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秦安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秦安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8年秦安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药经营从业行为,全面提升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技术服务水平,落实国务院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确保经营人员素质达到农药经营许可从业者要求,按照《天水市农药局关于印发全市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农发【2018】7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天农发【2018】71号)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县农药经营许可工作,规范农药从业行为,提升我县农药经营人员的政策法律意识和技术服务水平,确保农药经营人员素质达到农药经营许可要求,现就我县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2018年秦安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经营的负责人、经营人员。

二、培训方式

农药经营人员的培训由经营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农业部门组织,委托本行区域内的县职校承担具体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申请本级财政承担。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规定,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2018年秦安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三、时间安排

2018年6月25日_30日,全面完成全市农药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培训内容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农药经营人员应“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农药管理法规。《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法律条文、配套规章的学习,不少于8学时;

(二)农业基础知识。《作物栽培学》、《农业生态学》、《植物营养学》等农业基础知识学习,不少于16学时;

(三)植保基础知识。《植物化学保护》、《农药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学》等植保基础知识学习,不少于24学时;

(四)农药安全知识。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安全保管、使用安全防护、中毒急救措施等农药安全基础知识学习,不少于8学时。

2018年秦安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农业局是本次培训的责任主体,以农业局为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编写培训大纲,审定培训教材,确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培训工作,确保培训顺利完成。市上负责统一编印《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甘肃省农药管理办法》、《甘肃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办法》。其它教材内容由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编印。

(二)培训实行三堂课制度。县区农业部门确定专人参加开班前的第一堂课,检查学籍档案、核实学员身份等。在培训期间,随机抽查一堂课,了解学员对培训的评价,逐步完善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参与最后一堂课,对结业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该期培训工作做出总体评价。要建立好学籍档案,保留好课程表、报到册、签到册、考核试卷等,以便核对查验,确保整个培训过程不流于形式。

2018年秦安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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