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4起房產典型違法案件被通報

一、張家口富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反規劃審批內容建設案

該公司在張家口市建設的富海景苑4#商住樓、5號商業樓項目,存在超建地下部分面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0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4條的規定,張家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11.3415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張家口市匯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違法建設案

該公司在張家口市建設的匯嘉福園1#、2#、3#住宅樓及1#商業樓項目,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0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4條的規定,張家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14.3622萬元行政處罰。

三、張家口市文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違法建設案

該公司建設的張家口文化藝術會展中心項目,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0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4條的規定,張家口經濟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199.039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梁永生出租註冊證書案

註冊監理工程師梁永生將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出租給張家口市廣安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其行為違反了《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26條的規定。依據《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31條的規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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