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士官转业安置:易地安置的条件及重点问题解答!

作者|军路君

军队士官转业安置:易地安置的条件及重点问题解答!

近日,军路先后推送了《士官转业安置①离队手续、时间及工资发放!》《士官转业安置②高效办理转业安置报到方案!》,给转业士官一个很好的参考。今天,针对网友提出的异(应为“易”)地安置的条件及办理手续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易地安置。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其第二章移交和接收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是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是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是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另外,同章节第十二条规定,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是因战致残的;二是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是烈士子女的;四是父母双亡的。

这里要明确几个问题:一是确定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士官审批,通常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负责;二是县(区)级人民政府安置办只负责接收,不负责审核;三是结婚必须满2年,接收时间是翌年4月1日。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上面规定看似简单,其实各地在落实的时候,还有比较细化的标准限制。譬如,有的地方对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安置的,要求其常住户口不少于3年及以上年限限制。

关于父母、配偶等常住户口的年限限制,目前全国各地并没有统一标准。具体的需要咨询地方接收安置的主管部门。如合肥市对要求到合肥市易地安置的转业士官,除了上述结婚满两年等限制条件外,还对挂户和驻地结婚除外,因自购房户口迁入合肥市的时间不少于5年的限制。

目前,军路君正在连线一名办理异地安置的转业士官,待整理完成后,推文告知。下期预告《士官退伍费预测》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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