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的、与教育支出有关的培训费用,什么情况下可以税前抵扣,什么情况下不税法上不予承认呢?
今天我和大家说说职工教育经费如何合理使用:
税法规定
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职工薪酬福利当中的一部分,2018年财政部发表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表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工资应是职工发到手之前的应发工资,此之前的职工教育经费从2.5%-8%,视不同企业情况、具体扣除标准也不相同。)。
经费用途
职工教育经费的用途较多,总结起来可以概括为“与企业经营直接相关的教育支出”,
如果此项支出不是必须支出,且与企业经营相关,则不予税前扣除:
财务处理
企业在经营时可以按工资的8%计提相应职工教育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计提费用,计入相应成本即可:
这里要补充一下,企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如当期未实际发生,则税法上不能税前扣除,即只有实际发生相关支出,才允许税前扣除。
所以,企业经营时也可以不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后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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