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蕭紅傳記電影《黃金時代》劇照)

祖父時時把多紋的兩手放在我的肩上,而後又放在我的頭上,我的耳邊便響著這樣的聲音:“快快長大吧!長大就好了。”

二十歲那年,我就逃出了父親的家庭。直到現在還是過著流浪的生活。

“長大”是“長大”了,而沒有“好”。

——蕭紅

1

1911年,蕭紅出生在黑龍江省的呼蘭縣的一個小地主家庭。

蕭紅的父親,在蕭紅眼中是一條沒有熱氣的魚。

當蕭紅15歲從小學卒業,要升至中學時,蕭紅的父親便整日沉著個臉;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少年蕭紅)

等蕭紅問他,他就瞪一瞪眼睛,在地板上走轉兩圈,過上半分鐘才給出一個答話:“上什麼中學?上中學在家上吧!”

有半年功夫,蕭紅為了沒能升學而整日渾渾噩噩的。

父親罵她:“你懶死啦!不要臉的。”

蕭紅頂嘴道:“什麼叫不要臉呢?誰不要臉!”

蕭紅從父親的手掌中倒了下去,等到她起來時,沒有哭。

從那時起,蕭紅的父親感受到自己作為父親的尊嚴受到了巨大的挫折,於是,他極力想要恢復他的父權。

每逢他從街上回來,都是黃昏時候,父親一走到花園的地方便從喉管作出響動,咳嗽幾聲啦,或是吐一口痰啦。

後來漸漸我聽他只是咳嗽而不吐痰,我想父親一定會感著痰不夠用了呢!

——蕭紅《鍍金的學說》

每天都睡在炕上,蕭紅病了。

一個班,不升學的同學就只有兩三個,升學的同學給蕭紅寫信告訴她,她們打網球,學校是怎樣的熱鬧,也說些蕭紅不懂的功課。

於是,蕭紅的心更加重了。

蕭紅的老祖父拄著柺杖,仰著頭,白鬍子振動著說:“叫櫻花(蕭紅小名)去上學吧!給她拿火車費,叫她收拾收拾起身吧!小心病壞!”

蕭紅的父親說:“有病在家養病吧,上什麼學,上學!”

蕭紅從春天,在家中一直悶到了正月。

正月裡家中大會賓客,蕭紅的外祖母啜著湯食向蕭紅說:“櫻花,你怎麼不吃什麼呢?”

聽到這話,蕭紅在桌旁的枕上,又倒下了。

在這一回與冷血父親的鬥爭中,以蕭紅的勝利告終。

蕭紅以不上學就去修道院為要挾,並在祖父的極力勸說下,父親不得以讓她去上了初中。

勝利是有代價的。

蕭紅鬥爭的勝利,是以在家休學一年,被打,生病,以自己的人生作為脅迫換來的。

2

1929年,蕭紅18歲,在這一年,讓蕭紅貧瘠的生命感受到溫暖和愛的祖父去世了。

“到院子去玩玩吧!”祖父說了這話之後,在我的頭上撞了一下,“喂!你看這是什麼?”一個黃金色的桔子落到我的手中。

——蕭紅《祖父死了的時候》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蕭紅的母親於蕭紅8歲那年就走了,母親死後,父親又給蕭紅找了個後媽。

後媽很客氣,不打蕭紅,就是罵,指著桌子或椅子去罵蕭紅;客氣是客氣了,但是冷淡了,疏遠了,生人一樣。

過去的十年,蕭紅是和父親打鬥著過生活的。

在這期間,蕭紅感到人是殘酷的東西。

父親對蕭紅,對僕人,對祖父都沒有好面孔,因為蕭紅是小孩,僕人是窮人,祖父是老人。

老人、小孩、窮人這些沒有保障的人,就這樣落到地主父親的手裡。

我懂得的盡是些偏僻的人生,我想世間死了祖父,就沒有再同情我的人了,世間死了祖父,剩下的盡是些兇殘的人了。

以後我必須不要家,到廣大的人群中去,但我在玫瑰樹下顫怵了,人群中沒有我的祖父。

所以我哭著,整個祖父死的時候我哭著。

——蕭紅《祖父死了的時候》

魯迅先生在《娜拉出走之後》這樣寫道:

“然而娜拉既然醒了,是很不容易回到夢境的,因此只得走;

可是走了以後,有時卻也免不掉墮落或回來。

否則,就得問:她除了覺醒的心以外,還帶了什麼去?

倘只有一條像諸君一樣的紫紅的絨繩的圍巾,那可是無論寬到二尺或三尺,也完全是不中用。

她還須更富有,提包裡有準備,直白地說,就是要有錢。

蕭紅出走了,出走後的遭遇,不出魯迅先生所料。

3

1930年,蕭紅19歲,初中畢業。

沒有了祖父的庇佑,父親絕不肯讓蕭紅再去讀高中了。為了繼續求學,蕭紅與表哥陸哲舜私奔去北平。

陸振舜是蕭紅17歲那年認識的,那時,陸哲舜已結婚。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蕭紅和陸哲舜婚外同居,有很多人說陸振舜是蕭紅的初戀情人,也許不是。

蕭紅和陸哲舜在一起,很可能是為了繼續自己的學業而找到一個依託。

因為兩人雖是同居,但住的卻不是一間房子,對外也是以舅舅外甥稱呼。

據蕭紅當時同在北平的好友李潔吾回憶,蕭紅曾寫信給他,說陸哲舜對她無禮,李潔吾因此痛罵了陸哲舜。

不久後,陸家對陸哲舜進行了經濟封鎖,陸哲舜便只能拋下蕭紅獨自逃走。

蕭紅和表哥的私奔事件轟動鄉里,蕭紅的“勇敢”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當失去經濟支撐的蕭紅回到呼蘭縣,受到流言侵擾的父親只能舉家搬離呼蘭縣,前往阿城鄉下。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蕭紅的第二個男人是未婚夫汪恩甲。

蕭紅在阿城縣被軟禁十個月後,逃到了哈爾濱,和汪恩甲在東興順旅館同居,半年後,蕭紅懷孕,肚子大了出來,汪恩甲不辭而別。

後人認為,汪恩甲是迫於家人的壓力才不辭而別的,因為蕭紅與表哥私奔的事件早已鬧到了汪家。

蕭紅灑脫,愛自由,嚮往新潮流,但卻無奈生在一箇舊時代的地主家庭,有一個觀念陳舊的冷血父親。

為了掙脫禁錮,蕭紅所做的事,在當時均是非常勇敢的事,但她遇到的兩個男人卻是懦弱的,於是,蕭紅兩次被拋棄。

正如魯迅先生所言,蕭紅除了覺醒的心之外,沒有帶走任何東西,家是沒辦法回了,於是只能在外流浪。

4

蕭紅大著肚子在東興順旅館,不辭而別的汪恩甲走時並未付房費,旅館的人就將她扣押在一個狹小的倉庫裡。

萬般無奈的蕭紅寫信給《國際報刊》求助,報刊的人派了蕭軍去幫助蕭紅。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去年的五月,正是我在北平吃青杏的時節。

今年的五月,我生活的痛苦,真是有如青杏般的滋味。

蕭軍看到蕭紅在報紙上寫的小詩,被蕭紅的才氣所打動。

那天,蕭軍幾次要走,卻沒走成,兩人從天亮聊到了天黑,臨走前,蕭軍給蕭紅留下了五毛錢,那是他蕭軍僅有的車錢,那天夜裡,蕭軍不得不步行10里路回家。

愛情的力量再大,也沒辦法鬥過600元房費,蕭軍四處想辦法籌錢,這時上天給了一個非常棒的契機,一場洪水淹沒了哈爾濱。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蕭紅趁機從東興順旅館逃走,從此開始了與蕭軍流浪的生活。

愛情給了蕭紅創作上的靈感,蕭紅跟著蕭軍流浪的清貧日子,被蕭紅寫成了一篇篇散文,以《商市街》的散文集發表。

蕭紅將個人生活的貧苦,用特有的女性視角,融進了蕭紅的作品裡,在清新、文藝中帶著生活的孤苦和愛情的溫馨。

孤苦和哀怨:

我想:雪花為什麼要翩飛呢?多麼沒有意義!

忽然我又想:我不也是和雪花一般沒有意義嗎?

——蕭紅《飛雪》

白晝使我對著一些傢俱默坐,我雖生著嘴,也不言語;

我雖生著腿,也不能走動;

我雖生著手,而沒有做什麼,和一個廢人一般,有多麼寂寞!

——蕭紅《他的上唇掛彩了》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患難與共的溫馨:

電燈照耀著滿城市的人家。鈔票帶在我的衣袋裡,就這樣,兩個人理直氣壯地走在街上,穿過電車道,穿過擾攘著的那條破街。

關了燈,月光照在窗外,反映得全室微白。兩個人扯著一張被子,頭下破書當做枕頭。

——《家庭教師》

5

蕭軍是蕭紅文字上的引路人,和蕭軍在一起的日子裡,蕭紅完成了中篇小說《生死場》;

在魯迅先生(蕭紅的老師)的幫助下,《生死場》發表並在文壇引起了巨大反響,蕭紅得以成名。

蕭紅、蕭軍的生活因為作品的發表,有了一些改善,但感情卻出現了裂痕。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蕭軍是個大男子主義嚴重的人,他要的是敬仰、崇拜,而不是一個在文學創造上要遠勝於他的人。

有了溫飽後的蕭軍,還要有成就感,蕭紅是他在實現成就感路上最大的阻礙。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蕭軍回家,拿了本書,拿了些錢就立馬出門,連看都不看蕭紅。

痛苦的蕭紅,只能拿香菸往自己手臂上扎,可是,皮肉的痛終究抵不過心裡的痛。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1936年7月,蕭紅在魯迅先生的幫助下,東渡日本。

蕭紅在日本期間,依舊保持著和蕭軍的通信。

回國後知道,蕭軍和自己的好朋友有一腿,還讓對方懷了孕。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我儘量把自己沉浸在創作中忘卻痛苦,但實在太難忍了,我受不了的時候,我就在晚上溜出去到大街上,

荒涼的大街上,一個人遊蕩,像鬼。

——《黃金時代》

除此之外,蕭軍還家暴: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蕭紅跟著蕭軍一路漂泊,在山西臨汾,日軍逼近,蕭軍要到前線去打游擊,蕭紅因身體差,沒辦法再跟隨了,只能和蕭軍分開,和端木蕻良一起到西安,當時,蕭紅已懷有蕭軍的孩子。

6

蕭紅在寫作中找到了自我價值。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你知道我別無所求,我只想有一個安靜的環境寫寫東西。”

蕭紅的身體,因長期的飢寒交迫,早已變得脆弱不堪,她無法再承受更多生活上的痛苦了。

在二蕭分開的這段空窗期,端木蕻良有了他的機會。

1938年5月,蕭紅和端木蕻良在武漢結婚。

蕭紅:女性實現自我價值所付出的代價

掏肝剖肺地說,我和端木蕻良並沒有什麼羅曼蒂克式的戀愛歷史,是我在同蕭軍永遠分開的時候,我才發現了端木。

我對端木沒有什麼過高的希求,我只想過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

沒有爭吵,沒有打鬧,沒有不忠,沒有譏笑,

有的只是諒解、體貼、愛護。

——《黃金時代》

爭吵、打鬧、不忠、譏笑,正是蕭軍對蕭紅做的事情。

這樣的愛情,自然是不要也罷,蕭紅只想要普通、舒適的生活,她想要一個可以讓她安安靜靜寫作的環境。

在這一點上,性格軟趴趴的端木,滿足了蕭紅。

那蕭紅與端木的愛情,又是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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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骨若是痛的厲害了,皮膚流點血,也就麻木不仁了。

——蕭紅

7

1940年1月底,蕭紅隨端木飛往香港。

在香港,蕭紅完成了在日後奠定她文學地位的著作:《呼蘭河傳》。

《呼蘭河傳》,並沒有寫關於蕭紅自己的愛情故事,而是寫了蕭紅的童年、以及農村底層人民的悲慘命運。

當時的文人,都在寫抗戰文學,蕭紅卻寫起了童年,人們認為蕭紅江郎才盡了。

多年之後,在歲月洗滌之下,人們才發現了《呼蘭河傳》的價值。

1942年,蕭紅因庸醫誤診,與世長辭,年僅31歲。

在臨終前,蕭紅在紙條上寫下:

我將與藍天碧水永處,留下那半部《紅樓》給別人寫了。

“我將與藍天碧水永處”,這話顯得極為淒涼,顯然,蕭紅所經歷的人間,盡是戰亂、盡是冷酷。

死,反而對她是一種解脫。

8

蕭紅的一生,都在認認真真的懟“循規蹈矩”四個字。

兒時反抗父親,要知識,要自由;長大了反抗丈夫,要寫作,要實現自我價值。

娜拉出走,沒錢時成為附庸;有錢有名了,卻失去了愛情。

但這並不是蕭紅本人的錯,是時代的錯,是遇人不淑的錯。

在蕭紅的傳記電影《黃金時代》中,有蕭紅友人的這麼一句評價蕭紅的獨白:

這是她的這種逆向性自主選擇,才註定了蕭紅千秋萬歲名,寂寞身後事。

逆向性自主選擇,追求的是自我價值;而蕭紅流浪、坎坷的一生,便是代價。

蕭紅在病重時,曾和駱賓基說過這樣一段話:

“我在想,我寫的那些東西,以後還會不會有人看。但是我知道,我的緋聞,將會永遠流傳。”

我好想坐著時光機穿越回76年前,去大聲告訴蕭紅:

“你寫的東西,我在看!我在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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