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中的現實性困局何解?

隨著現代化農業不斷髮展,農村“空心化”問題也在日益嚴重,農業的機械化和適度規模化已然是大勢所趨。在此背景下,國家支持鼓勵農民通過轉包、轉讓、入股等多種方式出讓土地經營權,將承包地向專業大戶、合作社等群體流轉。

土地流轉中的現實性困局何解?

對於不願意待在農村繼續從事農業的人來說,土地流轉既避免了讓老家的耕地就此荒廢,又能夠沒有後顧之憂地外出從事其他工作,年底還能收到地租或者分紅;而對於土地流入方來說,這無疑為機械化、規模化的農業生產提供了便利,此外,還有土地流轉補貼的幫助;對於當地整體的農業發展的益處更是不必說,土地資源優化配置、合理佈局帶來的收益也是清楚可見的。這麼看來,這幾乎是個“皆大歡喜”的局面了。然而,事實上,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卻並不那麼“皆大歡喜”。

土地流轉中的糾紛與困局

“熟人辦事好說話”並非空穴來風,我們國家歷來是一個“人情社會”,注重“禮尚往來”,有時甚至是禮大於法。而在農村,熟人社會的特色則更加鮮明,以“關係”代替“契約”的例子比比皆是。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普遍存在只定下口頭協議的現象,即便是簽訂了合同也有條款不明等問題,以至於權責不明為之後可能產生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對於很多流轉大戶而言,土地流轉為其規模化、機械化經營提供了奠定了基礎,加之政策扶持和相關補助等的助推作用,可以說是“正想要打瞌睡送來了枕頭”。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缺乏整體規劃佈局,這場土地流轉的大戲最後卻以許多流轉大戶紛紛退租或分片轉租甚至撂荒告終。趨利是人的本性,而在市場的作用下更是被無限放大。一旦看到流轉大戶的種植獲得了高額利益,很少有人能夠抵抗得了“跟風”的誘惑,然而,盲目跟風的後果由可能帶來的是市場供需失衡,“菜賤傷農”的教訓也不少。

而即便沒有盲目跟風,事實上也很難兼顧資源效益優化與農民收益最大化。很多農民在土地流轉的時候價格依然參照普通水稻種植定價,但是隨著農業現代化和鄉村三產融合發展的提速,土地的用途並不僅僅只是用作於種植水稻。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種的是高價作物,定的是稻穀租金,部分農民自然感覺未能獲得合理收入,糾紛就此產生。

現實性困局如何破解?

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合同無效化、內容不規範、手續不齊全能問題依然存在。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應當填寫完整、注意日期問題、寫明糾紛處理辦法等明細,儘量減小糾紛發生的可能。同時,還應切記“親兄弟明算賬”,口頭協議的方式不可取,只有簽訂合同才能在法律意義上保障自身利益。

政府應當參照科學依據和規範,制定更加合理的土地流轉政策,儘量避免因缺乏合理規劃佈局、盲目跟風搞土地流轉而造成的損失。各項有關土地流轉的相關措施和補貼政策,更是需要落實到位,真正做到“應補盡補”。

歸根結底,很多糾紛的產生都是建立在土地流轉雙方對於價格制定標準不對等的基礎上的。因此,完善定價服務,提升農村資源合理定價水平正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應當建立健全農村資源定價機制,對各項定價服務加以細分;完善市場溝通機制,為土地流轉定價建立合理參照標準;提高農民對於土地資源價值的有效認識,以及對於市場經營需求不斷變化的及時跟進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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