就是誰的。如果是老公繼承父母的財產是屬於老公的、老婆繼承父母的財產是老婆的。

因為這個新的財產繼承法、如果父母分家產不分女兒、有可能造成嫁人後的女兒一無所有。因為老公那邊的財產、有可能是老公的“婚前財產”。這樣的話、女兒嫁人後、等於兩邊的財產與她都沒份、做女兒的就慘了。

所以、在以前、分家產不分女兒、說的過去。在如今、父母分家產、子女平均分配、這是必須的、這樣才公平合理。




小芳雜談

在農村,為什麼分家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

大部分農村在分家產的時候,一般都會只分給兒子,不會分給女兒,這是祖上一直傳下來的規矩,現在也還是這樣,雖然這樣做對女兒不公平,但既然是祖上傳下來的,我相信自然有它的道理,為什麼會有這種規矩呢?

(本文圖片均來自網絡,侵刪)


一,重男輕女思想,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重男輕女的現念,雖然城市也有,但在農村更為嚴重,主要是以前的農民,耕地種田都要靠力氣,兒子長大後可以承擔農活,為家庭創造更多的財富;而女兒辛辛苦苦養大後,卻要嫁到別人家去,為別人養兒育女;所以以前的人,生了女兒叫“賠本貨",“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就是以前的父母,對女兒看法的真實寫照。

現在進入新社會,雖然女人的地位越來越高,但這種思想已經根深蒂固,在分家產的時候,依然沒有女兒的份,除非是純女戶或者招女婿上門入贅的。但在山路又彎彎我的家鄉,父母年紀大了,他們會在清醒的時候,早點把這些事情安排好,有兒有女的家庭,一般是拿不動的給兒子,此如:房子,土地,山林。拿得動的就給女兒,比如:金銀首飾和部分錢財。女兒雖然沒有得到家產,但平時還是會去照看父母,特別是父母生病的時候,更多的是女兒在身邊照顧。



二,養老靠兒子

養兒防老,農村老人沒有養老金,老了幹不動的時候,主要還是依靠兒子,雖然女兒也會照顧父母,但畢竟她也有自己的家庭,有她的丈夫、兒女、公婆需要照顧,所以不可能天天來照顧父母,哪怕他是一個非常孝順的女兒。而兒子媳婦,大部分都會同父母住在一起或者相隔不遠,照顧起來比較方便,所以父母在分配家產的時候,會偏向於兒子,把家產都分給兒子。



三,為了家庭和睦;

婆媳關係一直是家庭關係中最難處理的,假如把家產平分給兒子女兒,媳婦肯定不會願意,而且還會鬧出矛盾,對家庭團結不利。女兒嫁的近還好點,如果嫁的遠,經常回家照看父母,只能說是有心無力,更何況女兒如果太顧孃家的話,丈夫家也會有意見的。為了家庭的和睦,所以家產一般都分給兒子和媳婦,同樣的道理,女兒也可以得到婆家的家產,作為補償,畢竟家庭和睦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農村人分家產的時候,一般都分給兒子,不會分給女兒。


山路又彎彎

農村人農民工萬歲,看了這麼多的回答,怎麼都不上正點上說,一味的重男輕女,幾千年的老封建,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養兒防老這些有話題。

為什麼農村分家產,只分給兒子不分給女兒,這個原因我最清楚,快60的人了,談談我的親身經歷,女兒從出生養大,到上學,花那一分錢,不是父母的,該上家拿錢了,出門啦,只是縫年過節,給父母帶點禮物,兒子不同,天天守著,在不好也幫大忙。


從另一個角度說,在農村兒子劃給宅基地,兩個兒子就劃給你兩處宅基地,那怕是超生的,長大了也劃給你宅基地,女兒你說到天邊,村上也沒你的宅基地,作為女兒,你有什麼權力分家產,在說啦,你到婆家也是一樣,全是你滴,難不成一個雞子拴門框上兩邊叨。說的對與錯,心中都有杆枰,看看你們是怎樣理解的?


農村農民工萬歲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家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農村城裡都一樣。

近幾年來,這種現象略好一些,但依然是普遍家產給兒子。

古代的話,自然是因為嫁出去的女兒 潑出去的水咯。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人,兒子是留在家裡的,家產若給女兒,就給帶走了,給兒子,其實就是留給自己養老了。

其實都說重男輕女,但實際上人都是利己而已,看誰能給自己帶來最大利益,就投資誰。

但發展到現代,人們依然重男輕女,就有點傻了,甚至家產給兒子,居然養老卻找女兒,那就非常不厚道了!

但現在依然很多人覺得,生個女兒就輕鬆了,為什麼呢?因為可以不給女兒賺家產啊,能供她上大學就很不錯了!可生個兒子,大家普遍都覺得,至少房子要給買一套吧。

所以,家產給兒子,不給女兒,其實是出於父母自己利益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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