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代购不了希望,情怀代替不了真相——有关《我不是药神》的题外话

新近上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据说收获了不少笑声、泪水与口碑,细看评论之后发现,故事原型居然是以2015年的「陆勇案」。因为还没看电影,我无法对其艺术水平给予评价。但抗癌药的事情我关注过,所以在众人为陆勇叫屈的时候,我不免为国产抗癌药凯美纳叫屈。

犯罪代购不了希望,情怀代替不了真相——有关《我不是药神》的题外话

《我不是药神》的剧情如下——

徐峥饰演的程勇,原本只是个卖印度神油的,生意不好,生活更是一团糟,用一个时髦的词来概括,他就是一个Loser。一天,一个名叫吕受益的神秘男子,找到程勇,托他从印度代购一种药。吕受益是慢粒白血病患者,这是一种血液癌症,他要找的药是抗癌药「格列宁」。正版药「瑞士格列宁」在国内售价近4万元一瓶,普通人根本无法承受,而印度仿制药的价格只有2000元。不过,印度格列宁在中国境内禁止销售。

接下来就是情怀叙述了,程勇明知走私格列宁是犯罪,但还是接单了,进价2000,出价5000元,利润丰厚,却美其名曰给很多人带去了人生的希望。(5000-2000)÷2000×100%=150%,按照英国经济学家邓宁格的观点(马克思《资本论》二十四章引用托·约·登宁《工会与罢工》文中的句子)——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犯罪代购不了希望,情怀代替不了真相——有关《我不是药神》的题外话

上文已经提及,《我不是药神》的故事原型是2015年的「陆勇案」。据公开资料显示,陆勇是一名白血病患者,在被「天价」抗癌药和相关治疗费用掏空家底后,他发现印度有一款仿制药和原研药的药效几乎相同,但价格便宜5倍。陆勇便开始服用此药,并先后帮数千病友代购。但因该药没有在中国药监部门注册,陆勇以「销售假药罪」等罪名被捕。最终,在病友们联名写信求情后,检察机关撤回了对陆勇的起诉。

陆勇案,体现的是法与情的冲突,很像唐代的徐元庆案。徐元庆报父仇杀了朝廷命官,改怎么判?成了难题。因为在唐代,还是法治和礼治并行的时代。依法,徐元庆杀人当斩;依礼,孝子替父报仇,应该表彰。这时候,大才子陈子昂站出来说,既然如此,那就法治的归法治,礼治的归礼治,依法杀了徐元庆,再依理表彰他。若干年后,大文豪柳宗元看到这桩旧案,大为不满,他认为法治、礼治,根本精神是一致的,如果各行其道,就成了双重标准,所以要么徐元庆死罪不得表彰,要么无罪并加表彰。后来,韩愈又遇到了类似的梁悦案,他就和稀泥,说这种事「不可说」,只能心领神会,于是乎梁悦最终只判了流放。

如果是你,会支持陈子昂呢?还是柳宗元呢?抑或是韩愈呢?其实,徐元庆案体现的是法与礼的冲突,而陆勇案体现的是法与情的冲突。你如何选择,关键在于,你更看重秩序(法),还是更看重情怀(情)。我相信,看到这里,你们也会关心我的立场,其实我的立场在标题中就已经体现了——犯罪代购不了希望,情怀代替不了真相。

真相是什么?真相是中国已经研制出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抗癌药,而且也不贵。以凯美纳为例,根据最新行情,凯美纳低至960元/袋,更有免费赠药项目。为什么明明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合法的廉价的抗癌药,却还有人违法走私印度抗癌药呢?这是不是一个非常吊轨的问题。

我们先看一下凯美纳的诞生史吧——

2002年,丁列明放弃在美国的生活工作归国创业,开始研制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抗肺癌药。

2006年,丁列明鼓起勇气给当时浙江省委书记写了一份报告。书记很快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帮助协调。上报7个月后,凯美纳于2006年6月获得了临床试验的批文。

2010年6月15日,Ⅲ期临床试验揭盲结果出来。

2010年7月,凯美纳开始申请新药证书,得到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科技部、卫生部等部门和项目的大力支持,耗时11个月拿到批文,已属罕见。

2011年,凯美纳刚刚上市之初,贝达药业资金仍十分紧张。这时,美国一跨国药企找到丁列明,愿意出2.5亿美元甚至更高价收购凯美纳,被丁列明拒绝。

凯美纳被研发出来了,但凯美纳的推广却依然困难重重。据丁列明回忆,他曾去拜访一位国内顶尖的医院院长:「我一进门,他第一句话就说,『我从来不跟国产药打交道』。见面很不愉快,没说几句话就把我撵出来了。」

为了推广凯美纳,自2011年7月上市以来,贝达药业与中国医药工业开发促进会共同开展凯美纳后续免费用药项目。即病人最多买6个月,如有效,后续用药全部免费。截至今年10月,共有13000多名肺癌患者,即1/3的同期用药病人获益,累计免费赠药36万盒。该项目获得了「2013年度公益践行奖」。

当然,凯美纳针对的是肺癌,与之对应的欧美抗癌药是易瑞沙;而剧中格列宁的原型格列卫,在中国也有对应的国产药。想必,其发展也如凯美纳一般,艰辛异常。

天价的欧美抗癌药,对很多家庭来说,都难以承受;那么,同样是相对廉价的抗癌药,是走私印度抗癌药而犯罪,还是用国产抗癌药,这不是很容易选择的问题吗?但是,据某些知情人士反应,医院里推荐的都是欧美抗癌药,私下里有人推荐印度仿制抗癌药,知道和推荐国产抗癌药的人却少之又少,其中的蹊跷,说白了就是医药代表的利益,还有走私渠道的利益。呜呼!

犯罪代购不了希望,情怀代替不了真相——有关《我不是药神》的题外话

最后,撇开抗癌药的话题,谈一谈癌症。当代经方大家,南京中医药大学黄煌教授认为:树老瘤多,人老病多。人患上癌症,尤其是进入晚期后,不一定非要对癌细胞赶尽杀绝,结果人与癌细胞同归于尽;而应该采取「人病共存」的模式,留癌细胞一条生路,让人与癌细胞共享这个肉身。我的转述或许不够精确,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关注黄煌教授的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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