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人社局權威解答|保險沒交夠15年,能不能一次補繳?

近日,萊蕪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志剛做客政風行風熱線回答網友提問。節目中,有市民撥打熱線反應,

家裡老人今年55週歲,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可是保險只繳納了13年,想問一下能否將剩餘兩年的保險一次性補全?下線後,記者到市人社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進行了跟進採訪。

萊蕪人社局權威解答|保險沒交夠15年,能不能一次補繳?

萊蕪市人社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業務科科長劉民,介紹了節目中網友所反應問題的處理情況:“我們對今天早上行風熱線該聽眾反應的情況進行了瞭解,該女職工今年55歲,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十三年,像該聽眾反映的情況需要繼續往後繳納兩年養老保險費等繳費年限達到十五年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據劉科長介紹,現行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的依據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文第三條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他說:“《社會保險法》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2011年7月1日起實施)、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隨後,針對部分職工反映和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如何參保的問題,劉科長說可以到市、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手續,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自己繳納養老保險。

綜合:萊蕪傳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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