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海龙温泉”破产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海龙温泉”破产案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企业破产清算案,今天上午10时,在该院第一号法庭召开了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大会。经两个小时的会议议程,参会的50家债权人代表全票通过了破产管理人提交的7份法律文书,同时在法院的监督下,备受市民关注的“海龙温泉”,依法按照优胜劣汰的机制,退出了市场。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海龙温泉”破产案

会议现场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海龙温泉”破产案破产公司介绍

遵义润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资金15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商品经营、旅游服务。公司旗下的拳头产品就是被市民熟知的“海龙温泉”景区。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海龙温泉”破产案案件背景

从2009年试营业开始,“海龙温泉”因经营管理不善问题导致诉讼缠身。经统计,7年多时间内,“润丰公司”先后牵扯多起民事诉讼,其中法院在执行以润丰公司为被执行人的196宗执行案件中,其负债超过一亿元。直到后期,该公司资不抵债,且处于瘫痪的状态。经初步核算,“润丰公司”共有90家债权人(含法人和自然人),申报债权总额超过3.8亿元。经破产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58家债权人的普通债权1.36亿元。遵义晚报记者从破产管理人出示的《债权审查表》中发现,除民间借贷外,企业还拖欠了银行贷款、装修款、电梯款等多种费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海龙温泉”破产案

债权人正在填写表决表格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海龙温泉”破产案案件意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张汝坤接受遵义晚报记者采访

该案不仅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受理的第一起破产清算案件,更是案件在执行转破产案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指定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由专业律师团队组建破产管理人,对“润丰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清算。使得原本在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解决的196宗执行案件,能够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偿,有效化解了基层法院的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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