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九调研组到重庆调研

导 语

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九调研组到重庆调研

6月25日至26日,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九调研组到重庆就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在重庆市大足区法院实地观摩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示范庭审,并在市高法院召开了专题座谈会。

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九调研组到重庆调研

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出席并主持座谈会。杨临萍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严格按照最高法院部署和要求,充分吸纳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调研组的意见建议,持续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纵深推进,坚持解放思想,探索机制创新,在改革实践中寻找破解问题的办法,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缓解人案矛盾。要坚持“程序从简但权利不减”原则,始终将保障当事人权利作为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要继续加强与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破解难题,及时总结经验,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实施提供实践经验,为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提供有益参考。

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九调研组到重庆调研

市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明耀向调研组汇报了重庆法院2016年11月以来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总体情况,重点介绍了全市三级法院推进试点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做法,并就在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建议。

听取汇报后,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九调研组组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鄂,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滕一龙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阎庆文一行认为,重庆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成绩突出,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重庆各司法机关做到了思想统一、通力协作,依法、稳妥、有序、全面推开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能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较好地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目标。调研组一行指出,要继续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敢于解放思想,积极开展机制创新,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办法,抓好经验梳理和研究论证,为最高法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提供经验,为全国人大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提供有益参考,最大限度地体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的生命力。

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九调研组到重庆调研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九调研组到重庆调研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调研了重庆法院法智云中心,观摩重庆“4+1智慧法院新生态”现场演示,视察市高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并连线重庆相关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现场。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并作了交流发言。市高法院审委会专委刘澜平以及市高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文/图:陈小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