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拉緊急拉手 乘客接受教育」新規實施 哪些「紅線」不能越?

「擅拉紧急拉手 乘客接受教育」新规实施 哪些“红线”不能越?

【信源】上海地鐵第一運營有限公司

【本期編審】藍爸爸

2018年6月27日早高峰,上海地鐵1號線因緊急停車裝置被乘客拉下,造成列車在區間迫停晚點13分鐘,1號線管理部配合軌交公安,對車廂、車站監控視頻反覆查看,確認當時1名在第三節車廂第三扇門的男性乘客在列車停車3分鐘時,擅自拉下了緊急停車裝置,造成列車延誤時間被迫延長。

7月5日,軌交民警於共康路站發現該名乘客,並要求其配合調查。據該名乘客自述:因為列車停車後,他感覺比較悶熱,想打開車門透透氣,就擠到車門邊,將緊急停車裝置拉下。當時他的行為立即就遭到了周圍乘客的反對,並阻止他打開車門。大約過了2分鐘,現場對故障車門處置後回到司機室的列車駕駛員發現緊急停車裝置被激活,立即通過廣播提示乘客不要擅動緊急裝置。該裝置只能由列車駕駛員使用專用鑰匙就地復原,造成駕駛員處置時間被迫延長。

個別乘客的不安全行為造成了當時整條1號線列車的延誤,通過此次事件,該乘客對自己行為表示了懊悔,軌交民警也對其進行了深刻的教育。

「擅拉紧急拉手 乘客接受教育」新规实施 哪些“红线”不能越?

男乘客不顧周圍乘客勸阻,擅自拉下車門旁的緊急停車裝置。

就在幾天前的7月1日,交通運輸部新版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在更新版的標準中,明確乘坐軌道交通的乘客禁止以下行為:

1) 攔截列車;

2) 強行上下車;

3) 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區域;

4) 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等;

5) 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

6) 違規停車、亂設攤點等妨礙乘客通行和疏散救援;

7) 存放有毒、有害等違規物品;

8) 在出入口、通風亭周邊臥躺、留宿、堆放和晾曬物品;

9) 違規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漂浮物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規定要求:對以上9類行為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並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明乘車、安全出行,離不開地鐵工作人員的努力,更離不開每位乘客的配合。上海地鐵就像這座城市的縮影,海納百川,每天將千萬計的乘客迎來送往,讓我們攜手共進,共創上海地鐵的安全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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