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检大讲堂”第三讲开讲!

“浙检大讲堂”第三讲开讲!

“浙检大讲堂”第三讲开讲!
“浙检大讲堂”第三讲开讲!

徐显明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体会,总结提炼出了党的十九大的四大成果。一是思想理论成果:产生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成果是十九大精神的灵魂,并通过修宪,把这一思想理论成果从党的指导思想上升为国家的指导思想;二是政治成果:通过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全会的方式再次确认了习近平同志在全党和党中央的核心地位;三是实践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新征程;四是制度成果:完善、发展、创新了党的总章程,即通过了修改后的新党章。

徐显明全面梳理了201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15次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

贾宇表示,讲座立意高远、内容丰富、视野开阔、分析透彻。听了以后深受启发、受益匪浅,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贾宇强调,当前,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要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不断推进新时代浙江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一要倍加珍惜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留给我们的法治思想财富;二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三要切实担负起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推进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的重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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