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注册了一家公司,朋友想让我给开5万发票给我10个点,这样做是否违法?

笪骏


虚开发票违法。

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发票的管制还是相当严格的。

之前北京地铁的清洁工拿别人丢掉的手撕票卖钱,最终被判刑。当时有一种声音说,所涉发票额度较小,判刑过重。但是,现实的规矩是,只要你通过发票来牟利,就是违法的。

拿返点给人开票这种事,还不不要做,一旦被查实,后果很严重。

况且现在各种监测手段很先进,连证监会都能通过大数据监测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何况是更重要的国家税务部门。

请记住,纳税光荣。

另外,斑马消费想补充一点,你这朋友让开发票给10个点,妥妥地坑你啊。

就算你的公司是增值税较低的文化传媒、餐饮等公司,也要交3个点的增值税,到时候申报企业所得税,最少是10个点。

前前后后算下来,都不止10个点。

当然,如果你的公司没什么经营业务,还在免税额度里面,的确不用交这么多税,但这样就更容易被追查了——一年都没什么业务,就开了这一张5万的票,不查你查谁呢?


斑马消费


建议公司没有发生经营业务不要开具发票

怎么说呢?我从事税务工作,这种情况见得太多了。公司没有发生业务就替别人开具发票,一因为是人情难推,二是顺便赚点小钱。但是这种行为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我从事税务工作,不建议你替朋友开具这张发票。



1.没有实际经营就开具发票怎么定性?

税法上这样说: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没错,属于虚开发票无疑。你们公司没有发生交易,只是替你朋友开具发票,这就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一旦被发现会怎样?

咱们来看看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处罚可还真不轻。一般情况下,虚开5万元普通发票,税务局会视情况处以罚款,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当然了,每天都会发生数以万计的虚开发票,税务局也不是每一个都能发现,所以很多人都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3.你该怎么办?

我个人建议不要替你朋友开具这张发票。同时,真正为了帮助你朋友,我们还有别的办法。你可以建议你朋友去税局以个人身份代开发票,总计各项税率大概为4.3%左右。这既解决了发票的问题,也帮你朋友省了点钱。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文:税里税外~带你了解税收那些事


税里税外


非请自来。

按您的描述,该行为显然属于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



有什么好处:

首先该行为可以捞到3500元,其次可以吃国家粮(就该项行为可判拘役,作好心理准备吧)。

税务能查出来吗?

听说过“金税三期”吗?知道“税收分类编码”吗?知道什么叫大数据吗?金税三期能监控到企业的收入、支出、库存、往来、利润、纳税等数据,能不能查出来,不言而喻。

对公司的影响:

无疑是玩火自焚!说一个谎,就要用一百个谎来圆!公司能把这项开票业务的所有环节都做到天衣无缝吗?现如今根本不可能!增值税是流转税,各环节环环相扣,紧密相连,一个环节出问题,整个链条都出问题。


艾特迷


首先,可以确定这是虚开发票,买卖发票。是违法行为。


虚开,包括在没有任何商品交易情况下的凭空填写,也包括在有一定商品交易情况下的不实填写。利用自己的发票给别人代开发票(就是所说的走票)。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情况如何避免陷入虚开,给出一点建议:

首先,要确认该交易行为是否真实,其次,确认该交易是否在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如果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完全由您的公司完成交易,合法开具发票。但就交易本身来讲就与你朋友无了。相当于你朋友为你公司介绍一笔业务!

由公司完成全部交易流程,签订交易合同协议,资金走银行流水,开具相应金额发票,做到“三流一致”。并且依法交纳所有涉及到的税款。至于您的朋友,可以从您公司领取工资、劳务等(交税)费用,或约定以其他不涉税的方式进行费用支付。

再者,也是建议这种事情就不要提起了。自己多学习一些税务知识和规则,这不应该成为疑问。尤其是公开场合,不好问也不好答。只能提出依法办事合法经营等大家都知道的建议!

创业是个全方面的技术活,祝您事业顺利!回答供您参考。


核定征收项伟


不仅违法,而且还会给你带来大额损失!


企业的销项发票,是与同等数量的进项发票相对应的。

1. 如果你没有进项发票,直接出具销项发票,那么属于虚开发票,是绝对违法的事情。

2. 即使是你有进行发票,但如果进项名称与销项名称不相符、进项数量小于销项数量,也是会被税务机关稽查的,有可能会冠以“经营项目不符”。


随之而来的税费问题

如果你没有进项发票,那么你需要承担17%的增值税。除去你朋友给你的这10个点,你需要承担:50000/1.17*0.07=2991元的税。

别忘了,除了增值税和所得税,你还需要缴纳附加税印花税

附加税为增值税额的13%,即=2991*0.13=389元

印花税为销项不含税金额的千分之0.3,即=50000/1.17*0.3/1000=12.8.


所以基本来讲,除去法律疑义,你还需要额外承担约3393元的税费(所得税未计算在内)。


如果我的某一句话、某个观点对你有帮助或启发,请关注我。


用户71974455765


我算是一位资深会计人了,略通税收政策法规,如果从税法上来讲,没有真实业务属典型的虚开,协助朋友偷税漏税,你和朋友都需担责,至于处罚已有朋友回答得很全面不再重复。 我来回答税务能不能查出来及你有什么好处这两方面,税务能不能查出来,你只开票没收钱,税务机关想查你还是能看出蛛丝马脚的,首先看你开票内容与你的经营范围及朋友公司的匹配不匹配,如果不匹配直接露陷,如果匹配,再看有没有合同,资金流、货物流及运输流是不是一一对应,(如果是劳务那是其他的匹配比),当然五万的金额一般税务机关估计没时间去管)如果金额大或者是连锁下发的数据甚至是案件,那就另当别论,从企业的各项数据包括约谈外调等等,各行有各行的门道吧。 至于你有什么好处,如果不被查出来的话,好处很明显啊,那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啊,现在领发票都是免费的,你开张票就拿钱,如果是普票,一季度九万之内免增值税,如果开代开专票,那增值税交50000/3%*3%的税金,地税是增值税为基数的税费很少怱略不计,至于所得税,如果查账征收,你完全可以用其他成本费用(人工工资等)来充数,完全可以不交,如果是核定征收所得税,那要看你的行业才能算出来,总之门面上的好处是:10%的好处费减去各种税费后的收益,不过为了一点小利,担被查处的处罚及失信风险,还是得不偿失,希望有这种想法的人三思而后行。


阿阳186294228


虚开发票是违法,增值税是唯一列入刑法的税。请三思。我下面说的请作为反面教材:一般来说,只要你交税,税务局不会管的太严。但是长期只开具发票,而无进项抵扣,就有虚开嫌疑。当然比如劳务,餐饮,服务业等等可以基本无需进项税。一次性费用过大的交易,建议签订服务合同,资金流就说是现金。

你说的好处就是返点和税款的差额。你不光考虑发票税率,还要考虑增值税对应地税的金额。对方答应十个点,你的好处大概是六个点(劳务餐饮3%)或者三个点(服务业6%)。

提醒一下,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是核定征收,年收入有限制,而你的发票直接反应了你的营业收入。

别说我带歪路,增值税开始实施的时候,很多规则制定者已经通过bug牟利,而我说的都是他们玩剩下的。


读书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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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代开发票,风险不只是开票人!

首先要明确的是,帮朋友代开发票,这个行为属于税法规定的虚开发票行为,对于涉及的三方(实际开票方、应开票方、受票方),都有风险。

一、有哪些具体风险?

1、实际开票人

实际开票人为朋友代开发票,属于为他人代开发票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视为虚开发票,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为他人代开发票,导致他人未交税款,按照四十一条规定,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2、应开票人(发生应税行为人)

实际发生应税行为后,不按税法规定申报交纳税款,请他人代开发票,造成实际发生应税行为未按照税法规定交纳税款,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实际接受应税行为人

实务中,实际接受应税行为人,会造成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资料表明不知情,属于善意取得的发票。如果是恶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从性质上会认定为偷逃税款,按偷逃税款进行处理。

善意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

二、怎么正确处理?

那么,如果发生应税行为,自己又无法开具发票,怎么办?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的规定,由纳税人按照要求办理: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综合以上,非法代开增值税发票,无论对于哪一方,都是得不偿失的行为。千万不要贪小便宜,不要冒风险,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希望大家都能积极学习税法规定,避免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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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公司没有发生经营业务不要开具发票

我是专业从事税收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的,这种情况一旦发现,后果很严重。公司没有发生业务就替别人开具发票,这是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

一、被发现的概率很高

如果你公司季度销售额超过90000元,也就是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一次开票就获利估计扣除增值税后近3000元(扣除2000元左右的税费)。如果季度不到90000元,获利更高。一旦走了第一步,可能将来会走出第二第三步,不可收拾。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一旦你朋友或你或其它什么环节被发现涉嫌虚开或接受虚开,增值税是一个链条,税务机关就会找上门来。

二、发现后的后果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朋友把虚开的发票用于增加成本费用,则属于偷税行为。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处偷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还要按日征收万分之五得滞纳金。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个人建议

要隐瞒一句慌言,需要再编100句慌言。你的虚开行为会留下很多痕迹和疑点。会体现在你和你朋友的财务报表及账务记录中,具体我们怎么发现这里就不细说了。目前税务机关的数据分析能力在不断提升,税务系统在省市一级有一批专业化人才集中精力在做风险防控工作,被发现的概率会越来越高。

建议你考虑后果,向朋友讲明利害,不要冒险做违法的事,避免追悔莫及。


税眼看世界


虚开发票肯定是违法的。也许你会禁不住这10个点的诱惑,但是实际你到手的也就是5个点。这还需要你冒风险去找5W抵扣票的情况下。如果你不小心中奖了,被税务机关查出发票虚假,你不光要给罚款。还需要补交企业所得税。一般是百分之10到25.这样你就做了一笔赔本的生意,还会留下不良记录。所以建议你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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