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督辦機制完善 促辦理質效提升

——宜都市人大探索建立代表建議辦理臺賬管理

宜都市人大常委會在代表建議辦理工作中既講程序更重實效,建立建議辦理臺賬,實行清單化精細管理,進一步完善“三次見面、三方會商、三級評價”工作機制,提高代表建議辦理水平和質量。

面對面“交賬”, 壓實辦理責任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從交辦工作抓起,準確科學交辦代表建議,明確辦理責任,從嚴從實開啟建議辦理“臺賬”。

注重代表建議質量 每年人代會上,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對代表書寫的建議嚴格把關,對不屬於本級政府辦理、反映局部或個人利益等方面的建議,責成代工委會後與提建議代表溝通,把握瞭解建議真實性,從建議的主題、內容文字、語句修改等方面進行把關,力促每條建議完整規範、詳實可行。

力求承辦單位準確 人代會結束後,市人大常委會代工委會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對收集到的代表議案、建議認真梳理歸類,逐件進行研究,確定承辦單位,包括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力求交辦工作準確科學。針對代表們提出的一些涉及本地本單位工作,且屬市政府職權範圍內應該解決的事項,明確此類建議統一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承辦,避免出現代表建議辦理“回孃家”的現象。

面對面“交賬” 人大常委會及時與市政府聯合召開交辦會議,進行任務分解,制定交辦清單,面對面“交賬”,明確辦理流程和時限,規定重點建議和上年度正在解決或列入規劃逐步解決的B類建議辦理要求。市政府出臺了《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實施辦法》、《人大代表考核評分細則》等,將辦理結果納入全市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各承辦單位建立了班子成員領辦、辦理臺賬銷號等制度,規範程序,強化考核,真抓實辦。通過人大代表履職服務平臺建立了電子檔案和辦理工作臺賬,實時反映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情況,全程接受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監督。

硬碰硬“查賬”, 提高辦理質效

市人大常委會建立代表建議“查賬”督辦工作機制,採取工作機構經常督、常委會領導重點督、輿論監督通報督、提議代表全程督相結合的方式,全方位、多層次加大跟蹤督辦力度,對能解決的問題而沒有解決的不放過,對避重就輕、敷衍應付的不放過,對開空頭“支票”、不付諸行動的不放過,對未與代表“三見面”的不放過,對代表答覆不滿意又不重新辦理的不放過,切實推動代表建議辦理落地落實。

整體推進經常督 代表建議交辦後,人大常委會責成代工委會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新聞媒體,每年開展兩次辦理情況專項督查,檢查承辦單位辦件籤批、辦理方案、辦理專班和責任是否落實、辦理程序是否規範到位、辦理措施是否具體落實等,及時發現和糾正辦理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督促規範程序,注重質量,加快辦理進度。6月上旬,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在建議辦理工作專項督查中,對存在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未籤批、辦理方案不合理、與提建議代表第一次見面不到位等問題的10件代表建議辦理情況進行了通報,並邀請新聞媒體參與督辦,促進辦理工作整體推進。

聚焦熱點重點督 建立了重點建議辦理和督辦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會同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機構,選擇一批事關發展全局和群眾普遍關注的建議由市委、市人大常委會領導重點督辦、市政府領導領銜辦理。重點督辦採取召開專題會、現場會,組織有關部門深入項目工地和基層一線,瞭解情況,研究對策,督促落實具體措施,集中解決建議中反映的問題。市政府市長組織提建議代表、承辦單位負責人,對柑桔產業發展、城區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農業產業與旅遊融合發展、長江岸線綜合治理等建議進行了重點督辦。承辦單位邀請提建議代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對辦理工作進行“三方會商”,面對面聽取辦理意見和要求,研究解決問題,推進辦理工作由辦文向辦事轉變。

提升質量集中督 市人大常委會每年8月開展“代表建議辦理督辦月”活動,由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帶隊組建檢查專班,深入所有建議承辦單位,走訪所有提建議代表,對辦理工作逐件進行全面督查,對發現的問題當面督促糾正。針對辦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視不夠、程序不規範、辦理力度不大、落實不夠好等問題,發出督辦通報。2017年8月,人大常委會對市八屆人大一次、二次會議175件代表議案和建議逐件進行了督辦,發現的少數承辦單位不夠重視、與代表“三見面”不到位、聯合辦理機制不夠順暢等問題,及時函告市政府,政府高度重視,在全市開展辦理工作“回頭看”,進一步強化責任和措施落實,對13件辦理有意見的建議,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拿在手上,一抓到底,解決問題。

代表參與全程督 實行承辦單位與代表“三次見面”,辦前與代表溝通,瞭解代表提建議的初衷、辦理所要達到的效果;辦中與代表見面,讓代表掌握辦理進度,徵求代表對辦理工作的意見和需要改進的工作並現場督辦;辦後讓代表查看辦理效果,反饋辦理結果,徵求代表滿意度。針對農業產業發展、水環境保護、交通項目和安全設施建設、城區停車場建設、山洪溝整治等代表建議反映集中的問題,相關承辦單位在辦理工作中,邀請代表開展專題調研、現場視察,讓代表全程跟蹤、出謀劃策、參與督辦,正面回應代表和群眾的呼聲,讓代表瞭解辦理程序、看到辦理效果。

實打實“結賬”, 創新評價機制

市人大常委會改革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評價方式,出臺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評價辦法》,實行“A+B+C”三級評價,改代表一人評為多方共同評,辦理工作實打實“結賬”。

代表建議辦結後,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建議代表、部分選民群眾對建議辦理情況實行三方打分、百分制考評。測評分A、B、C三種,A卷即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每件建議辦理情況進行測評,B卷即人大代表對其所提建議辦理情況進行測評,C卷即選民群眾對其所選代表所提建議的辦理情況進行測評,按A卷測評佔20%、B卷佔70%、C卷佔10%合併計分,當場公佈測評結果,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測評結果分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凡測評為基本滿意的,列入B類建議滾動督辦;測評為不滿意的,承辦單位向市人大常委會寫出書面情況報告,並重新制定辦理方案,限期辦理落實直至代表滿意。對辦理不力、造成重大損失和代表強烈不滿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實行三級評價,代表建議辦理質效不斷提高,建議落實率達到了80%以上。2017年有15件建議被測評為基本滿意等次,相關承辦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堅持問題導向,與今年的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實。

本報通訊員 周先洪 胡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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