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周立波接受局面专访:上节目不是为了“洗白”,法律早已证我无罪?

leslie_cheung

美国法律非常重视保障人权,为了防止警察部门恶意陷害公民,法律规定证据必须用合法方式获得,如果证据系由非法方式获得则必须予以排除,不能提交到法庭证明公民有罪。

这就是著名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美国法庭在案件的预审阶段,会重点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将检方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在周立波案中,警察在没有搜查令和经过周立波同意的基础上公然搜查他的车上物品,最终从包里翻出了枪支毒品。可以说整场搜查并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得到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法庭在预审阶段排除了这些证据,检方只能对周立波撤回起诉,随后周立波被宣告无罪。

因此有人说,周立波的胜利是一场技术性的胜利,是得益于美国严密的程序正义。即如果那些证据被同意提交到法庭,经过举证质证的话周立波肯定难逃一劫。

但是,针对这一质疑周立波予以否认,他说那些证据即使提交到法庭让陪审团看到,也不会对他构成威胁,因为那些毒品、枪支上根本就没有他的指纹和DNA,换言之那些东西根本就不是他的,怎么能以此判定他有罪呢?因此,他是在实质审理上获得了胜利

另外,周立波还透露他手上掌握着很多证据,会在适当时机由律师公开。看来,整场大戏还有后续情节,让我们拭目以待。


冰焰



西门观点:应该是有人说他上节目是为了‘’洗白‘’,所以周立波才这样回应。

有关周立波在美国‘’犯罪‘’的新闻和评论早已在事件发生的当时,也就是周立波被逮捕后,就引发了网络热议。

热议的核心无非就是两派掐架,和很多有争议的明星一样,掐架的结果是难分胜负。

后来,当周立波‘’持枪携毒‘’案开庭后的一段时间里,双方又开始掐架,结果,从开庭到宣判无罪释放的几个月中,掐架一直持续,但仍然各持己见。

如今,周立波已经回国,而且在媒体公开露面,回应了有人说他上媒体是为了‘’洗白‘’自己的说法。于是,又引来新的一波掐架。我估计,结果仍然是不了了之,被新的‘’新闻‘’所淹没。



其实,既然法庭已经宣判他罪名不成立,而且当庭释放,再去争论他究竟有没有犯罪,已经没有意义了。

尽管周立波案发生在美国,起诉者也是美国的某机构,审理也是美国地方法院,那我们只能相信美国法院的判决。人家美国的法律就是那样,谁也没有办法。

无论怎样,周立波现在是无罪之人,行动是自由的,至于他还会不会再次出山,回归娱乐圈,甚至再做脱口秀演员,那是他和娱乐圈的事,我们吃瓜群众只能说说而已。

‘’洗白‘’也罢,不存在‘’洗白‘’也好,无论怎样,做人还是低调些好,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或那句话就会开罪很多人,尤其公众明星人物。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这事儿吧,得分两层来剥。第一层是法律层面,第二层是可能的事实层面。

周立波在美国因蛇形驾驶被当值警察截停,随后警察从车中搜出枪和毒品,因而羁狱并接受审判。在前后换过三轮律师,耗费差不多30万美金的律师费,终于被最后一任律师抓住警方程序上的瑕疵,被法院裁定警察从车中所搜查的枪支和毒品违反了相关法律要求,所以关键证据被忽略,最终判决他无罪。注意,法院判决周立波携枪与毒品罪名不成立是基于关键证据取证存在程序瑕疵,而不是裁定周立波无辜。再说直白一点,当值警察没有考虑到周立波是一名外国人,只使用英语告知而没有采用嫌疑人能听懂的中文告知(估计当值警察也不会说中文),因而律师据此辩称委托人并未经警察有效告知就被搜查,违反应该提前告知并获得允准才能搜查的法律规定,构成程序违法。

不得不说,周立波最后找到了一名老练的资深本地律师,实在厉害👍。但是,从整个过程,周立波先后聘请并更换过三轮四名律师,就足以说明周立波即便被法院裁定无罪,也未必无辜。

虽然法院裁定无罪,并不意味着周立波就无辜,只不过美国法律强调程序正义优先,只要程序违法,哪怕放走一个事实上的罪犯,也要保障和维护程序正义。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就是典型一例,最终法院裁定辛普森无罪,但他在实体正义上就是凶手。

好了,周立波一回到伟大到祖国立马就满血复活,一会儿辩称自己遭人陷害,一会儿又指责第一任律师收高价不管用。问题是,法院根本就没有裁决周立波与被搜查出来的枪支和毒品有没有关系,现在只是凭借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怎么说都可以,姑妄听之。至于周立波上节目为自己辩护算不算洗白,根本就不重要。如果真的遭人陷害,他只有找到证据起诉陷害他的人并胜诉才能洗白,否则他说上天也没有屁用。

事实就是,当值警察因他蛇形驾驶而截停,并从车后搜出枪与毒品。周立波先后花费30万美金,聘请了三轮四名律师,并终于抓住警察搜查前没有有效告知的程序瑕疵而脱罪。这并不能表明他无辜,只能表明他侥幸。


唐映红

呵呵,我看到采访周立波的是王志安,我就想呵呵了。

王志安自从央视出走,自己做了个《局面》节目,他有自己的新闻追求,其实有的节目做得还不错,特别是之前的江歌案。专门跑到日本采访相关人士,算得上比较客观。

但是另一方面,他追求热点的用心有点太过了。老是好发一些奇谈怪论。

尤其是这次看了电影《我不是药神》以后,他发了一个微博,说实话我看了很愤怒。

大家看他这个微博,他这是什么意思呢?这里我要给大家解释一下。电影讲的是一群白血病人,吃不起正版格列卫,因为是4万块钱一盒,基本上一个月要2、3盒,一年就是百万。这个药,真没几个人吃得起。

所以徐峥饰演的主角,去印度搞廉价的仿制药,一盒原价500块,所以是盗版药。因为这个价钱,病人吃得起。

正版药吃不起等死,盗版药可以救命,但是犯法。你说怎么办?电影探讨了这个社会问题。

电影并没有鼓励盗版,注意我强调一下电影没有鼓励吃盗版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电影在讨论为什么会这样。

但是王志安曲解了电影的意思。王志安认为电影是鼓励吃药要吃盗版,所以他说他看这个电影也应该看盗版。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这么理解,还是调侃电影。如果是真的这么想,那就是蠢;如果是调侃电影,那就是坏,这么严肃的电影,他来调侃?

底下的观众看不下去了,在评论里面纷纷打抱不平。

这就是王志安。

大家看我前面说了这么多和电影有关的事儿,是不是跑题了?

不是,我想告诉大家,王志安这个人想法有点问题,他关于电影的这番言论就有问题,他是个有问题的人。他这么说电影,可能是想标新立异。

他找周立波做这个访谈,也是想标新立异。

周立波这个事情,已经臭大街了。

事情非常明显。就好像辛普森杀妻案一样,臭大街了。法官没有判辛普森杀妻,但是他自己有没有杀妻,他自己心里知道。美国人的法律咱们中国人不理解。咱们中国人讲究一个良心。

我就问辛普森,他有没有良心不安?

周立波这个事情,对美国法律说他没有罪。那他就真的觉得自己没有毒驾,没有非法持械了?

吸食毒品在中国是什么概念?大家应该知道,柯震东以前多火?后来怎么样了?

房祖名,成龙的儿子,以前多火?现在怎么样了?

啊。

你周立波,不是在中国吸毒,中国法律管不得你。你特么在美国吸毒就不是吸毒了?

这种人就应该被娱乐圈封杀。在中国,最好谁也别搭理他。你看央视以后敢请他继续做节目?

这样的人最好以后不要再出来污染我们的视线。哪儿凉快你待哪儿去吧。结果王志安倒好,主动来专访他,让他又在公众话题中出现。

他是怎么想的?

我知道王志安怎么说,他说做新闻就要采访当事人,找到第一手说法。

你江歌案可以这么做,你去采访在日本被判刑的那个人渣都没问题。因为他们不是公众人物。

周立波不一样,周立波是公众人物,甚至可以算是明星。他需要曝光,他需要话题度,才能以后继续在娱乐圈混下去。你王志安帮他获得曝光,帮他获得知名度,这就是特么助纣为虐。

就这么回事。


梁鹏飞

整个专访视频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感觉倒像是一场周立波的个人脱口秀表演。整场访谈过程他都表现的即为自信。看的出,周立波被无罪释放一回到伟大的祖国就立马变得满血复活了!

美国法律非常重视保障人权,即如果警察在没有搜查令和未经过车主本人同意的前提上,搜查他人车上的物品,则此搜查过程不符合法律程序,即便后期得到了证据也属于非法证据。因此,很多人会认为周立波的这次胜利纯属是一场技术性的胜利,是得益于美国严密的程序正义。但在接受《局面》的采访中,周立波予以否认,他说那些证据即使提交到法庭让陪审团看到,也不会对他构成威胁。理由是那些毒品和枪支上并没有他的指纹和DNA!另外,周立波还表明了自己手中掌握着很多证据,来证明自己是被陷害的。

周立波在此案件中一共请了三个律师,第一第二任律师都认为有必要认罪。但是第三任律师,已73岁,经验老到,抓住漏洞,钻了法律的空子,让重罪变脱罪。如果事件换在中国犯案,素品超过100克,那是命都难以保住。但是在美国,周立波这次算是幸运,美国法院没有让他去验血,看看血液里到底有没有与毒品有关的成分,于是他也算逃过了一劫。

周立波接受局面专访好似以洗白的方式为此次事件画上了句号,那么,下面的问题来了,到底是谁陷害了他呢?



文\\L


捕鱼小分队

周立波藏毒藏枪干什么用?这案子在国内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但换到美国,怎么就可以脱罪呢?周立波第一第二任律师看了案件,都认为有必要认罪。但是第三任律就是经验老到,抓住漏洞,钻了法律空子。居然重罪变脱罪,真是奇迹!这个奇迹如周立波敢在美国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一样,是个奇迹。说实话,中国有几个人敢到美国去藏毒藏枪?那简直是找死!但周立波不同,他是中国著名脱口秀,他名气大 ,也够嚣张,敢为天下人不敢为,且能脱罪并全身而退,这就是奇迹!当然这与金钱有关,但人家有钱,舍得拿出来。一开始,不就二十万美金吗?Small case!他也没想到案情的严重情,律师看了卷宗都觉得此案基本上没有救了,只能认罪。真不是$200000可以办得到的事了,这时候周立波才头大。当然,如果事件换在中国犯案,素品超过100克,那是命都难以保住。现在他能脱罪,不是他背靠强大的祖国,也不因为祖国帮你。祖国不支持不帮助中国公民在外国犯法,特别是涉毒涉枪这么大的罪行。要不你问问: 驻美大使天凯哥会不会帮你。现在周立波回国了,尽快找媒体洗白自己,装出一副被冤枉的样子,而且声泪俱下,用鳄鱼眼泪来感人,以博同情,并编成被人栽赃陷害。让那些没有常识的人轻信你信口雌黄,这样,他就有机会再次登台赚钱,让大家为他们美国之行埋单。但我总觉得,中国政府一定会坚持原则,涉毒涉枪艺人再次登台,应该只等下辈子了,否则,天理不容!








Nick非洲金虎

周立波命运注定是一波三折的人啊😄刚刚回到国内还没有几天,就又让人盯上了,这个人不是其它人而是第一个律师,美国🇺🇸纽约警察局前局长莫虎先生。由于周立波对媒体谈了整个案件前前后后的过程中提到莫虎在这个案子中收了他20万美金,在案件初始过程中,莫虎没有任何提醒和告知,利用了周立波夫妇不懂美国法律及如何打官司及与律师打交道而收取了超昂贵的律师费,具体的做法是不停的打电话☎️和胡洁周立波谈案子,结果说费用是按照小时记算,周立波夫妇这下被斩得晕头转向痛苦不堪!无奈人生地不熟,只好如同砧板上的肉一块,任莫虎玩。消息很快传到莫虎耳朵👂,美国🇺🇸时间昨天莫虎向中国国内媒体出示个人声明:保留与追究周立波的民事诉讼一案。




大提琴心声

我认为既然美国法庭判定周立波无罪,那就是无罪!有些人,自作聪明表示,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法律层面的,一个是事实层面的,表示法律层面周立波是无罪的,事实层面周立波是有罪的。这完全是狗屁逻辑!退1万步,就按他所谓的事实层面,毒品和枪支上面有周立波的指纹吗?既然没有这种证据,为什么一定要说人家有罪呢,为什么就不相信周立波说的被人陷害呢?那我们再来说说法律层面,他说美国的法律程序正确优先,它既然法律规定的程序正确优先,那就说明这个法律,在权衡利弊之下,决定程序正确优先,就是有它的道理,就是应该按它的法律去执行,人家这个法律制定本身就是权衡利弊之后定下的法律,是经过许多人、许多实践、不断完善修订出来的相对公正的做法!这比某人坐在这里夸夸其谈的意测、踹摩是要准确的多的!无罪就是无罪,不是像某人想象的那样,否则的话还要法律干什么?他们的思维其实不是法律上的思维!表面上看起来很像很有道理,实际上,他们是没有法律观念的人,而且自作聪明,想显示自己很有学问,很有分析头脑。这就像井底之蛙在井底下呆久了,偶然之下,这只井底青蛙跳出了水井,却还是用在井底下的惯性思维来分析蓝天有多大类似!如果每个人都用这样的脑子去分析,这事情还有完没完,还有没有个结论?换句话说,他的思维,似乎比人家权衡利弊制定出来的法律还要正确?


ngylap

他这个故事太离奇了。

首先是罪名本身,非法携枪,持有毒品。这些,千真万确是在他的包里他的车里,车还是他开的。开车还违章了。结果到最后,就一个违章站住了。

其次是律师换了三任,初任是谋求轻判,次任是谋求轻罪,最后一任,是谋求无罪。前两任律师的专业性无可否认,那么他们为什么不求寻第三任的结果?

最后是脱罪后的解释。周立波说是被陷害,即使枪是合法的被陷害进他包里,毒品肯定是非法的,无论在哪儿。他有那么好的律师又出得起律费,不继续追打陷害者,却跑回中国上节目控诉……

他这个故事,离奇的我看不懂。

看懂的部分是,针对他这么个人,针对当时警方的大动作,美国法庭是不会轻放的,大凡有机会,法官一定要把他塞进去。现在判无罪,那就是确实无罪,比一般的无罪还要干净得多。

(全文完)


李牧

周立波上节目不是为了“洗白”?还是根本洗不白呢?只能说他请到了毕竟厉害的律师,抓到了漏洞:审前听证期间,法官裁定,警方搜车的行为不合法,因此从周立波车中搜出的枪支和毒品将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也就是说,事实是存在的,周立波敢否认这点吗?

其实到没有刻意关注周立波,但此次事件过后,没见什么教训,只借助支持他的粉丝和反对者们,让自己进一步扩大知名度,那么以后的周立波也只会更嚣张。本来就是一个才疏学浅、品性不端的人,如若此次翻身成功,那么以后还得占用公共资源嘚瑟。

这样的人,你信他什么呢?信他鳄鱼的眼泪?

还是接受他的信口雌黄?他第一任律师发了声明已经打脸了。

所以,周立波,清者自清是不假,可惜你不是啊,再多的解释能掩饰什么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