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概念股」跌停 投資者是冤大頭?

近日,崔永元曝出影視圈借大小合同逃稅的潛規則,讓一眾明星演員、導演以及上市公司被放在聚光燈下。以至稅務部門也緊急行動起來,據報道,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陰陽合同”一事在市場上鬧得沸沸揚揚。其中,影星范冰冰成了輿論的首要指向。雖然崔永元表示,“4天6000萬合同”與范冰冰無關,范冰冰工作室也發表聲明從未簽署“陰陽合同”,但在A股市場上,華誼兄弟、唐德影視等范冰冰概念股還是受到了牽連,甚至整個影視股都受到了拖累。如在6月4日的行情中,華誼兄弟、唐德影視雙雙跌停,其他一眾影視股如當代明誠、歡瑞世紀、思美傳媒、光線傳媒、慈文傳媒、橫店影視、視覺中國、中國電影、金逸影視、上海電影、長城影視、華策影視等紛紛“躺槍”,股價下跌。

“范冰冰概念股”跌停 投資者是冤大頭?

為什麼在崔永元表示“4天6000萬合同”與范冰冰無關、范冰冰工作室也聲明從未簽署“陰陽合同”的情況下,“范冰冰概念股”還是被市場打壓到跌停板的位置?這確實是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換一句話說,是市場對范冰冰投出了不信任的一票。畢竟“陰陽合同”,在影視圈內早已有之,作為當今最當紅的影視明星之一,市場懷疑范冰冰簽訂“陰陽合同”是很正常的。而且,崔永元表示“4天6000萬合同”與范冰冰無關,這並不能成為范冰冰沒有簽訂“陰陽合同”的證據。畢竟崔永元還有一抽屜的合同和舉報材料,說不定這其中就有范冰冰的“陰陽合同”呢?退一步說,即便崔永元沒有掌握范冰冰的“陰陽合同”,也不意味著范冰冰沒有簽訂“陰陽合同”。“范冰冰概念股”因此而跌停並不令人奇怪。

但對於投資者來說,卻是遭遇了一場“飛來的橫禍”。以6月4日華誼兄弟、唐德影視雙雙跌停為例,兩家公司股票的市值因此而分別蒸發了22.75億元和6.6億元,共計蒸發29.35億元。這對於兩家公司的投資者來說,顯然是一筆不小的損失。就算相關的影視明星們通過“陰陽合同”逃稅了,但在涉及到這兩家公司層面,影視明星們的逃稅金額也不可能比投資者的損失還多吧?“陰陽合同”的事情還沒顯山露水,投資者首先就為此買單了,投資者再次成了相關事件的“冤大頭”。

面對“范冰冰概念股”的跌停,投資者的損失誰來賠?這顯然是A股市場必須正視的一個問題。但從現實來看,投資者恐怕很難得到賠償。當然,這也從另外一個角度表明,A股市場在保護投資者方面所存在的又一個短板。而最終的結果,投資者只能是打落牙齒往自己肚子裡吞,再一次“盈虧自負”。雖然華誼兄弟、唐德影視的跌停並不是正常情況下的跌停,是因為“陰陽合同”而起,但投資者要索賠卻是困難的事情。

對於華誼兄弟、唐德影視的跌停,讓不少人看到了崔永元的力量。言外之意,華誼兄弟、唐德影視的跌停是由於崔永元造成的。相信不少投資者會因此指責崔永元的。但指責歸指責,崔永元肯定不會賠償投資者的損失。雖然崔永元手撕“陰陽合同”潛規則是基於個人原因,但崔永元之舉終究屬於正當之舉。如果崔永元掌握的影視明星們的“陰陽合同”屬實,那崔永元就是“立功”了,是應該要予以表彰的,又怎麼會承擔賠償投資者損失的責任呢?當然,除非崔永元撒謊,他並沒有“陰陽合同”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崔永元是應該要承擔責任的,但這個可能性很小,畢竟據媒體報道,崔永元將於今天(6月5日)向稅務部門提交證據,而且崔永元表示,實際證據比網上展示的更充分。

那麼,投資者能不能向范冰冰索賠呢?這種可能性同樣不大。一方面,范冰冰工作室聲明從未簽署“陰陽合同”,如果范冰冰沒有簽訂“陰陽合同”,憑什麼要對華誼兄弟、唐德影視雙雙跌停負責?另一方面,即便范冰冰簽訂了“陰陽合同”,投資者也很難向范冰冰索賠。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通常的處理方式,是當事人補交稅款,情節嚴重的會追究刑事責任,如劉曉慶就因為偷稅問題而坐牢。但至於賠償投資者,目前還沒有這樣的法律條文。目前A股市場上,操縱市場案可以索賠,內幕交易案可以索賠,虛假信息披露案(包括欺詐發行案)可以索賠,但偷稅漏稅案,似乎還沒有索賠的先例,法院能否立案都是一個問題。

當然,如果上市公司(如華誼兄弟、唐德影視)涉及與影視明星們簽訂“陰陽合同”的話,公司方面是應該為股票的下跌承擔責任的。公司方面因此受到有關部門(如稅務部門)的查處是很有可能的。但這並不表明投資者就可以向公司方面索賠。正如前款所述,目前A股市場,操縱市場案可以索賠,內幕交易案可以索賠,虛假信息披露案(包括欺詐發行案)可以索賠,但配合影視明星偷稅漏稅,目前還沒有賠償投資者的先例,同樣面臨著法院是否受理的問題。

也正因如此,崔永元手撕影視圈“陰陽合同”一事,再次暴露出A股市場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方面所存在的短板。如何切實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A股市場有必要在相應的制度建設方面下更多的功夫。否則,在A股市場裡,投資者就始終都只有充當冤大頭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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