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報》:占有土地拒不返還被司法拘留

男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佔據他人土地耕種經營。近日,安鄉縣人民法院對一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實行了司法拘留。

1995年以來,張某承包經營安鄉縣某村5畝土地。2009年,安鄉縣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為其頒發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承包期限為2009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03年,張某因到縣城做生意,土地轉由曹某耕種。2010年後,張某要求曹某返還5畝土地,曹某拒不返還。經村委會、鄉鎮府多次調解未果。張某遂訴至法院,請求曹某返還承包經營的土地,並給付5年土地租金3000元。法院的判決支持了原告的訴求。

判決生效後,被告曹某拒不執行,經數次商討未果,張某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今年6月5日,執行幹警將曹某拘傳至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依法對其實行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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