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婦女節」與「女神節」:「婦女」非貶,「女神」非贊

“婦女”這個詞兒現在越來越不受待見了。很多人自動把它跟“大媽”、“俗氣”、“人老珠黃”劃上了等號,即便“婦女”在任何詞典上都沒有這一類含意,但越來越多的人更願意過“女神節”。然而當被問到如何看待“婦女節”與“女神節”時,全國政協委員、住持《新聞聯播》超10年的海霞稱:“更喜歡“婦女節”,婦女節是奮鬥得到的,“女神”是別人賦予的。”


評“婦女節”與“女神節”:“婦女”非貶,“女神”非贊

中央電視臺播音員海霞

無論是在職業生涯、內在修養還是外在容貌上,海霞都稱得上現代語境下的“女神”,然而這位當之無愧的“女神”卻更喜歡“婦女節”的稱謂。我認為這不是一種空洞的政治正確的表態,而恰恰符合了婦女節的根本意義。

為什麼說“婦女節是奮鬥得到的”?

婦女節創立伊始,就是為了爭取女權而存在的。在那個女性連基本的選舉權、財產權、人身自由權都沒有的年代,數以百萬計的勞動女性走向街頭,向那個男權世界發出了自己的吶喊。100多年過去了,女權運動已經取得了巨大的進步。雖然男女平等還未完全實現,但早已是路人皆知的“政治正確”。這種進步不是靠社會的憐憫,或者男性的施捨得來的,而是億萬女性以自己的貢獻為話語權,一步一步奮鬥、爭取來的。

評“婦女節”與“女神節”:“婦女”非貶,“女神”非贊

上世紀初,美國芝加哥勞動婦女罷工遊行

為什麼說“‘女神’是別人賦予的”?

“女神”不是一種性別屬性,而是一種讚揚、恭維。外表美麗就足以成為多數普通人心中的“女神”,若再加上一個秀外慧中,簡直可以稱之為“國民女神”了。但女神不是普適的,它先天性的門檻決定了它只屬於一部分人,而這個先天性的門檻,仍舊取決於恭維者——主體為男性——的審美標準。這就意味著,“女神節”已經失去了追求女權的本意,嚴格來說還是一種退化,因為女性的價值又倒退到“以貌取人”的階段了。

海霞這兩句話完全體現了她“真女神”的本質,因為她知道對女性而言,相比起少一些“女神”的恭維,失去對女權的追求的後果將會非常嚴重。即便在國內一二線城市,女權的發展也很難說令人滿意。職場上對女性的差別待遇仍屢見不鮮,生育時對女嬰的拋棄行為也屢屢發生。還有那些連女孩基本教育權都保證不了的偏遠地區,那些“嫁給大山的女人”們,那些被男權價值觀物化、卻仍不自知的懵懂女性們,這裡的女權還有相當漫長的路要走。

在這延續了一百多年的節日裡,我不想恭維大家一句“女神”。我只希望所有女性都可以在出生時不因性別而被棄如敝履,在成長時不因性別而難進校門;在求職時不因性別而被拒之門外,在戀愛時不因性別而被指摘“貞潔”;在結婚時不因性別淪為附庸,在離婚時不因性別遭人欺凌。你們的生活應當由你們自己決定,無論喜怒哀樂,權力或是責任。

節日快樂,致所有自信、獨立、和我們一樣熱愛生活的你們和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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