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纳失限高不履行 怕追刑责忙还款

“法律不是儿戏,判决必须履行。”日前,因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被依法拘留的张某后悔不已,在拘留所内的他催着家人代为履行了义务。

2013年7月,张某通过朋友介绍向栗某借款三万元整,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到期后张某未如期还款,栗某遂将其诉至法院。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偿还栗某本金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要求张某限期履行义务。但张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以其没有能力还款为由进行推脱。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但这些措施依然没有触动张某,他仍然我行我素,想方设法与执行人员“捉迷藏”,逃避执行。

由于张某拒绝履行义务,2018年6月底,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张某被拘留之后,其家人找到执行法官,反复询问是否会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法官详细告知其家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严重后果,一旦被法院判处刑罚,不但对本人有严重影响,且其子女将来在升学、就业等多方面会受到限制。这一下张某及其家人慌了神,多次找到申请人栗某请求执行和解,希望分期履行。但栗某认为张某有能力履行,坚决不同意执行和解。在对张某实施拘留的第10天,其家人代张某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冯军强 聂世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