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錄:“吃利息,讓我一步步深陷犯罪泥潭”

懺悔錄:“吃利息,讓我一步步深陷犯罪泥潭”

王蘇 龐曉芳 劉德華

●懺悔人:張本平

●原任職務: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龍門鎮黃木村村民委員會委員、村文書兼報賬員

●觸犯罪名:挪用資金罪

●判決結果:2018年5月3日,綿陽市涪城區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張本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犯罪事實:2010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張本平利用其擔任綿陽市涪城區龍門鎮黃木村村民委員會委員、村文書兼報賬員的職務便利,私自將黃木村集體資金人民幣432.2萬元用於個人進行營利活動。

回顧自己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歷程,都是貪念私慾和僥倖心理在作祟。一直以來我就懷著“也許沒事”的僥倖心理,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第一次犯罪發生在2010年,我當時擔任綿陽市涪城區龍門鎮黃木村文書兼出納,負責收取外來人員在黃木村購買宅基地費用,按照村上要求該筆費用應當存入村集體賬戶。我當時心想這筆費用的資金量很大,存入銀行一定能獲取一大筆利息,於是我先後三次將400萬元轉存到自己的個人賬戶。存款3個月到期前,村黨支部書記催繳這筆款項,我為了多得利息等到3個月期滿後,才於2011年1月24日將這400萬元本金轉入了村集體賬戶,我從中獲取了1.7萬餘元的銀行利息。

由於平時疏於學習,不注重黨性修養,我逐漸迷失了方向。每當看到昔日的同窗朋友開豪車、住高檔小區、聚會時揮金如土的場面,再想想自己已年過半百,辛辛苦苦工作幾十年卻還只“混”了個村文書,這種巨大的落差使我心理極其不平衡。我於是產生了做人一輩子,不能太虧欠自己的念頭,貪腐之心也就越發強烈。在這種嚴重錯誤思想的驅使下,我一次次向集體資金伸出了貪婪之手。2015年4月18日,我擅自將自己管理的27.2萬元集體資金存入自己開的賬戶,截至案發時,銀行利息已有1萬餘元了,為了獲取更多銀行利息我一直沒有取出。2017年11月22日,有朋友做生意資金週轉困難,提出向我借錢的請求,在抹不開面子的情況下,我就私自將自己保管的集體資金5萬元借給他使用了,我就這樣一步步深陷犯罪的泥潭無法自拔。

在辦案檢察官的耐心教育與幫助下,我對自己的罪行有了徹底的悔悟和認識。作為一名受組織培養多年的國家工作人員,我沒有堅守住為官為民的底線,將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自己斂財致富的手段,在金錢的誘惑下,我的所作所為辜負了組織對我的培養,辜負了人民的信任,辜負了父母的養育之恩,導致我自毀前程,家庭支離破碎,我心痛、我懺悔!

來源:檢察日報 (本報通訊員王蘇 龐曉芳 記者劉德華/整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