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駕駛人如果明白以下三點,就絕不會造成四人喪生這樣嚴重的後果:
一,不管是在高速公路行車,還是在混合交通行車,只要前方存在遮擋視線的地點或路段,如大型車輛,就要有遮擋視線地點或路段存在第二危險的警覺。
二,要有高速公路上會出現羊、豬、狗等動物的警惕性,一旦遇到難以避開時,要握穩方向,在避免緊急制動、猛打方向、保證車輛不失控的前提下,儘量使車輛側面光滑部位與動物接觸。
三,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密切關注來車方向情況的前提下,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迅速將警示牌設置在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形成保護自己安全的條件。
喪生的四人中,如果有一人密切關注來車方向情況,提醒大家跨入中間隔離帶暫避,就絕不會造成這樣嚴重的後果。
還有:一,要加強高速公路沿線村民法制教育宣傳;二,要加強高速公路護網維護管理,發現損壞或者漏洞要及時維修。
關於三車追尾,另文有較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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