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與目不識丁的江冬秀爲何能白頭偕老?

胡文欽


23歲馮順弟守寡,又目不識丁,但是她對自己的兒子悉心教育,從不在別人面前批評兒子,以免傷了他的自尊心。但是每天早晨對兒子要晨訓,兒子做錯了,說錯了全都要與兒子說清楚,並告知兒子錯在那兒,家裡再窮也要為兒子賣書,這個兒子就是胡適,一生得過35個博士頭銜,31個在美國獲得。

胡適(1891-1962年)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安徽績溪人,以倡導“白話文”和領導新文化運動聞名於世。1938-1942年出任國民政府駐美大使,1939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提名,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學校長。(其間在1948年4月3日,蔣介石曾想讓無黨籍的胡適競選憲後第一任總統,等胡適當上總統再任命蔣介石為行政院長,胡適同意,但是遭到國民黨中執會反對,最後蔣介石當選為總統。)1949年去美,1957年返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長。

抗戰時期,胡適出任民國政府駐美大使,他時常與昔日同窗共議時事,奔波各地演講爭取美國的民意。東京的“日本時報”在1940年發表評論,說胡適刻意激起美國民眾對日本的仇恨,想將美國引入與日本的戰爭中來。於是日本派出特使到美國,與美國政府秘密談判中國與西南太平洋的局勢,並準備犧牲中國簽訂秘密“臨時妥協草案”,使日本更快的滅亡中國。胡適知道直接勸說美國行不通,就打電話給丘吉爾,丘吉爾出聲,秘密變公開,美國將秘密“妥協協議”給撕了。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美國珍珠港,不知道是否與這份秘密協議有關。

胡適在他老人家的“四十自述”坦白了他嫖娼得經歷。1904年,胡適告別了他母親,隨著三哥到上海求學,其間結識一個德國人,名叫何德梅(Ottomeir),開始與何德梅一起吃喝嫖賭。1911年胡適赴美留學,到了美國又誑窯子嫖洋妞。回國後,又將徐志摩和郁達夫一起拉去嫖娼。1923年,胡適與曹誠英同居,曹懷孕時,胡適旁敲側擊地向妻子江冬秀提出離婚,不料江氏拿出菜刀以殺死兩個兒子相威脅,嚇得胡適抱頭跪地,不再提離婚,曹無奈墮胎。

儘管胡適後來也有與許多女人有糾葛不清的姦情,但是他始終沒有與江冬秀離婚,並且作了一首打油詩:“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花錢要捨得。


張律明


民國曆史上,有許多的包辦婚姻,大多過得不幸。

比如,徐志摩和他的前妻張幼儀,一個是留學國外的風流才子,一個是他口中的“小腳女人”,徐志摩因為文化水平、思想差距的不可調和,在張幼儀懷著身孕時,提出離婚。

比如魯迅與朱安,朱安雖未“被離婚”,卻也一輩子只能做周家的女兒,得不到她眼裡的大先生的一絲欣賞和愛意,寂寞孤苦終身。

但唯有胡適與江冬秀,這對外人眼裡極其不般配的夫妻——一個是大才子,學者、教授,一個是大字不識的鄉下小腳老太太,卻過得還算幸福,互相陪伴至老。

胡適與江冬秀

外人都說,江冬秀是一位虎妻,嗓門大、脾氣暴躁,所以才把性格柔軟的胡適管的死死的。但在我看來未必,雖然沒有知識文化,不能和胡適談論詩詞歌賦、治國之道,江冬秀卻是一位有生活智慧的女人,有生活情趣,樂觀開朗,懂取捨。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胡適與江冬秀的這段婚姻完全是雙方父母的意思。

14歲的時候,胡適去江家玩,江母看到了胡適,覺得這個男孩眉清目秀而且機靈可愛,剛好自己也有一個適齡的女兒,就特別想讓胡適做女婿。而且二人還是遠親。

輾轉通過家族裡的長輩跟胡適的母親提親,幾經努力之下,胡母答應了婚事。出於對母親的孝順,胡適也答應了。這一年,胡適14歲,江冬秀15歲。

定了親之後,胡適就外出求學,先是上海,此後又遠赴美國,一直到26歲才學成歸國。而江冬秀則在家鄉,整日學習女工、刺繡,大字不識幾個。十年間,兩人始終不曾見過面。胡適求學回來曾經想見江冬秀一面,都到了江家門前,但江冬秀出於傳統禮儀,對胡適避而不見。

成年之後的胡適對這段婚姻未必不曾有過反悔之意,但出於對母親的孝順,他從未真的想要悔婚。

青年胡適,溫潤如玉的君子

眾所周知,胡適是一位非常孝順的人,母親的教育對他的影響可謂是終身的。

六歲的時候,胡適父親去世,母親作為後母辛苦支撐整個大家族,即使條件艱苦也努力支持胡適讀書求學上進,從15歲外出求學,到26歲學成歸國,胡適一直遠離母親,對母親給他選定的這個妻子,他是無論如何不想違逆母意的。

而且,因為母親的影響,胡適一生從不因為江冬秀沒有知識文化而看不起她,反而能看到她身上的諸多優點。

他在給自己的紅顏知己韋蓮司的信裡說起,他母親給他訂下的未婚妻江冬秀,沒法做他知識上的伴侶,但是他依然很樂觀,因為”的母親既不能讀又不能寫,可是她卻是我所知的一個最善良的女子。”

所以,在這段婚姻裡,胡適一直都在努力瞭解、促進兩人的關係。

遇事多溝通,吵架不過夜

在美國的時候,胡適開始給江冬秀寫信,每次寫家書都不忘囑咐母親,讓江冬秀多看書、習字、放腳。

在胡適的引導下,江冬秀開始給他寫信,而且一直有進步。雖然話不多,且有好多錯別字,但江冬秀的信讀起來卻很可愛,直白、淺顯。

知道胡適身體不舒服,江冬秀寫信說:“望你多多保重身體,就是頂愛我的一件事了。”“杜兒見你的信,他叫祖望讀把他聽,他又哭了,我也哭了。”

胡適生病,她關懷地寫道:“我今天聽他說你今天不狠(很)好,我心裡好比刀割一樣……”

胡適很喜歡江冬秀給他寫信,一直催她多寫。有一次胡適生病了,這時接到了江冬秀的信,心裡很高興,寫下了“病重得他書,不滿八行字;全無緊要話,頗使我歡喜”的詩句。

收到江冬秀寄來的照片,胡適也很興奮,在背面題詩表達了對歸國之後田園生活的嚮往,“闢園可十丈,種菜亦種韭。我當授君讀,君為我具酒。何須趙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壽吾母。”

江冬秀一生都不吝嗇於直接表達對丈夫的關心和關愛,這樣直白樸素的感情,其實是很動人的。

胡適寫信提到他們的結婚紀念日快到了,江冬秀收到信後感觸多多,回信說:“我看了你的信,你知道我今晚心裡怎麼樣?......離十年的結婚紀念日不遠了,我想今年你在京,我們好好地請點朋友來吃酒飯,熱鬧熱鬧。我們親密一下,回覆十年前的興味,你可贊成嗎?”

這個時候,江冬秀已經35歲了,還有這份興致,實在是難得。

胡適與江冬秀夫妻相處中,有一點是非常好的,就是凡事都能敞開來談,保持溝通。縱然是吵架,也比冷漠要好。

印象深刻的是,江冬秀因為不滿胡適給徐志摩和陸小曼做媒,而大發脾氣,說了很多過分的話,比如“你們都會寫文章,我不會寫文章,有一天我要把你們這些人的真實面目寫出來,你們都是兩個面目的人。”

幾天之後,胡適起程去俄羅斯。在旅途上,或許是距離產生了理解,或許是開闊的景色讓他胸懷變得浩蕩起來,胡適給江冬秀寫了一封信,說,今早睡不著覺,想到我們臨分別那幾天的情形,我忍了十天,不曾對你說;現在想想,放在心中倒不好,還是爽快說了,就忘記了。

“我不願把這件事長記在心裡,所以現在對你說開了,就算完了......你知道我個人最難過的是把不高興的事放在心裡。現在說了,就沒有事了。”

遇事選擇溝通,就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多少婚姻,其實毀在了雙方的冷漠中。

大事上有原則,能堅持

雖然沒有讀過書,但遇到大事,江冬秀是很有原則的,而且她很理解胡適,能站在胡適的角度考慮問題。

書籍是胡適的命根子,抗日戰爭期間,胡適在美國擔任大使,江冬秀一人在國內的,帶著三個孩子逃離北平,兵荒馬亂之中,也始終帶著丈夫的幾十箱書,正由於她的努力,使胡適的藏書在戰亂中得以保全。

後來,胡適在給她的信中感激說道:“北平出來的教書先生,都沒有帶書。只有我的七十箱書全出來了。這都是你一個人的大功勞。”

她深知丈夫的價值,瞭解他的興趣愛好,並予以支持來體現對他的愛。

比如,她不贊成胡適當官。胡適一生做過許多事,學者、教授,國家危難之際,也當過政治家,但他一生都沒脫離學術的正軌。

抗日戰爭期間,蔣介石請求胡適擔任駐美大使,國難當頭,胡適本來不願意,糾結很久才答應。

江冬秀對此大加反對,寫信勸胡適,不要答應,還自責說:“我恨自己不能幫你助一點力,害你走上這條路上去的。”胡適跟她保證“戰爭完結時,我一定回到我的學術生活去”,才理解了胡適。

胡適曾經動情地說到,別人的妻子哪個不希望自己的丈夫當官,自己做個官太太,但我的老妻卻鼓勵我回到學術上去,真心覺得敬佩她。

她後來在胡適遺著的序言裡寫到:胡適身前一切都可模糊,唯在書桌做學問極為認真。胡適去世後,幾乎萬人空巷送行,江冬秀感慨地對兒子說,做人做到你爸爸這樣,不容易喲!

在大事上三觀一致,這應該是他們婚姻的基礎。

堅持底線,絕不離婚

但他們的婚姻,也曾遇到過巨大的危機。

胡適風度翩翩,才情過人,而且性格寬厚瀟灑,一生有許多愛慕者。但大部分的關係都點到為止,沒有威脅到婚姻安全,只有一次例外。

婚後六年,胡適生病前往杭州修養,表妹曹誠英負責照顧他,日日下棋,沒想到兩人陷入熱戀,每日下棋,讀書,散步,真神仙眷侶也。胡適甚至寫文說,那是他一生中最快樂的一段日子。

胡適與曹誠英

三個月後,胡適回到北京,第一次起了離婚的念頭。有傳言說,江冬秀得知胡適要離婚,拿起菜刀,拉著三個孩子,對胡適說,離婚可以,我和孩子們先自殺,一向溫柔的胡適被這種陣勢給震住了,於是此後再沒提過離婚。此後後半生,雖然偶有紅顏知己,但也從未越軌了。

對於丈夫與紅顏知己的關係,江冬秀也處理得比一般女人理智,所謂抓大放小,分輕重緩急。

對胡適早年留學美國的戀人韋蓮司,她予以理解。胡適因心臟病突發去世後,韋蓮司曾致信給江冬秀表示悼念和慰問,她也禮數周到地要兒子給這位“情敵”寫了回信。

體恤人情,生活能力強的妻子

江冬秀雖然識字不多,但是生活能力卻很好。她廚藝很好,尤其擅長安徽菜。經常做了好吃的菜,請胡適的學生、朋友來家裡吃飯。

而且面對胡適的那些文人學者朋友,江冬秀的態度從來不卑不亢,為人爽朗、親切。

她給居住在家裡的學生縫厚棉褲,把胡適的皮衣送給學生禦寒,曾在胡適家中住過相當長一段時間的羅爾綱回憶說,“江冬秀師母是個體恤人情的人。”

實際上,在婚姻生活中,胡適越來越離不開江冬秀。江冬秀對他的照顧可謂十分體貼周全,細緻入微。

胡適在美國當大使期間,有一天穿上江冬秀寄來的衣服,發現口袋裡竟裝著7副象牙耳挖,他回信說:“只有冬秀才會想到這些。”

還是在美國的時候,江冬秀在胡適的領帶下縫了一個小拉鍊,裡面藏著一張5元的美鈔。她的考慮是,萬一錢包被人搶了,還有這5元錢可以搭一輛計程車平安回家。

抗戰剛開始的時候,胡適身在國外,江冬秀帶著孩子從北平逃出,到外地避難。這時,江冬秀還給家鄉學校捐款,且數目不小,這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江冬秀這樣的女人,有點像魯迅筆下的“地母”形象,堅強、樂觀、接地氣,絕對是會與你患難與共的人。

1962年,71歲的胡適因為心臟病突發去世,江冬秀慟哭不已,打了兩針鎮定劑才穩定下來。

胡適去世,江冬秀慟哭

江冬秀一直生活到85歲,算得上高壽。

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人世間的愛情許分很多種,婚姻也分很多種。胡適與曹誠英或許屬於,“愛過就好,不求相守到老。”而胡適與江冬秀,或許屬於,患難中的相伴相守。

在外人眼裡,他們極其不般配,從外形到知識到思想境界,因為他們的不般配,世人甚至把“胡適的小腳伕人”列入民國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

這一段本來由命運促成的可能會釀成悲劇的婚姻,卻在兩位有愛有智慧的人的共通努力下,成為張愛玲筆下的,“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鄉下姑娘江冬秀也逃脫了民國時期許多女子都面臨過的厄運,成為了“中國傳統的農業社會里,‘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後的一位‘福人’!”

我翻遍了江冬秀的照片,發現所有的場景裡,她都是笑盈盈的,看得出性格樂觀、隨和。有句話說,愛笑的女人,運氣不會太差,誰會討厭一個整日愛笑的人呢。

作家止庵說,在這個信息發達的時代,人人可以享有無數信息,但信息不等於知識,知識也不等於智慧。正如胡適的老妻江冬秀,她可能沒文化,沒知識,但這不妨礙她是一個有智慧的女人。

做學問或許需要知識文化,過日子,需要的是智慧。


十點讀書



婚姻本來就是一場修行,很多夫妻湊合著湊合著,就成就了一場修行,這一點,用在胡適身上是比較合適的。

胡適是什麼人?民國時期的風雲人物,學貫中西,博古通今的學者,國民黨駐美大使,但他為什麼接受一場包辦婚姻,跟一個矮胖的小腳女人,認不得多少字的江冬秀白頭偕老?這裡有不得不說到的幾個要素。

江冬秀的彪悍

江冬秀儘管沒有讀過多少書,但她也出身於仕官之家,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兒,那見識,氣度也自是不凡。

1917年江冬秀與胡適結婚,婚後胡適就把江冬秀留在安徽老家照顧母親,這一分居就是一年,由此可見,兩人的感情基礎是毫不存在的。

婚後的第二年,江冬秀才到北京照顧胡適,這期間兩人也是因為沒有共同語言而湊合著過。胡適則因為婚姻生活的苦悶,喜歡上了自己的表妹曹佩聲,並且在杭州租了房子過起了小日子。

直到1925年,江冬秀才發現了胡適與曹佩聲關係。

江冬秀也是聰敏,利用了胡適文人愛惜名聲的特點,跟他大吵大鬧,據說有一次還拿起裁紙刀向胡適臉部擲去,這一下把胡適嚇了個不輕。為了擺脫江冬秀,胡適還向江冬秀提出了離婚,結果江冬秀更加生猛,拿起菜刀威脅他:“你要離婚可以,先殺了我和你的兩個兒子!”這一來,搞的胡適徹底投降,他也就也只能自嘲一番:“怕老婆的國度,將是更民主的國度。”



江冬秀的大氣

當然,胡適怕了他老婆是一回事,在危機時刻江冬秀挺身而出護老公也是出了名的,這也是胡適對老婆懷有感激與敬佩之情的地方。

後來,文人氣的外交官胡適在一些場合說了不該說的話,招來了很多人的責難。此時,江冬秀挺身而出,找到

胡適的好朋友張慰慈出面,要他一邊勸胡適借病辭職,一邊發電要求政府當局允許胡適辭職,以免惹來禍端,對老公加以保護。

江冬秀的俠義

在處理家事上,江冬秀是彪悍加果斷,在對待民族大義之事上,也是極具俠義心腸。

1945年,江冬秀回到老家績溪,在得知解放軍、游擊區的革命實情後,非常同情革命人民。為了保護被地方保安團抓捕的游擊隊員,她經常出面保人,甚至還直接給被國軍抓捕的革命者的家屬提供庇護。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胡適開始由不喜歡這段婚姻,到玩出軌,還經常逛窯子,到過著過著就過了一輩子,這種模式其實是很多中國傳統文人(男人)的婚姻之路,在胡適的這場婚姻裡,苦樂自知,最後能夠白頭偕老,足見胡適的修為。


布穀視界


胡適,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新文化運動的領導者,他的妻子江冬秀,出身名門望族,但是接受的是封建傳統的思想的教育,兩人的結合全是雙方父母的決定,真真正正的包辦婚姻。

訂婚的時候,甚至兩人都沒有見過面,一個是留學歸來接受新思想影響的知識青年,一個是大字不識的鄉村野婦,婚姻生活竟能維持的這麼長久,也是件令人感到神奇的事情。

這件事讓縱橫很有感慨,作為在農村出身,憑著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學,相親認識了一個女朋友,對方小學剛畢業,因為學歷的不同,所以兩人的思想和價值觀會有不同,在平時的相處上有很多的問題,最後沒有走到一起,甚至有結婚的但很快離婚的情況。

這跟胡適和江冬秀的情況很相似,但是兩人走到了人生的最後。這對於21世紀的夫妻們值得借鑑和學習的地方。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胡適是一個孝順的人,這門親事是胡的母親定下的,胡適一開始是拒絕的,但是母親堅持的事情,胡適不能再過於反對,不讓母親不那麼難心,所以勉強答應了,這事兒放在21世紀是很少出現的,一定堅決反對,絕食反抗,離家出走,斷絕關係的事情,一切皆有可能啊!

雖然訂婚了,婚事也是一拖再拖,胡適去上海,又去美國留學,這一慌就是十多年啊,胡適在美國留學期間也有一個女朋友,韋蓮司。胡適也不能三妻四妾,深知自己還有一個未婚妻呢,所以只能與熱戀的女朋友揮淚告別,回國前,胡對韋蓮司說:“母親催我回去完婚,我只能回國履行婚約了。”雖然兩人分開,韋一直是胡的精神伴侶。

除此之外,包辦婚姻雖然鎖住這個人的身,但是鎖不住一個人的心,他出軌表妹曹誠英,曾經提出過離婚,但是對待此事,江冬秀並不是一哭二鬧三上吊的人,堅決不離婚,甚至以死相逼,胡適也是顧及自己面子的人,見此狀便也不敢再提離婚了。江也是抓住了胡愛面子的弱點,江冬秀也是有生活智慧的女人,聰明就聰明與此啊。

江冬秀善解人意,做事有原則,站在對方角度考慮問題

1917年,江與胡結婚。有人稱他們是國民歷史上,唯一得了善終的“包辦婚姻”。江冬秀雖然沒有讀過書,不識字,但是她是個聰明人,知道自己丈夫是什麼樣的人,為了不與丈夫落下,自己也勤學寫字,胡也督促母親讓江多寫字,松腳,最後能與胡適通信。這麼看來,江冬秀是封建包辦婚姻中幸運的人,結識了胡適,讓她從舊思想中解脫出來。

胡適是個愛書的人,在兵荒馬亂之時,江帶著孩子逃往北平,江知道胡非常喜歡自己的書,逃跑之時也把胡適所有的書一起帶著,而且保護的完整無缺。正由於江的努力,胡適所有的藏書再戰輪中保存。胡曾在信中感激說道:“北平出來的教書先生,都沒有帶書。只有我的七十箱書全出來了,這是你一個人的大功勞。”

歸根到底,胡和江的故事就是文化差異的問題,他們突破了文化差異的障礙,最終走在一起,白頭偕老。縱橫看過一部電視劇《門第》,佟大為主演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故事的內容有些類似,文化差異產生的門不當戶不對,但最後是好的結局。

所以這拋出一個問題,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到底是什麼?


史論縱橫


對於此事不宜評價太高。畢竟胡適曾幾次出軌,他和江冬秀婚姻是低質量的、無愛的婚姻,徒留形式而已,屬於不道德的婚姻。

胡適曾多次出軌,比較確鑿的是曹誠英、韋蓮司和徐芳。

曹誠英是國內農學界第一位女教授,是胡適三嫂的妹妹,比胡適小11歲。胡適當年留學美國時,初期也曾學過農學,因為分辨不了20種蘋果的種類,轉去學哲學。

1923年,33歲的胡適向學校請了長假,到西湖煙霞洞養病,招曹誠英同來,曹因對婚姻不滿,與丈夫、婆婆之間矛盾甚深,便來到煙霞洞,與胡適同住。

胡適曾寫詩道:

多謝你能來

慰我心中寂寞

伴我看山看月

過神仙生活

詩寫的很糟糕。據詩人汪靜之說,胡適住在清修寺大雄寶殿東端一座齋舍裡,共3個房間,胡適與曹各佔一間,但兩間中有門相通。

圖片說明:圖為胡適的情人曹誠英,二人1949年分手後,1952年,全國大學院系調整,曹誠英調到瀋陽農學院任教,成為了我國著名的馬鈴薯專家。1958年退休後,於1969年落戶安徽績溪山城,生活十分清苦,曾寫《臨江仙》:“老病孤身難寄,南遷北駐遲疑,安排誰為決難題?哥哥長病廢,質仰死無知。徒誇平生多友好,算來終日痴迷。於今除卻黨支持,親朋休望靠,音信且疏稀。”

胡適在《山中日記》中寫道:“我們蜜也似的相愛,心裡很滿足了。一想到、一提及離別,我們便偎著哭了。”

曹誠英懷孕後,胡適曾想和江冬秀離婚,與曹結婚。江冬秀以帶著孩子投水自殺相要挾,胡適只好屈服。

曹誠英墮胎後,胡適幫助她去美國留學,學成碩士文憑回國後,一度曾準備結婚,沒想到江冬秀暗中詆譭,致男方悔婚。1949年後,曹誠英與胡適失去聯繫。

在這段婚外情中,胡適給曹誠英帶來巨大傷害,江冬秀不擇手段,最終底線低的人笑到了最後。

韋蓮司與胡適是精神戀愛,雙方維持了50多年的情感

胡適與韋蓮司有兩段交往,正是通過韋蓮司,胡適開始意識到獨立人格的重要。

圖片說明:葉良才、江冬秀、韋蓮司、胡適合影。

韋蓮司一生未婚,有極強的社會關懷,卻堅持自由主義底線,她的思想給胡適產生了巨大影響,二人亦師亦友,韋蓮司對溫文爾雅的胡適也頗有依戀。

圖片說明:胡適曾在日記中寫道:“餘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圖為少年時韋蓮司。

由於只是精神戀愛,雖然江冬秀見過韋蓮司,但似乎為察覺到她和胡適之間的關係。

徐芳被胡適無情拋棄

徐芳曾是一位頗有前途的詩人,胡適是她畢業論文的導師,畢業後,徐芳出任北大文學研究所助理員,協助胡適整理文稿,這背後可能是胡適的安排。

圖片說明:胡適與徐芳。徐芳的同班同學張中行說:“徐身材中等以上,白淨,有點風流成分。”“後來像是還到了。。。生活總是在高層次飄,至於詳情,因為消息零碎,就難得連綴起來。”

由於徐芳對胡適愛得較熾烈,帶有較強的獨佔欲,胡適採取了冷處理,後來他去美國擔任駐華大使,徐芳想去美國留學,寫信求胡適,胡適也沒幫忙。

胡適還有幾段精神出軌

胡適曾心儀陸小曼,徐志摩去世後,胡適第一時間趕到,對陸小曼說你的將來都交給我。只是陸小曼沒接話,以後陸小曼與翁端午同居,胡適對陸小曼很不滿,陸曾求胡適幫忙,胡亦不理睬。

此外,胡適在美當大使時,曾與洛維茨產生過“柏拉圖式戀愛”,洛維茨是胡適恩師杜威的秘書,但胡適始終未向洛維茨表白,洛維茨曾給胡適寫信,胡適亦未回應,洛維茨最終嫁給了一個非洲男孩。

圖片說明:杜威的秘書、猶太人洛維茨。

至於著名學者陳衡哲與胡適,則只是友情而已。人們將魯迅的《狂人日記》當成新文學史上的第一部白話小說,但此前陳衡哲寫過《一日》,發表在留美學生雜誌上,胡適認為這才是第一篇白話小說。不過,陳衡哲認為《一日》還比較幼稚,算不上小說。

圖片說明:著名學者陳衡哲,她比胡適年長。

民國期間小報炒作胡適與陳衡哲之間緋聞,胡曾撰文辯白,可見二人之間應該沒有戀情。

現代婚姻不能以白頭偕老為目的

能白頭偕老當然很好,但如果不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二人只是合作關係,那麼這種婚姻又有什麼意義呢?這種例行公事的婚姻還值得人們嚮往、尊重嗎?

愛情是人類才有的情感,尊重愛情,就是尊重我們自己。有愛情時,兩人可以生活在一起,沒有愛情了,兩人就應該分開。

當然,人是複雜的,愛情不是做決定的唯一理由,因為還有責任、義務等牽扯其間,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虛擬一個第一性,通過圖紙推演,便要求別人來遵守。

胡適沒有脫離婚姻,可能有他自己的考慮,這並不是普世的經驗,更不是標尺。同理,魯迅脫離了原來的婚姻(雖然負擔了朱安的生活),也是他個人的選擇,沒必要上升到社會規範的角度來衡量。

但不論是舊道德還是新道德,都是不太認同婚內出軌這種行為的。


老虎他爹


胡適和江冬秀,這對CP,是民國曆史上:唯一得了善終的“封建包辦婚姻”。

胡適和江冬秀沒有感情基礎,並且兩人相差天遠地遠:胡適是多才俊秀少年,江冬秀是鄉野彪悍婦女。偏偏,兩人最終卻琴瑟和鳴,譜寫了一段愛情佳話。

有人把這一切歸結於:江冬秀的母夜叉秉性,說這一切的結果是彪悍的功勞,所謂“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嘛。


有人做過假設,說如果胡適與曹誠英外遇提出離婚時,江冬秀沒有拿出菜刀砍胡適,他們那婚肯定離了。這個假設,畢竟只是假設,這裡不做討論。今天,我們只客觀說說他們二人的婚姻。

最初,胡適是不喜歡江冬秀的,連那場婚禮,都是胡適母親逼迫的結果。胡適與江冬秀是悲劇開頭的,但最終這手爛牌,被江冬秀打得分外出彩。

胡適與江冬秀兩人的婚姻,是漸入佳境,尤其步入中年老年後,胡適對江冬秀是百般呵護,江冬秀愛打牌,甚至經常為此不務正業,但胡適卻從來不惱。

胡適出任中國研究院院長後,胡適還不惜一擲千金買了兩套房子,其中一套就是專門用來供江冬秀搓麻將。對於太太搓麻將這事,胡適還說:“ 我太太最好,她去做她的,我做我的。”

此外,胡適還是著名的“怕太太”代表人物,並自詡為“怕太太委員會委員長”。

因為出軌後“菜刀砍夫”這段軼事,很多人把胡適和江冬秀的婚姻歸結於:江冬秀的彪悍。

俗話說: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人們覺得,這段看似不般配的婚姻最終能白頭到老,根本原因在於江冬秀的彪悍。但顯然,彪悍,即使能維繫婚姻,也不足以能讓婚姻美滿。


封建包辦婚姻,卻造就了世紀愛情佳話。這一切,真是因為胡適“怕菜刀”?答案遠沒有那麼簡單,縱觀胡適與江冬秀的婚姻,這場由命運締造的最有可能被釀造成悲劇的婚姻,最終卻成就了一段愛情傳奇。

這一切的背後,與江冬秀這個女人所做的一切努力密不可分。 江冬秀不懂文墨,但她一直在背後全力支持胡適的工作。

但在支持胡適的同時,江冬秀自己有自己的興趣愛好,比如搓牌、看武俠小說等等。

胡適在紐約的十年生活中,江冬秀在那個破舊的公寓裡,“不出門,三十里”,整天忙個不停。為了胡適,她捨棄無數,還耐住了常人耐不住的寂寞。


在長達幾十年的婚姻生活裡,無論胡適是得意還是失意,是高居駐美大使還是貶成一介布衣,江冬秀都陪伴在他的身旁,單憑這一點,江冬秀就已非一般女子可比。

江冬秀用行動為“什麼是真愛”做了最好的回答:轟轟烈烈的纏綿是愛情,但更多的是激情,離真愛尚遠;真愛是柴米油鹽醬醋茶裡的打磨,真愛是相濡以沫的堅守,真愛,是經年累月付出的結果!

也正因此,她才收穫了大才子胡適的愛情!當然,說到底,這段包辦婚姻能走到最後的一個根本原因還在於:胡適是個好人,江冬秀也是個好人。

所以,重點來了,結婚,和誰結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找個好人,並且做個好人。如此,婚姻即使沒有愛,也會是美好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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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剛剛看到了一個說法,說是在一段婚姻關係中,男人擔大事,女人看小節。但生活往往是大事難遇,小事不斷。所以男人要時時刻刻關心並滿足女人那些小的關注點,諸如記著她的生日、多跟她逛街購物、多誇誇她新買的衣服首飾、多協助她處理日常家務、多傾聽她漫無目的的嘮叨。這樣,當家庭遇到大事時,女人才能跟你一起擔起這份重擔,風雨兼程。

想來,胡適就是懂得這道理的一個男人。


胡適作為新文化運動的提倡者,砸碎了統治中國上千年的舊三從四德,卻又半開玩笑地炮製出一個新三從四德,即: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花錢要捨得。

其實胡適最開始也是奉母命成婚,心裡亦十分牴觸,而且婚事一再拖延,直到他從美國留學回來才完成。留學期間,胡適接受了西方新的婚姻愛情觀,加之與美國女孩韋蓮司曾有過一段戀愛經歷,想來與目不識丁的舊女性江冬秀結婚,也讓他挺鬱悶的。


但令人欣慰的是,胡適向來喜歡以積極的態度去應對一切事情,改造社會是這樣,經營婚姻也是這樣。他自己提出新三從四德,他也真的始終不渝地貫徹,在小事上包容忍讓,盡力磨合,而江冬秀念及胡適的好,在大事上也夫唱婦隨,從不含糊。比如胡適在抗日期間毅然決定擔任駐美大使,江冬秀本來不同意,卻還是理解並支持;晚年胡適輾轉赴美,流落異國他鄉,無人照料,後又回到臺灣,迭遭蔣介石排擠,精神苦悶異常,囊中也時常羞澀,全靠江冬秀一人扶持,這讓胡適對她既敬且愛。


不過,胡適也絕不是沒動搖過,他曾出軌曹誠英,並弄得滿城風雨,人盡皆知。這時,江冬秀不是說因為我是舊女性你是大教授就逆來順受,而是展現出她智慧且潑辣的一面,她抄起剪刀威脅著要殺了孩子然後自殺,不弄到胡適身敗名裂不算完。胡適重視名聲,所以只好認錯,江冬秀也適時讓步,雙方重歸於好。

當然,光是潑辣還沒用,江冬秀也深知自己同胡適的差距,如果不盡力縮小差距,自己的婚姻歸根到底還是經營不好。所以儘管她目不識丁,卻仍然堅持學文化學寫字學寫文章,後來她已經能和胡適互通信件了。

婚姻當然需要愛情做底色,但也絕不會完美無瑕,毫無問題。這社會上的所有人際關係都會出問題,也都能修復,為什麼婚姻關係就不行呢?這讓我想起一句話,說老一代人家裡東西壞了,先想著能不能修一修,現在的人家裡東西壞了,第一個想法卻是要換個新的,婚姻亦是如此。


胡適曾經感慨說:“久而敬之,是夫婦相處的格言。”長時間地去磨合,有問題就去盡力修復,終至既敬且愛,方為婚姻真諦。胡適的婚姻格言值得我們今天的年輕人好好思考一下。


達摩說


胡適和"小腳女人”江冬秀,能夠相守一輩子,也算是民國時期美談。作為新文化運動的代表人物,卻堅守封建包辦婚姻,兩個人思想才華修養相距甚遠,隔著一條寬寬的大江,靠什麼船撐過漫漫數十年呢?


一個主要原因是胡適是傳統文人的內心,"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蔣介石),純正的孔孟信徒,幼年喪父母親對他的影響很深。胡適遵母命和江冬秀結婚,一是盡孝心,二是對傳統中國女性善良堅韌美德的認可。他在日記中這樣描述,對某曾謀面的江冬秀的感覺:

我不認得他,他不認得我,我總常念他,這是為什麼?/豈不因我們,分定相親,由分生深情,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是識裡,終有故鄉情,其理亦如此。

言對未婚妻的感情等同思鄉之情,也因為未曾見過,母親對未來兒媳的溢美之詞,也令他抱有幻想,也許會日久生親罷。所以他留美四年,都自視為有婚約之人,刻意不同異性交往,被視為"禁慾主義者”。胡適還宣稱"吾國顧全女子之廉恥名節,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皆由父母主之”,比西方自由戀愛更道德。-

當然韋司蓮讓他認識到了兩性平等更道德,轉為對舊式家庭制度的批判,引領輿論思想新潮。最後還是斬斷情絲回國覆命,"兩個黃蝴蝶,雙雙飛上天。不知為什麼,一個忽飛還。…"說明

胡適也是個軟弱聽命的文人,作為溫和的改良派,他也尊重婦女,善良使他同魯迅一樣,不忍心將一個無辜的女子逼入絕境。退婚的女子在當年,下場是很悽慘的。

△曹誠英

六年平淡的婚姻生活後,胡適未忘韋蓮司,也許是母親去世再無顧忌,再遇曹誠英時,胡適終於鼓起離婚的勇氣,但往日溫順的江冬秀拿起菜刀,砍斷了他離開的勇氣。他終是軟弱而善良,徐志摩面對懷孕而又剛失去次子的張幼林,一點也不心軟,但胡適做不到。江冬秀同歸於盡的強悍,胡適要文人的面子,離婚再也不敢。

再者江冬秀雖是目不識丁的小腳女子,但平日裡卻是溫順講理的人。她總是努力學習,對丈夫的學識充滿敬佩,慢慢向胡適靠攏。她從大字不識到能夠寫信,粗通文理。表明她積極的人生態度,當然她也是胡適生活上的好幫手。生活上的相濡以沫,她相夫教子,成了賢妻良母。雖然精神上的差距仍然巨大,但歲月流轉,胡適和江冬秀更多了一種親情,難以割捨。
△胡適一家

他也曾只好把希望寄與他人,在他的眼中,兩個才子佳人的結合是十分完美的,當了徐志摩和陸小曼的證婚人。然而兩個人的結局,又讓胡適明白,王子和公主終於在一起了,也未必會幸福。對於離婚之事,更加不願,愈發猶豫了。

無心肝的月亮照著溝渠,也照著西山山頂。
他照著飄搖的楊柳條,也照著瞌睡的“鋪地錦”。
他不懂得你的喜歡,他也聽不見你的長嘆。
孩子,他也不能為你勾留,雖然有時候他也吻著你的媚眼。
孩子,你要可憐他——可憐他跳不出他的軌道。
你也應該學學他,看他無牽無掛的多麼好!

在這首《無心肝的月亮》詩前,胡適引用了兩句詩“我本將心託明月,誰知明月照溝渠!”,並在詩中以“月亮”自比,以此規勸痴情於他的徐芳將自己放下,他已經傷害了兩個女子了,不忍再讓痴心女孩陷進來。

△徐芳

可見胡適和江冬秀的舊式婚姻,並非從頭到尾都一直美好,如果他如徐志摩無情,若是江冬秀同朱安一樣蜷縮在牆角,只希望做只蝸牛期待時間的奇蹟,

縱然不離婚,江冬秀也只保護了婚姻的殼而已。

魯迅對朱安其實也是抱著同情心的,也曾鼓勵她識字讀書。但朱安對學習沒有興趣,總是自卑自願的,默默忍受。她和大先生基本上就無交流,把自己的角色定位於保姆。

纏腳並不可怕,但是如果思想也被纏上了小腳,那麼一輩子就不可能再有什麼改變了。時代的悲劇固然不可避免,但胡適和江冬秀的白頭偕老的故事告訴世人,努力爭取,積極面對,堅決捍衛自己想要的東西,才能活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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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聽說過“新三從四德”,就是胡適編的: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花錢要捨得。

這位太太,就是江東秀。

和魯迅一樣,胡適也是一拖再拖,後來還是奉母命成婚。

當然,江東秀並不是目不識丁,她是望族之女,只是文化程度較低而已。

胡適說過:“只有自己的腳才知道鞋子合不合適。”他曾對秘書胡頌平說:“久而敬之這句話,也可以作夫婦相處的格言。所謂敬,就是尊重。尊重對方的人格,才有永久的幸福。”

江冬秀雖沒有文化,卻是個稱職的妻子。雖然她曾因胡適的婚外情大鬧過,但更多的時候是忍耐。一次胡適住院,江冬秀推門進去,看見曹誠英躺在胡適身旁,她也只是“拉下臉來沒理你們”。她懂得如何與出版社交涉,催要稿費。她支持胡適的事業,理解胡適的寬容和慷慨。她包辦了家中大小事務,知道如何照顧丈夫,不讓胡適太過拼命工作。1918年,江冬秀到北京照顧胡適的生活起居,胡適的生活從此規律了,他在給母親的信中說:“自冬秀來後,不曾有一夜在半夜後就寢。冬秀說,他奉了母命,不許我晚睡。我要坐遲了,她就像一個蚊蟲來纏著我,討厭得很!”胡適的父兄子侄壽數都不長,卻享年71歲,不能不說是江冬秀的功勞。

羅爾綱則說:“我處胡家五年,……假如適之夫人是個留學美國的女博士,我斷不能在胡家處五年。……我在上海多年都是穿一條衛生褲。隨適之師到了北平,這條衛生褲怎能抵得住北方冬寒。她立刻給我縫了一條厚棉褲。我到北平只穿在上海多年穿的外衣,他把適之師穿的皮襖給我穿。”羅還回憶,吳晗去雲南大學任教前,曾向江冬秀借300元,100元自用,200元留給在北平的妻子。江冬秀聽後二話不說便取出300元交給吳說:“我送給你。”

抗戰時期,胡適赴美后,江冬秀依舊給胡適家鄉的學堂捐款,救濟家鄉生活困難的人。

唐德剛亦說:“胡老太太向來未叫過我什麼‘密斯特’或‘先生’。第一次見面,她對我‘直呼其名’。幾次訪問之後,我在她的廚房內燒咖啡、找餅乾……就自由行動起來。”他認為,江冬秀是“千萬個苦難少女中,一個最幸運、最不可尋常的例外”,而胡適則是“‘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後的一位‘福人’”。

1950年,江冬秀到美國與胡適同住,兩人請不起用人,只能自己做家務。

何炳棣回憶,50年代,他在胡適的領帶下端發現一個小拉鍊,拉開是個暗袋,內藏5美元。胡適解釋說,這是江冬秀為他藏的,因為即使出門被人搶劫了,舊領帶也不會丟失,他可以用5美元搭車回家。

對外性格潑辣,在內能持家、細心、寬容、大方、有擔當。就算目不識丁又怎樣呢?


四匆


古代社會,基本都是媒妁之言、包辦婚姻,也不是所有的包辦婚姻就一定不幸福。

當然,對於民國年後接受了新思想的人來說,尤其是所娶非人的話,可能會比較痛苦一點,比如魯迅與朱安的婚姻。

老實說,胡適與江冬秀也是典型的舊式包辦婚姻,而胡適也不是沒有抵抗過,但胡適是個大孝子,他最終還是聽從母親的安排,在27歲那年娶了小腳女人江冬秀。

這顯然是當時少有的晚婚了。



從很大程度上說,江冬秀文化程度很低,又是小腳太太,她與胡適幾乎不會有什麼共同語言,因而很多朋友為胡適抱不平,認為他是“新時代中、舊禮教下的犧牲品”。

結婚半年後,胡適也曾在給密友胡近仁的信中說:“我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

不過,比魯迅幸運的是,江冬秀比朱安要吸引人一點,而且本事要大得多。

不久,胡適與其三嫂同父異母的妹妹曹佩聲在美麗的西子湖相遇,由此摩擦出一段悱惻的愛情。

江冬秀得知此事後,十分惱怒。要知道,她雖然是一箇舊時代的婦女,但並不是一個軟弱可欺的女子。



某次,在為此事爭吵中,她在憤怒之下竟拿起裁紙刀向胡適擲去,幸未得中!

對這個太太,胡適其實心存畏懼,因為江冬秀頗喜吵鬧,而胡適為人謙和,加上小時候所受的刺激,他最不願意的事情就是與人吵架,因而只能不斷忍讓,委曲求全。

當然,江冬秀也不是一無是處,她雖然文化程度很低,但管理家務卻是一把好手,而且做得一手好菜(最善做安徽鍋)。



每次胡適家中請客,常常是江冬秀一手包辦,既經濟又實惠,令胡適也臉上有光。一個好太太,關鍵要管住男人的胃嘛。

此外,江冬秀喜歡熱鬧,愛打牌打麻將,家中經常是牌友不斷,在胡適朋友圈裡人緣很好,說明她是很善於交際的。

由此,同樣是包辦婚姻,江冬秀和朱安的命運就很不同,其中既有夫君個性的差異,同時大概也有個人稟賦對命運的把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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