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坐地起价游客遭遇尴尬

本报讯(记者 王瑞欣)随着天气逐渐升温,我省也迎来旅游旺季。然而,人们在酒店消费中却遭遇了住店的尴尬,有些酒店私定霸王条款,坐地起价,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日前,记者从东川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从外地来宁旅游的赵先生于7月2日通过网络预订了我市城东区半岛花园小区的家庭宾馆,7月5日当晚,赵先生携家人抵达西宁,并到达了预订好的宾馆。赵先生打算入住10天,房价以每天160元计算,赵先生先付了3天的房费480元以及100元押金。然而,7月8日当天,赵先生回到宾馆,却被宾馆工作人员告知,由于顾客增多,房间紧张,所以房价要由原来160元每天,上涨到238元每天,并要求赵先生补交房费。得知此消息后,赵先生认为该宾馆的做法很不合理,便与宾馆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可工作人员却称,不补交房费就让赵先生搬走。无奈之下,赵先生进行了投诉。

针对此事,东川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因此,该宾馆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存在违法行为。同时,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旅游旺季将近,消费者在选择宾馆时,最好选择正规的连锁酒店,遇到随意加价的情况,要及时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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