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興和縣人民法院開展綜合治理執行難宣傳活動

「要闻」兴和县人民法院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宣传活动

「要闻」兴和县人民法院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宣传活动

2018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決勝之年,興和縣人民法院為加大“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宣傳力度,於2018年7月6日上午,開展了綜合治理執行難宣傳活動,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海濤,市中院執行局副局長馬維理,政法委書記李小汀,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勇,縣政協副主席杜立新,政法委副書記孫亞林,興和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巴雅爾,興和縣人民法院全體黨組成員、全院幹警及來自14個單位的300餘人參加了活動。

中院執行局副局長馬維理受市中院副院長海濤委託,代表中院對興和縣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提出了三點意見:一是在今後的執行工作中,興和縣法院要進一步轉變執行工作理念,準確理解最高法院對於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頂層設計,教育指導執行幹警轉變傳統執行理念,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二是紮實推進執行聯動機制的建立,著力改變“聯而不動”的被動局面,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執行難”。三是進一步強化執行工作隊伍建設,要牢牢抓住政治建警這個根本,不斷強化幹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努力提升執行幹警的職業素質和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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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和縣法院巴雅爾院長在致辭中表示:興和縣人民法院將嚴格按照執行工作的強制性、信息化、規範化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執行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的執行體制,依據執行工作的“四個基本”標準,不折不扣地實現嚴厲打擊拒執犯罪常態化,反規避執行常態化,反消極執行常態化,反干預執行常態化的工作目標。

整個活動中,全院幹警一對一地對群眾進行講解,向廣大群眾宣傳“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相關政策,宣傳車滾動播放全區法院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的目標、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措施、手段、什麼是規避執行行為、規避執行行為的幾種表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目標、如何正確理解執行難、什麼是“執行難”等內容,並以張貼執行通告的形式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義務人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努力提高人民群眾對涉民生案件執行工作的認識,倡導人民群眾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責任意識,弘揚誠實守信、遵法重德的傳統美德。

「要闻」兴和县人民法院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宣传活动

此次宣傳活動,興和縣法院精心製作了執行通告和宣傳單,並在宣傳車LED顯示頻上詳細具體地對“基本解決執行年”工作的目的、意義、範圍以及具體措施進行詳細介紹。活動現場接受群眾諮詢600餘人次,在大街小巷、社區、公交車等發放宣傳資料1000餘份,張貼執行通告70餘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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