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民间借中贷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一并主张吗?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往往会在约定逾期利息的同时,约定违约金,那么这二者可以一并主张吗?

案例

许某与郑某、某瀚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许某借款给郑某和某瀚公司,在单笔借款到期后,由郑某和某瀚公司一次性归还许某本次借款本金和利息。同时约定,如果郑某和某瀚公司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则按照逾期每天5‰×违约数额×违约天数计算违约金,如果该公式计算的违约金数额超过借款总额20%的,郑某和某瀚公司无条件地同意按本公式计算违约金数额。其后,许某将借款划至某瀚公司的账户。还款时间到之后,郑某和某瀚公司并未归还全部借款。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在扣除已还款项之后,郑某和某瀚公司应对余下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至于逾期违约金问题,本案《借款合同》约定,若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应按逾期每天5‰计算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上述条款的规定,许某请求借款人某瀚公司、郑某支付的逾期违约金应予以调整,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某瀚公司、郑某应承担的逾期违约责任为,按年利率24%计算违约金。

律师提醒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都不同,两者的适用也不存在矛盾冲突。借贷双方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方就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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