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六不准」「八避免」

安全生产|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六不准”“八避免”

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六不準”

1.不準私自下水游泳;

2.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

3.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隊的情況下游泳;

4.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

6.不準不會水性的學生擅自下水施救。

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八避免”

1.避免去近幾年有人挖(採)沙的河道游泳;

2.避免去水庫主幹渠游泳;

3.避免在危險地段推拉玩鬧、清洗衣物、打撈物品等;

4.避免雨中、雨後在河道、湖塘、井池邊行走,避免雨中單獨過橋(渠道、堤壩等);

5.避免去不熟悉水域游泳;

6.避免在惡劣氣候條件下游泳,如正午暴曬期間、高溫季節、天氣多變時刻等;

7.避免到深水區、冷水區游泳;

8.避免到汙染嚴重、水質差的水域游泳。在雷雨季節提倡家長送學生到校,接學生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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