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强制措施扣豪车 被执行人速履行40万元案款

7月10日上午,申请人陈某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的标的款兑付窗口,成功收到来自被执行人何某欠下的40万元执行案款。至此,霍邱法院顺利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法律」强制措施扣豪车 被执行人速履行40万元案款

2014年4月,被执行人何某因生意经营需要向陈某借款40万元,约定在2015年3月全部还清,到期后,陈某多次催要,何某声称手里没有资金,一直未将借款还与陈某。2016年10月,陈某到霍邱法院起诉立案,经法院判决,何某应在判决书生效的5日内还清全部借款,但何某仍未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2018年5月,陈某申请执行立案。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首先向何某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何某一直没有任何回复。后来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何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车。6月底,执行法官将何某约至霍邱法院,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何某正是开着其名下的宝马车,于是依法将何某的宝马车扣押。之后,何某写下一份保证书,保证在10天之内将欠下的40万元全部偿还,若到期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霍邱法院将依法拍卖其名下的宝马车,拍卖款用于偿还本案案款。

7月9日下午,何某将所欠下的40万元案款全部打入霍邱法院的标的款专用账户,执行法官在确认全部案款到账之后,依法为何某办理了解除扣押车辆的手续,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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