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科爾沁草原40年挖掉一座城,這一露天煤礦被重點監督!

據法制日報消息,內蒙古自治區科爾沁草原腹地失去了86平方公里的草原,取而代之的是科爾沁草原上兩個深度超百米、面積逾50平方公里的大坑。而這是國家電投集團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股份有限公司霍林河露天煤礦一家企業所導致的。

央企科爾沁草原40年挖掉一座城,這一露天煤礦被重點監督!

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礦區作業面形成深達百米的大坑。圖片來源:法制日報

一、亞洲第一個現代化露天煤礦

內蒙古霍林河煤田,是亞洲第一個現代化露天礦煤礦,也是我國現代化生產程序最高的大型露天煤礦,儲量132.8億噸,相當於撫順煤礦的9倍,大同煤礦的4倍,是全國五大露天煤礦之一。

該礦礦權範圍包括南、北兩個露天礦。南露天礦產能1800萬噸/年,北露天礦產能1000萬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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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開一處礦山、毀一片草原”

1、草原“巨坑”

科爾沁草原煤礦開採可追溯到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霍林河礦區共有煤礦12家;督查組發現,礦區累計佔用草原面積多達103362畝,現僅完成礦山治理39251畝。截至目前,共佔用、損毀草原面積67400畝,持續的礦山開採在草原上留下兩處深度超過百米、總面積超過50平方公里的巨型大坑。

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北礦區的礦長告訴督察組,從70年代開始開採至今,兩個礦區開採的草原面積達86平方公里。而這相當於我國一座中等城市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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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噸煤僅拿出一分錢修復

2013年以來,霍林河露天煤礦佔用、損毀土地面積迅速擴大,6年來複墾資金僅有419萬元,復墾面積僅1483畝。

其中,2017年北露天礦煤炭產量高達999萬噸,復墾資金僅10萬元,噸煤投入僅0.01元;

南露天礦煤炭產量高達1799萬噸,復墾資金僅85萬元,噸煤投入不到0.05元。

即使在已經開始整治的土地上,也僅僅是撒上草籽了事,效果極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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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來霍林河露天煤礦(南礦、北礦)佔用、損毀草原面積均迅速擴大(圖:中國新聞網)

三、誰之責任?

1、兩級部門互相推諉

在督察詢問時,通遼市國土局表示,2014年發現南北露天礦規模擴產後扔按照原產能監管礦山地質恢復工作,導致了礦山生態恢復沒有得到保證的後果。

但仍強調說監管依據是根據礦山地質恢復治理方案專家評審意見的,日常監管歸霍林郭勒市負責。

而霍林郭勒市國土局表示,只監管企業是否按治理方案執行,而治理方案是由通遼市國土局批准的。

兩級監管部門六年來均未有到現場勘查礦區現狀,對企業進行及時的監管,長期默許企業不合規行為而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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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體單位 不重視

經督察發現,霍林河露天煤礦南、北礦自2013年至今合計違法佔用草原5436畝,按照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通遼市應徹底排查轄區未履行草原徵佔手續的企業名單,但霍林郭勒市南、北露天礦違規佔用草原問題一直沒有上報。

四、未來礦山之路該怎麼走?

1、重綜合效益,方可持續發展

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司長關鳳峻說:“不可再生資源有枯竭的一天,經濟需要可持續發展。因此,礦業城市在通過開發礦產資源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更要保護好生態,實現礦業經濟與生態、科學技術相融合的可持續發展。”

2、距離實現環境、效益雙豐收還有多遠?

礦產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是現代文明產生和發展的基礎,但資源的大量消耗給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了新問題:一是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逐漸減少;二是大量消耗礦產資源帶來的生態環境問題。這是礦產資源開發的一大矛盾。

另一難點,相關專家指出,我國因採礦引起的礦山環境問題類型較為複雜,一句問題性質可將環境問題分為幾大類:破壞植被,引起水土流失,誘發地質災害等。

這就需要礦業企業開發中科學規劃,制定配套的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必不可少;各個監管部門切實做好監督和管理,擔負起重塑生態環境的責任,恢復礦山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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