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錄」落馬法院幹部:很多案件當事人尋找我的軟肋,僥倖心理讓我邁向深淵

「懺悔錄」落馬法院幹部:很多案件當事人尋找我的軟肋,僥倖心理讓我邁向深淵

懺悔人 曹沛專

簡歷

曹沛專,男,1966年1月出生,漢族,大學文化,五河縣小圩鎮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0月入黨。1985年7月至1989年12月,任曹廟中學、劉集中學教師;1989年12月至1992年8月,任周莊鄉計生專幹;1992年8月至2003年6月,任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2003年6月至2009年6月,歷任新集法庭、沫河口法庭副庭長、庭長;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任小圩法庭庭長;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任沫河口法庭庭長;2012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科級)。

處理結果

2017年9月19日,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批准,給予曹沛專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10月13日,經縣人民法院黨組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給予曹沛專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懺悔錄」落馬法院幹部:很多案件當事人尋找我的軟肋,僥倖心理讓我邁向深淵

{ 懺悔錄 }

貪婪終使我難逃法紀嚴懲

「懺悔錄」落馬法院幹部:很多案件當事人尋找我的軟肋,僥倖心理讓我邁向深淵

出身貧寒,我在父母的教誨中努力前行

我生在農村,長在農村。父親受過良好教育,老實本分,對子女的要求也一直很嚴格,母親雖然不識字,但她吃苦耐勞、勤儉持家的品質至今仍刻在我腦海裡。小時候家境貧寒,我便立志發奮讀書,爭取早日給家人帶來好的生活。經過努力,我考取了中專,跳出了農門,拿到了鐵飯碗,這在當時是讓許多人羨慕不已的事情,父母更是無比歡喜,他們要求我一定要好好守住這個鐵飯碗,不能做違法亂紀之事。

師範畢業後,我當了四年的教師,教師雖然清苦,但我一直奮鬥在三尺講臺,為人師表。後來我改行到行政部門工作,最後到了法院。到法院工作後,父母對我的要求更嚴格了,他們常常提醒我要自律,要用實際行動去捍衛公平正義。在父母的諄諄教誨下,我秉持初心,堅守原則,在基層法庭努力工作了二十多年,並取得了一定成績。

仕途順利,我卻在慾望中開始迷失

2012年,我調任縣法院執行局擔任局長。人們都說執行局是敏感部門,是高危行業,我當時就下定決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絕不接受任何當事人的財物。在之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對當事人的賄賂行為是堅決抵制,不留任何情面,很多當事人雖然不理解,但打內心是佩服我的,我也為自己的行為感到自豪,說話做事都覺得踏實有底氣。然而,事物不是一成不變的,很多案件當事人也在尋找我的軟肋,他們想方設法與我套近乎、拉關係,最終逼我就範。

我的心理防線開始放鬆,思想也逐漸發生變化。有些案件已經執行完畢,就認為當事人來表示感謝不會有什麼後果;對於親朋好友說情的事情,認為如果不給面子會使人感到不近人情;有時甚至認為即便我不收好處,別人不還是照樣會收。為了自己的心安理得,我就這樣荒唐的為自己編織著理由,向危險的深淵邁開了可怕的步伐。

利慾薰心,我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漸行漸遠

從起初只收菸酒到後來收取購物卡、現金,從起初事成之後收取到後來事情還沒有辦成也收取,從起初只收親朋好友出面所送禮品到後來直接收受當事人禮品,從起初單方收取到後來兩頭收取,我的紀律規矩意識徹底喪失,變得幾近瘋狂。

2003年我主持新集法庭工作不久後,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案件,讓一個即將解體的家庭重歸於好。當事人為了表示感謝,送給我200元錢,第一次收受他人錢款的心情很複雜,我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最終還是收下了。我以為這個錢是當事人發自內心的感謝,不會向組織上反映,也不會告訴別人的,而且這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從開始辦事收錢到不收錢不辦事,從200元到7萬元,最後原告和被告的錢一起收。這些僅僅是我逐步墮落的一個縮影。

擔任執行局長的第二年,與我私交甚好的村幹部朱某某因涉嫌貪汙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為了幫助朱某某減輕處罰,其家屬分兩次送給我合計7萬元錢,讓我幫忙疏通關係。當我得知她第二次送給我的銀行卡中有6萬元錢時我心驚肉跳,這是我第一次收受如此巨大的金額,而且按照當時的刑法將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所以我的思想鬥爭一直很激烈。後來,在慾望的驅使下,我終於“說服”了自己,認為這件事是託我找人辦的,不是我直接負責的執行案件,成與不成都不會怪罪於我,而且我也沒有承諾一定把事情辦好,正是在這種荒謬的邏輯思維下,我心安理得的收下了這枚重磅“炸彈”,向罪惡深淵邁出了一大步。後來,事情也沒有辦成,錢我也沒有退給當事人,我的貪婪被暴露無遺。

幾年來,我一共收受案件當事人賄賂現金九十多萬元,購物卡、手錶、金銀首飾、菸酒等禮品摺合人民幣三十多萬元,總計近一百三十萬元。當我看到這個數字時,我感到恐懼與震驚,更感到羞愧與後悔,自己作為一個黨培養教育多年的幹部,人民的法官,喪失原則,違法亂紀,犯下了黨和人民不可饒恕的錯誤,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一百多萬元這個觸目驚心的數字,數十次收受賄賂的行為,充分暴露了我貪婪的本性、斂財的瘋狂和罪惡的深重。

深深懺悔,我在組織教育中悔不當初

“是什麼讓我忘卻了黨性宗旨?是什麼把我帶入罪惡的深淵?”被審查的日日夜夜裡,我總是輾轉反側。

在審查期間,通過組織上的批評教育,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由於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我在工作中追求的不是如何為社會做貢獻,而是名利與享受。我沒有用好手中的權力,不是去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是偏離人生軌道,以權謀私,損害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做了許多與黨員幹部和人民法官身份格格不入的違法亂紀之事。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是偶然為之,也不是一時心血來潮,而是一種錯誤的思想在支配,那就是貪婪。我在收受賄賂過程中,也常有擔心顧慮,但隨之而來的便是僥倖心理。我總是認為自己不是主動索取,而是當事人自願的,這種僥倖心理使我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我一直不敢認真的算自己的政治賬、經濟賬、親情賬,因為這些令我難以釋懷。人民法官這個受人尊敬的職業永遠遠離自己,衣食無憂的經濟待遇遠離了自己,父母、妻子、孩子也都得不到我的照顧,我無數次從夢中驚醒,醒後方知什麼才是最重要的。我違反了黨紀國法,犯下了嚴重錯誤,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傷害了家人與朋友,這些都成了我無法償還的良心債。感謝組織對我的及時查處和挽救,我願意接受黨紀國法的制裁,我將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五河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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