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监察委留置“第一案”顺利办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曹全岭 栗潇华)

仅仅留置20天,涉嫌挪用公款的原村委会主任赵某一案就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漯河市两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采取留置措施后第一例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5月初,郾城区监察委审查调查二室接到中央巡视组交办的反映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某村原村委会主任问题线索后,经过分析研判,发现该村委会主任赵某可能存在经济问题。经初核、审查,初步掌握了赵某部分违法事实。为了顺利调取有关证据,防止出现串供、作伪证等阻碍调查情况,依据相关规定,报漯河市监察委批准后,决定对赵某采取留置措施。

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据漯河市郾城区监察委负责该案的办案人员介绍,“留置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该案进行详细调查,调取相关证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方位多角度记录讯问过程。”

经调查,赵某在担任村主任期间,涉嫌利用掌管部分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挪用资金100余万元给他人使用。经漯河市郾城区监察委研究,决定将赵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的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让“蝇贪”“蚁贪”无缝可钻,更有利于实现监督全覆盖。“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反腐败力量得到充分整合,提高了办案效率,案件质量得到了保障,有利于案件的快速推进。”全程参与办理案件的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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