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崢新片《我不是藥神》揭示哪些社會現象?

《我不是藥神》是一部難得佳作,出色的劇本,出色的演技,出色的導演控制能力,而最難得的當屬它大膽真實的去揭示的社會現實問題。

徐崢新片《我不是藥神》揭示哪些社會現象?

一、同情是不是可以成為違法的藉口?

理性的看待問題,我不是藥神確實博得了大多數人的同情,正如電視中的臺詞一樣——誰能不生病呢?所以,影片已播出,醫藥公司就得到了大家的口誅筆伐!但我想說的是,同情不能是違法的藉口,生病也不能是山寨的理由,既然規則是大家制定的,也是我們同意遵守的,那麼不論怎樣,我們都應該把遊戲規則遵守到底!但看看哪些違背規則的人,反而被歌功頌德為挑戰權威挑戰不公平的正義的化身,我們又能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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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決吃不起藥的根本到底是什麼?

解決吃不起藥的根本真的在於醫保報銷?在於降低關稅?個人倒覺得不是這樣,商業保險作為醫保的有效補充,應該得到大力的提倡。知道為什麼醫保現在年年虧空嗎?一是繳費基數太小,使得醫保總額數量太小,也就是我們通俗的將——收到少!其次就是醫保花費巨大,不管是怎樣的花費,套保也好,被誰誰誰花也好,終歸一點就是醫保開支巨大,通俗的說就是——花的多!最後就是醫保投入,這個我就不舉事實了,舉例子估計文章通不過審核!正是因為三點,收的少,花的多,投入少,才使得醫保只能夠保障基本醫療。事實上各國的醫保也基本上是保障的基本醫療。而剩下的非“基本醫療”,幾乎都是靠商業保險來支撐。但我國的商業保險還沒有發達到那樣的程度,而且去買商業保險的人還沒有那麼多,就出現了吃不起藥的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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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某些進口藥的天價問題。比如電影提到的格列衛,是一些重大疾病的特效藥,而專利權把握在西方某些大的製藥公司手裡面。專利應當尊重,生命也應當尊重,設計專利的初衷是鼓勵醫藥公司積極發明製造新藥,最終目的還是造福患者,而如果因此而讓患者揹負巨大的債務,影響治療,危及生命,這就需要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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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慶幸生活現在醫療制度好點了,也慶幸醫保選擇多了,現在醫保意識強了很多,很多人都會買保險,給自己,家庭一份保障,一份愛,但是現在,醫療水平還是不那麼發達,也有很多藥,很多人吃不起,很多人看不起病,希望多一點像程勇一樣的人,能有合法的便宜藥,希望以後每個人都能提前給自己一個保障,一份醫保,希望每個人都能有病可醫,有錢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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