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司法拍卖拍得一套房产,
本来独立的两套房屋,
中间的墙却不翼而飞,
这让竞拍人震惊不已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还得从房屋原主人说起
......
“老赖”上演拖延术 法院强制执行
2011至2012年期间,杨某多次向闻某借款共计45万元,双方约定月利息为2%,最后还款期为2015年5月31日。杨某逾期未清偿债务与利息,被闻某告上法院,要求杨某清偿本金加利息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等,共66.6万。杨某表示2014至2016年间已还款本金50万,利息23.8万余元,请求法院驳回不合理部分。
惠城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在2016年确实支付原告25万元,但没有约定是本金还是利息,遂判决25万优先偿还利息部分,自判决生效7日内,杨某需向闻某偿还借款45万及利息,自2015年4月起计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利息总额应扣除25万。
同时,惠城法院依法查封了杨某名下两套房产,冻结其银行账户。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未履行义务。
期间,
杨某多次以个人名义要求和解,
并承诺分期还款,
却迟迟未见行动。
今年4月,惠城法院对杨某位于东湖花园5区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5月22日竞买人张女士成功拍下该套房。
原告闻某的债务得以清偿
但竞买人张女士的苦恼来了
原来,被执行人杨某早已将两套房打通,张女士拍下的房子也被占用,法院和张女士多次上门要求杨某将房子恢复原状,却被杨某一拖再拖。虽然杨某屡次佯装配合,不过他的伎俩还是被法院执行人员识破了。
6月28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带着市房管局人员上门测量,确定产权面积,以便修复好墙。在法院的调解下,张女士终于确认了自己的房屋归属。
拒不履行义务或追究刑责
针对房屋拍卖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搬离等情况,法院通常做法:
1
先书面通知被执行人配合法院工作,在期限内自行搬离物品和人员离开;
2
如被执行人在期限内不按通知要求完成,法院则依法强制搬离被执行人物品,让被执行人腾退房屋,并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措施;
3
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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