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風暴」換屆聯審促村級競選與法院執行「雙贏」

目前,正值村(社區)

“兩委”換屆選舉,

可想要當選並沒那麼容易,

還得經過層層審查,

其中一道就是法院審查關。

失信被執行人

被明確列為不宜當選的情形。

7月10日上午,剛一上班,歙縣法院執行局胡法官就接到自稱是被執行人汪某某的電話,說要來繳納執行款24萬餘元。

原來,2016年,項某在汪某某等人承包的工地上做磚工,不慎摔傷,經治療無效死亡。項某尚欠醫院24萬餘元。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項某的親屬與汪某某等人達成調解協議,約定醫院所有的醫療等費用由汪某某等承包方負責支付。但事後汪某某等人一直未支付拖欠的醫療費用,醫院遂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支持了醫院的訴訟請求。然而汪某某等人仍未按判決履行義務,醫院申請強制執行。沒想到,此時正值村“兩委”換屆選舉,汪某某擬參選該村黨總支委委員,因害怕上“黑名單”影響自己競選,這才急忙與執行法官聯繫,並將所欠款項全部還清。

「江淮风暴」换届联审促村级竞选与法院执行“双赢”

一直以來,歙縣法院都為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更是抓住這一契機,與“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相結合,成立了專門的審查小組,嚴把審查關口,對“有問題”的候選人及時彙總整理反饋至縣“換屆辦”。截至目前共對全縣28個鄉鎮1353人次候選人進行了審查。像汪某這樣被發現的款項未履行到位的被執行人共計6人,已有5人主動履行完畢,結案標的額達40萬餘元

文字 丨王煒 李美蓉

「江淮风暴」换届联审促村级竞选与法院执行“双赢”
「江淮风暴」换届联审促村级竞选与法院执行“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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