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開封「農機補貼案」後續:11名涉案農民獲再審

河南開封“農機補貼案”後續:11名涉案農民獲再審

新京報報道河南開封63名農民,因出借身份證被認定騙取國家農機補貼而獲刑一案有新進展。7月6日,開封市中院作出刑事再審決定書,對其中11名農民所涉案件再審。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7年3月至8月間,河南開封市鼓樓警方在辦理農機經銷商孟慶安、陳成行、牛書軍三人所涉的違規騙取國家農機補貼案中,將63名以出借身份證形式,幫助三人申報國家農機具購置補貼的農民逮捕。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上述63人陸續因詐騙罪獲刑。

一審法院認定,上述63名獲刑農民,個體所涉補貼金額,多在數萬元左右,而實際獲利則在數百元。依據公訴人意見,案件所涉農機補貼資金,實際並未落入經銷商或農民手中。據此,涉案人員是否構成詐騙罪,成為案件焦點。

2018年5月22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三名農機經銷商的一審判決發回重審,與此同時,63名涉案農民則依舊在假釋期內。

一審判決書顯示,因出借身份證與涉案農機經銷商孟慶安,開封市鼓樓區仙人莊鄉仙人莊村有11名農民獲刑。其中,刑期最長者為田望海,獲刑10個月,其餘10人刑期均在6個月至9個月之間,11人均於2017年3月29日被捕,並於2017年11月9日同案宣判。

新京報報道發出後,上述案件引發關注。2018年7月6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述11名農民所涉案件,作出再審決定。

開封市中院出具的刑事再審決定書顯示,“經本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本案符合法定再審之情形”,據此,開封市中院稱,將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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