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格麗特米切爾與勵婕平行研究

本文所選取的兩位作家及其作品,在衡量文學作品的最常用指標上,並未對稱。首先是作家身份在現實社會當中所取得的認同程度大為相同。而瑪格麗特·米切爾在一次車禍之後用多年時間詳盡深入的研究南方戰爭史料,在此基礎之上寫出《飄》這部傑作,《飄》的經典地位是毫無疑問、不可動搖的,瑪格麗特也因此而躋身世界上最偉大的女作家之行列。而主流文學評論界對於勵婕這位女作家似乎依舊是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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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婕的身份定位也略有尷尬之嫌,作為一位風頭漸漸淡去而被銘記之處仍被懷疑的年輕作家,不具備如最年輕的一代文壇喧囂者90後般被批判的噱頭,又未積累起足夠長者關懷的資格閱歷。一位年屆四十的女子而筆名為安妮寶貝,也即在某種維度上表徵了勵婕面對主流文學界時的尷尬處境。(為避免時刻處在這層境遇的提示之下,本文中進行論述之時將使用作家的真名勵婕。)

其次是兩位作家的文體風格形態也未完全對稱。

瑪格麗特·米切爾的文體以及敘述風格是經典常規形態。而勵婕的敘述,雖然其文體也基本上可以被歸為“小說”這一屬類,但其敘述風格所展示的基本是文學的原材料。在她的作品中,到處是隨意放置的故事的雛形。她的碎語種充滿了文學盛宴的主料、佐料,她無心經營只是將這些原態半原態的質地展露,其中穿插著大量的“旁白體”講述,在部分作品中,甚至以“旁白體”為主。如《清醒紀》中與一個導演之間的故事,作者用了一些簡單的對話來講述故事,與其說這是她講述故事的一種敘述手法,毋寧說這只是一種日記性質的記錄。

所謂“旁白體”,是因其在文本中的功效、特質與戲劇中的“旁白”具有某種同構性。旁白事實上是戲劇中一個非常常見的術語。而在勵婕的小說中大量出現所謂“旁白體”,之所以將這種敘述風格命名為旁白體,是因為在事件的進行當中,勵婕總是以自己的身份來對敘述中出現的諸種不同的事物進行自己的非論證性的評價、感慨,這些“註解”勵婕渾不在意需要放置於敘述中出現的人物而非敘述者的名義之下進行,並且大量“箋註”與敘述的走向無關,它與戲劇旁白所實現的表達自己內心私密感受的意義更為接近。正如戲劇旁白偶爾會提示劇情後續一樣,勵婕的旁白體偶爾也會涉及到敘述的脈絡。

(下圖為其小說改編電影《七月與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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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類以旁白的方式來佔據敘述的主導地位,則是既在敘述的共同體之中,又不在其中。因為旁白體中的敘述核心、美學旨歸、精神向度等敘述的深層所指,都是基於共同體的物質文化形態。然而旁白體的直接所指,直接導向卻並不是敘述中的共同體本身。

她對於故事敘述形態遠沒有米切爾嚴謹。這一點卻意外的暗合了中哲“恍兮惚兮”不對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做嚴格定義的大體風格,而20世紀之前的西哲嚴格的邏各斯中心主義。

然而縱使是完全對稱的作家作品,也未必就可以斷定具有深刻的可比性。在經典性上是否隸屬於同一級別,並非決定兩部作品是否具有可比性的絕對指標。本文之所以進行這樣的選取,是因為在女性角色、女性小共同體的相互關係、孕育神話或器物的表達上,兩位女作家的作品堪堪處於兩個極值的端點之上。筆者認為在這樣的意義上,存在著最大張力的可比性。

第一部分 認同

  1. 女性個體與男權社會

第一節 花木蘭:反叛與二重認同

在漢語語境的慣性普遍思維中,“花木蘭”已經成為一個形容詞的最高級形式,這個形容詞的內容指涉向女性具有或者說飾演的男性特質。花木蘭參與這場戰爭的這個運動本身,確確實實挑戰了傳統中男性與女性的社會角色分工,以及分工背後所隱藏的對兩性的價值劃分、判定、認同。然而她挑戰傳統女性地位的做法,在多個層面上相互牽涉、彼此關係微妙轉遞。花木蘭的真正特點在於,她看似背離傳統女性地位,實則深深迴歸以及根植與傳統、常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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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讀花木蘭的傳說,會發現花木蘭能夠被讚揚的先決條件是對男性認同的偽裝與從屬。花木蘭最被讚揚的核心並不在於花木蘭對於男性軍隊體制的質疑、反抗,恰恰相反,花木蘭完全服從於軍隊的男性角色建制,她從軍的過程中以掩埋自己女性真實身份的方式,表達對於男性軍隊絕對化統治地位的服從。

花木蘭被讚揚的深層原因,是因為花木蘭對於集體社會的兩重認同功效。第一重認同,是女性為家庭犧牲,花木蘭從軍是為替父出征,盡孝道,而並非花木蘭自己的意志與人生理想支配下的任性的自由選擇。第二重認同,是個人為共同體犧牲,個人為共同體創造利益。花木蘭進入軍隊以後,保衛的是整個的共同體,宣揚的是個人的利益低於、絕對服從於共同體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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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寫到:“人對兩性的功能有著各種各樣的信念最初,這些信念沒有科學依據,僅僅反應了社會神話。”花木蘭能夠成功的偽裝為男性角色,恰好也證明了這一點,證明了分工在一定意義上僅僅是社會神話的產物,而不是科學基因所限定的不可能被逾越的界限。然而這種社會神話何以能夠形成?波伏娃寫到:“早期男人的主動性,有賦予它至高尊嚴的一面:它常常是危險的,如果血液只是一種營養液,那麼對它的評價就不會高於牛奶。但狩獵者不是屠夫,因為他在同野獸搏鬥時,要冒著出生入死的危險。為了提高部落、本氏族的威望,戰士把生命置之度外。他以此戲劇性的證實了,生命對於男人不是最高的價值。相反,生命應當為比它最重要的目的給創造出來。降臨在女人身上的最兇險的禍根是,應當把她排除在戰爭之類的襲擊行動之外。因為男人高於動物之處不在於給予生命,而在於用生命來冒險。這就是人類沒有把優越性賦予去分娩的那個性別,卻賦予了去屠殺的哪個性別的原因。”【1】形成以後又基於什麼樣的機制得以維繫?她繼續論述到:“兩種類別的人在一起時,每種類別都想把他的主權強加給對方,如果兩種類別的人都能夠抵制這種強求,他們之間就會產生一種時而敵對、時而和睦、永遠處於緊張狀態的相互關係。如果其中一個類別的人以某種方式取得了強權,有了某種優勢,那麼這一類別就會壓倒另一類別,準備讓他處於受制地位。”【2】花木蘭正是有能力超越這種社會神話背後的深層的偶然性,抵達社會神話規定性的反面。然而在運動過程當中,強勢的群體,也即男性社會神話的締造者和維護者,將對花木蘭進行形態被偽裝的鎮壓。由此花木蘭的道路便是一個在認同、復歸之間取否定之否定意義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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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郝思嘉:強力意志花木蘭

郝思嘉在戰爭期間的塔蘭莊園,由於生存壓力所迫,也由於個人意志的強烈,砥礪出了男性一般的品格。郝思嘉在花木蘭的二重本質規定屬性上,與花木蘭這一中國文化歷史記憶縱深處的原型、典型,具有同構性。其一是郝思嘉進入男性領域後的屈服與偽裝,郝思嘉以習得的或悟得的完全男性化的經營方式從事男性事業。郝思嘉並沒有在商業運營過程中顯示傳統女性被讚揚的諸多中特質如溫和、周到等,相反,她將男性商業化力量使用的比男人更為極端。她所使用的是一種極力擴張自己的強力的開放式認同。

其二在“個人與共同體的關係”維度上與花木蘭同構。郝思嘉所表徵的並不是自己獨身一人的美國夢,郝思嘉投身的是新興的資產階級這一個大的共同體,與傳統或者說沒落南方貴族之間的鬥爭。儘管郝思嘉出發的導火索是一己私利,但是郝思嘉在身份認同中扮演的深層角色是共同體中的一員。我們甚至也可以認為,在某一維度上,郝思嘉的直接動機與花木蘭一樣是“替父從軍”。而郝思嘉的特色在於,她處於極端強力意志的那一個極致點上,郝思嘉的家庭中有三個姐妹,是郝思嘉成為了女性認同與男性勢力轉折之間的個體,而非郝思嘉的兩個妹妹,這是由於郝思嘉性情中及其濃郁的強力意志的擴張色彩。早在南北戰爭沒有開始,就有的南方經濟一切穩定恆常,郝思嘉尚未接手任何商業的情況之下,她就已明確的表露出了她開放式的、密集型的強力擴張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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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思嘉對於雙胞胎兄弟、媚蘭的兄弟查理、以及後期的準妹夫的態度,都並非出於情感因素的需求,而對於查理有抱負心態以及接近媚蘭夫婦的心理要求,對於妹夫有經濟利益的考量,不純粹是擴張、征服式的強力意志在起主導作用,而早期郝思嘉對以雙胞胎兄弟為代表的一批縣內的貴族子弟的態度,則都是情感維度的侵略。在對於這些人的作為上,郝思嘉所需要體現的是對自己的魅力、能力、美貌的認同,是在愛情領域成為掌控者、優勝者——這類實際多維度為男性所壟斷——的意志性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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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喬:消極意志花木蘭

勵婕的女性主角幾乎都一以貫之的相同特點:強烈的甚至極端的暴躁的,拒絕女性在家庭中傳統穩定的角色。從早期作品中喜好遊蕩、反叛,做第三者的女性角色,到稍後期作品中沉默安寧的形態“非暴力不合作”傳統女性地位的女性角色,無不力圖遠離故土、夫家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正統女性歸宿。從這個維度探討毫無疑問喬是反傳統男權壟斷的。在這一層面的意義上,喬歲未涉及任何冒險的大規模肢體戰鬥,但是喬完成了男權主導的社會中花木蘭的又一次背向的認同過程。然而喬佔據男性認同地位的過程是消極的。是在心理綜合症的作用下行為的結果,此點將在後文關於疾病的專章中予以詳細論證。

儘管郝思嘉與喬都在某種程度上承擔或者說是竊取,男性的社會功能地位,但是他們之間存在著多個維度的異質性特點。勵婕與米切爾的差別則在於,郝思嘉更傾向於敘述女性在於經濟價值維度的利益創造,女性自我的意志擴張與女性身份的重新認同和定位,而勵婕筆下的女性則在反抗女性在情感生活中的地位,並且時常將兩個人之間私人的問題,牽涉到普適價值層面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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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女性個體與女性他者

第一節 劉蘭芝與夫家幼女——不穩定的女性小共同體

在女性身份原型、典型與表徵的選取上,兩位女作家筆下的人物與花木蘭具有同構性,然而她們敘述中的人物都未能得到花木蘭最終的圓滿式結局。這或許可以從女性小共同體的關係角度予以解讀。而其中則以劉蘭芝為悲劇性的原型參照。劉蘭芝要抗爭的是焦仲卿母親的驅逐禁令,禁令的原因眾說紛紜無法確知,但諸多學者都共同認定“無子”應當是相當重要的一項緣由。儘管在郝思嘉或者喬所處的近代以及當代的價值體系當中在,這並不能被當做一項妻子的罪行來處理。(事實上她們也並未遭遇無子的偶然事件)但是她們都一樣面臨著個人偶然情形與社會價值規約的一定程度的對立。

劉蘭芝沒有任何以生命之中的資本反抗的可能性、可行性,她若實施反抗行徑,便是質疑、對抗、摧毀整個社會的道德立法。如若劉蘭芝試圖反抗,她唯有立於整個社會的道德立法約束範圍之外——她唯有死去。這是一個讀者與評論者都無比熟悉的故事,一份無比常規的解讀。而人們卻鮮有從劉蘭芝與小姑關係去閱讀這個故事。劉蘭芝與小姑的關係,是一種女性團體的集體喑啞、複雜、及其不穩定的關係的呈現。女性小團體關係的建立,是在夫妻小團體之外的與其它小夫妻團體或家庭團體結盟的非線性關係組合。這個女性小團體與夫妻小團體的關係複雜微妙,在一定程度上,這個女性小共同體的關係得以建立,是基於夫妻關係,小姑是丈夫的姊妹;另一方面,兩個共同體之間並非正向的、互補的、始終可以預測的關係。劉蘭芝從夫家臨行之間嘆“小姑如我長”,這個時間、感情的傾訴對比對象被選擇為小姑,並非是偶然而是某種意義上的必然,不被婆婆見容,在一個傳統家庭中,除去侍女唯一可以接近的角色只有小姑。(或者妯娌,無論小姑或者妯娌,成立女性小共同體的原因與可能面臨的風險,除卻財產風格、親緣關係等本文將不予討論的世俗家庭問題上的不同,在本質上並無區別,故此一應以小姑普遍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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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郝思嘉與媚蘭:共同體的競爭一極

郝思嘉與媚蘭之間的關係,則是女性小共同體的一個複雜的極端喻例。在女性作為女性結盟之前,首先考慮的是女性作為“人”所涉及的利益驅動。媚蘭便是郝思嘉在情感意義的偶像追逐路上的最大絆腳石——當然這是郝思嘉自認為如此。在郝思嘉與媚蘭組成女性聯邦之前,媚蘭已經“侵犯”了郝思嘉人格情感意志上的喜好與需索,而郝思嘉的做法是力圖回報以更多的侵害。郝思嘉對媚蘭,總在企圖上希望保持戰略意義上的清晰冷酷,而在郝思嘉所執行的實際的對媚蘭的戰鬥中,她時常戰敗時常自己投敵自己為敵所感。然而儘管如此,郝思嘉與媚蘭之間組成的女性小共同體仍然無法列入穩定、良性循環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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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女性小共同體的穩定性都難以維持,那麼將諸多個小共同體連接為一個女權主義的女性共同體的社會實踐必然是為了福祇而舉步維艱。同時,這種“競爭”或者說對抗、破壞性質在協作中和作用之下仍然強烈的女性小共同體的文本個案,是否是西方文化自由主義、以及對個人意志稍過於放縱的某一層面後果。

第三節 喬與同性戀女子:共同體的畸形合作

女性小共同體的另一極,則是勵婕筆下的女子,如《八月未央》中的喬,女子喬逼迫另一女子朝顏同她一起,以伴侶或者說夫妻一般的形態來維繫生活。媚蘭與郝思嘉的情敵性質的內在對峙,可以認為是女性組成的小共同體之中相當極端與激烈的一極,二人(具有攻擊性的一位主要是郝思嘉)在情感目標上,因為本質追索屬性而註定對立。儘管這種對立的情況非常複雜,並非絕對化意義上統一的一元狀況,它仍然是以內在對立為意志主導的,佔據抗爭的重要一極。

而喬與朝顏的情況則恰恰想法,其中一者將追求親密的意志無限制的擴大,違背另一女子意願,使用極端手段,試圖強行將這名女子捆綁為自己的女性終身伴侶。喬試圖與朝顏共同撫養孩子,喬試圖以合作的方式與朝顏共同走完人生歷程。

在有關家庭或鄰居等鄰近的自然小社區內,如若有持續的呈良性狀態發展的女性小共同體,則無疑是會由微觀到宏觀、由零到整的對女性整體構成的弱勢共同體,起到和諧的拖動作用。然而事實上,女性小共同體的維繫由於受到各種左右利益的影響,而極容易搖擺、走向極端。曾有一些激進的女性主義理論家們極力鼓吹女同性戀,認為這種形式是對女性權利的真正有力保證。而事實上企圖扭轉他人自然的私人的喜好性別對象,未必是解放女性行之有效的道路。在既有的社會文化傳統與普片意識形態的框架之中,此類做法很可能造成傷害,《八月未央》中便是文本佐證。這種相互關係是女性小共同體中合作型發展的一個極端。然而這個極端卻並不是最大值的一個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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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驅逐

第一章 症候隔離

蘇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隱喻》中寫到:“疾病是生命的陰面,是一重更麻煩的公民身份,沒個降臨世間的人都擁有雙重公民身份,其一屬於健康玩過,另一則屬於疾病王國。”“任何一種被成為神秘之物加以對待並確定令人大感恐怖的疾病,即使事實上不具有傳染性,也會被感到在道德上具有傳染性。”【3】誠然,病症是個人被社會統一體在意識認同領域“驅逐”的一大重要緣由形態。以下部分即將對兩位作家作品中疾病,以及疾病帶來的意識認同的破滅與驅逐進行具體分析。

第一節 勵婕的敘述人物:Amok綜合症

德國著名心理學家克雷培林在《精神病理學讀本》中,提到大腦病變是心理疾病的主要原因,並且根據生無論的觀點來給精神病理學分類,他認為心理疾病向生理疾病一樣,可以根據病變區不同來分類,每一種精神疾病都有一個不同的器質性原因,並且能通過一組明顯的症狀表現出來,被叫做綜合症。

文中指涉這些“病態”的人們,“病態”這個詞語此處取其醫學上的中性色彩的意義,不在任何層面上指向日常用語中汙衊詆譭的意義。勵婕早期作品筆下很多主人公處在莫名的孤立狀態,與世界與他人無有精神層面的任何正常的交流和溝通,最後將壓抑的東西選擇用極端的方式傾瀉。用勵婕本人在另一部作品《清醒記》中的話來講“與個性無關,僅僅只是因為他們從來沒有機會得到這個通道。沒有人告訴他們如何建築這條通道。亦沒有人帶著他們上路。最終封閉在自我的深淵裡。有些人一生都在摸索愛的真相,一生都是盲目。這樣渴望愛,但從來不知道自己能否得到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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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婕筆下的女子,所患的是一種“殘暴瘋狂綜合症(Amok)”,“這種綜合徵特別是憂鬱的沉思,隨後突然出現攻擊和暴力行為,這一幕似乎通常是對侮辱和冷漠的反應,並伴隨迫害感,隨後有冷漠和疲勞的表現”。【5】女子喬的症狀,便是殘暴瘋狂綜合症,幼年由於受美麗的單親母親虐待,長大以後性格在長期的沉寂與短暫的狂暴之間兩級搖擺,她與一名女性朋友相戀多年的男友發生關係並懷孕,強行求索該位女性朋友此生與自己共度,並最終將這名女性朋友逼至自殺身亡。喬的殘暴瘋狂綜合症,更多的暴力攻擊不是肢體,而是情感與肢體的雙向暴力攻擊。

研究者已發現了充足的證據,證明不良人際關係環境對心理健康的不良影響。【6】勵婕筆下的人物,以喬為典型代表,(事實上勵婕的人物有些類型化的傾向。)俱是在不良人際關係的影響下產生的心理疾病患者,他們甚至有可以營造各種綜合症症狀的潛在動機——都拒絕重新塑造與他人以及與這個世界的良好相互關係,以綜合症的狀態來向消極關係另一極的他者示威、徹底隔絕、宣洩仇恨、完成自我獨立價值,從來導至消極關係向更加消極乃至絕望的端點發展。一種以心理疾病狀態和實質的表現,來標識自我的認同與反認同悲劇。缺乏集體認同的內在原因,是因為一切都高度統一、密封的被認同化了,只有在一切皆同的處境下,才會有瘋狂標明閃爍甚至變態的自我的行為頻頻出現,並一度成為暢銷作品。因為認同感過於深厚,所以才需要以極端、決絕、心理學意義上變態的方式,來宣誓和執行背離集體認同的極端自我認同。

蘇珊桑塔格所說的疾病的隱喻,是群體對於所患疾病個體的,基於某種“神話”恐懼感的一定程度的隔絕;而我們在勵婕作品中,所發現的,是個人藉由心理疾病神話的隱喻,力圖脫離集體。勵婕早期的成名作品《告別薇安》,即是典型,試圖以一種看似美好而又冷漠的姿態,抗拒病態以及病態中的變態,對抗高壓中的淹沒與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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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郝思嘉:創傷心理記憶

郝思嘉最終幡然醒悟自己對於艾希裡的感情,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情愫,而小說也並未採用定義和直接說明的方式,向讀者交代,郝思嘉對於艾希裡的心理究竟是怎樣一種情緒機制。筆者認為,郝思嘉糾纏艾希裡多年,是創傷心理記憶的疾病形態和疾病康復週期。郝思嘉在艾希裡處,受到認知挫敗與意志挫敗兩重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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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郝思嘉對於艾希裡的感情,更大層面上是在進行偶像崇拜,和受挫心理的康復慣性。郝思嘉是一個意志極為強烈而信仰又極為淡薄的人,故而她的某種內在渴求,精神性的、安慰性的、持續性的、並且非物質性的渴求,驅使了郝思嘉為自己尋找一個偶像進行拜膜。

艾希裡具備年輕英俊優秀等特色之外,具有某種郝思嘉所不能夠理解的特質,他看似處處處於郝思嘉的經驗知識之內,而又處處位於郝思嘉的經驗能力理解之外。郝思嘉在於艾希裡處受到的第一重挫敗,是認知挫敗。也即郝思嘉其實不瞭解實在的艾希裡亦不欣賞實在的艾希裡這一實體存在,郝思嘉的做法是將自己某一懵懂理想,從自己唯心的思維中抽取出,粘貼在艾希裡身上。那麼這個被粘貼的對象為何是艾希裡而非查理等人?因為艾希裡讓郝思嘉受挫,郝思嘉的性情中存在著單向度的強大的意願。而在她的記憶經驗當中,她這種“征服”的強力意志一直是攻城拔寨所向披靡——小說一開始就敘述了雙胞胎兄弟等諸多郝思嘉的折服者。郝思嘉試圖在艾希裡處,康復自己的“強力意志”,因為恰好正是艾希裡上讓郝思嘉體驗了第二重挫敗:意志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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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第一性”病症分析

本部分將從精神疾病、肉體疾病,熟是第一性熟是第二性的問題予以分析論證。因為上兩個部分,對於郝思嘉與喬的探討,一個是心理因素所導致的心理記憶以及基於此的行為狀態,另一個是心理、情緒、態度、行動等多方面的綜合症。而事實上,在兩位作家的作品當中,都大篇幅大力度的設計到了純粹的肢體疾病及其隱喻。如《飄》中的戰爭傷亡、病痛、瘧疾等等。以下即討論兩大類疾病關係的書寫表徵處理問題。即瘧疾與心理綜合症的對比以及學者在寫作之時對於兩條疾病路線熟顯熟隱的取捨選擇,來研究所選取的東西方文學、文化文本中疾病隱喻對於個體與集體之間認同以及離棄的相同或相異之處。

《飄》中是一隱一顯,兩條疾病的脈絡,顯性的是南北戰爭所帶來的肢體上的病痛,如截肢、子彈穿透、瘧疾等等病痛;隱性的則是心理層面的症候。而在勵婕的作品中,顯性的、最引人注目的是精神疾病與病態心理,隱性的才是肉體病症。這是東西方文化本源上內在的差異,抑或是後現代以後的“本末倒置”?抑或是戰爭年代與和平年代疾病本身的定位不同?或者僅僅是兩位作家自己本人的個案差異。然而筆者認為,《飄》作為一部經久不衰的經典典籍,其代表性地位足以確定毋庸置疑。而勵婕的作品,作為新世紀初期在中國特殊的歷史、時代、政治、經濟、文化語境下一度流行過的作品,至少可以表述出一小代人某一段時間內針對某一些問題的看法與價值取捨。更確切的說,《飄》是在表達一個物質貧乏的年代中的疾病,所以其疾病的顯性與隱性主線關係如上文所論述。然而勵婕的作品,是寫於物質相對富足的中國的相對富足的年代,尤其其作品往往在物質相對富足的地域——上海市。物質疾病與精神疾病的關係問題,如何看待這兩者,本身也涉及唯物與唯心二層隱喻誰是第一性的這一古老論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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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再造之疏離——孕育之神話

第一節 孕育的神話

蘇珊桑塔格完成了極為出色的講述與論證,然後她忽略了一種慣常的女性“類疾病角色”,女性的生育功能隱喻。此處將這二概念並置,絕無任何對母親的偉大地位的詆譭甚至絲毫微詞之意。這種並置,是基於準母親的懷孕期與常人的身體機能各項指標有異。並且孕育期通常也不被歸屬於一般意義上的常規健康時態。

在在生育的隱喻神話當中,存在著兩級,將孕育者推向神壇——神聖化的一極;也即孕育的聖母神話;或者推向另一極端,關於女巫的邪惡言說。而不論是哪一個極點,都脫離正常社會形態。而在瑪格麗特與勵婕的作品當中,就分別存在著這兩種極端隱喻的具體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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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媚蘭:生育圖騰

在《飄》的敘述當中,媚蘭一直身體柔弱多病不似郝思嘉那般擁有沸騰的生命意志。媚蘭雖然沒有患蘇珊桑塔格所論證的浪漫派標誌性的肺結核,但是媚蘭的柔弱疾病無疑為她增添了幾分浪漫、溫和、憂傷的色彩。媚蘭的常年身體不適,是對媚蘭性情的一重複制、渲染、隱喻。這一狀況其實與蘇珊桑塔格的論點只是疾病的形態不同,而涵指非常類似,故而不再贅述。此處將重點探討的是媚蘭的難產。孕育本身顯然不是一種常規意義上的疾病,但是生育本身是一個比肺結核更具有隱喻性的身體機能狀況的變化;而難產,在某種程度上則因為很可能在一個過程之中喪失兩個生命而更具有悲傷的隱喻意義。

而無論是在媚蘭的平日疾病,還是最後的難產,所隱喻的都是一種聖母式的圖騰。媚蘭其實一直是被排除在塵世之外的象徵意義上的犧牲品。媚蘭在人間的歷程,是伴隨疾病之身,宣揚聖母般柔和的美德與道義,最終以難產這種終極方式,完成對於圖騰的獻祭。這個圖騰就是媚蘭本身,在《飄》中媚蘭是聖母、聖女、聖靈三位一體的。媚蘭的難產則是受難一般的意義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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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喬:嬰兒禁忌

在勵婕的文字當中,沒有太多太正常的生育描寫,或者是對人類延續的崇拜。在勵婕的文字當中,大多描寫叛逆的少女所涉及的非正常道德形態的男女關係,所以勵婕筆下的嬰兒往往是一種道德禁忌下的無辜產物。

如上文所提到過的作品《八月未央》。喬與朝顏的男友生下一個嬰兒。勵婕沒有給予這個嬰兒任何“新生”的神聖與喜悅的意義,恰恰相反,勵婕對這個嬰兒的描寫,有幾分陰鬱的非真實想象色彩。勵婕規避了真實的嬰兒形態,因為存在“嬰兒禁忌”。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論及過遊牧民族對待嬰兒的態度極其因由,事實上,《八月未央》中對待嬰兒的態度與之非常相似,是在不同的歷史環境下處境的一次重複。《八月未央》中寫作的真實別經以及敘述女主角生活的社會情境背景有以下幾點共同之處:第一重,灰色孕婦待遇心理。第二重,人口過剩消費昂貴的嬰兒無用論。增添新的人口僅僅是增添負擔,對於處在晦澀人生中的勵婕主人公來說,她因為其自身的身份設定,是一個在鋼鐵水泥的叢林中游牧的人,沒有固定遺產恆定價值等珍視物品需要託付、流傳,以實現現世價值在肉體消亡之後繼續存在而非毀滅,從而將嬰兒置於冷血、低等的半廢棄狀態。毋庸贅述嬰孩是一個尚未開始的人生歷程,其中充滿了各種偶然的可能,《飄》對待這種未來的可能性的態度是積極樂觀的,《飄》對嬰兒是執肯定態度,將媚蘭的生育置於人類聖壇之上。而《八月未央》的“期待觀”是晦澀甚至已經腐爛的。在尚未開始之時就將一切偶然性查封為禁忌。這種禁忌只是由於一個個體,自己私密的絕望情緒,抑或是在以某種極端的方式表徵時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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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結

本文從個人認同的歸屬感形態、阻力,以及認同背面的驅逐兩大角度,針對疾病、情感等時常與小共同體發生多維作用的元素,進行了平行研究和探討。在東西文化的幾處截點領域闡述了文本所表徵的極值點並予以多重究察和評價。

參考書目:

【1】(法)西蒙·波伏娃著,李強選譯《第二性》,背景,西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30頁

【2】(法)西蒙·波伏娃著,李強選譯《第二性》,背景,西苑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頁

【3】(美)蘇珊·桑塔格著,程巍譯,《疾病的隱喻》,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第5頁

【4】安妮寶貝《清醒記》天津人民出版社,天津,2004年版,第49頁

【5】(美)勞倫·B·阿洛伊,約翰·H·雷斯金德,瑪格麗特·J·馬雷斯 著,湯震宇,邱鶴飛,楊茜譯《變態心理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上海,2005年版,第12頁

【6】(美) 勞倫·B·阿洛伊,約翰·H·雷斯金德,瑪格麗特·J·馬雷斯 著,湯震宇,邱鶴飛,楊茜譯《變態心理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上海,2005年版,第1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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