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8)渝0236执悬1号
本院在执行陈兴富与陈中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中平拒不履行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向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陈中平下落或渝BTP559丰田牌小型汽车下落线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陈中平或渝BTB559小型汽车的,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二、悬赏举报期限一年: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止;
三、悬赏金由申请人在找到被执行人陈中平或渝BTP559小型汽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田法官、胡 鹏
举报电话:023-81760825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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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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