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錄」認爲「也許沒事」,結果越陷越深

●懺悔人:施耀忠

●原任職務:海南省公路勘察設計院院長

●觸犯罪名:受賄罪、貪汙罪

●判決結果:2018年1月29日,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以施耀忠犯受賄罪、貪汙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

●犯罪事實:2000年至2014年間,施耀忠利用擔任海南省公路勘察設計院院長職務之便,在勘察項目分包、建設工程發包及工程撥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李某等4人賄賂款共計246萬元。另外,施耀忠還貪汙公款4.1萬餘元。

往事不堪回首。1963年7月,我出生在江蘇海門。1981年9月至1988年7月,連續7年在南京工學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專業本碩連讀學習。剛剛畢業,趕上了海南建省辦特區,我很快來到海南省公路勘察設計院當了一名科員。

我憑著當時的高學歷,靠著自己天資聰穎,很快受到了領導器重。2000年2月,37歲的我被任命為海南省公路勘察設計院院長,成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獲得了海南省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稱號。

記得我在一份反腐敗提案中這樣寫道,“親”是要求政府主動和民營企業家親近,主動幫助解決企業的困難,而“清”則要求政府官員在和民營企業家交往中要保持清白清廉。這種新型政商關係下,我們一定要把企業發展好,提高民營企業家自身素質,守法合法經營,光明正大發展。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表面上對腐敗現象深惡痛絕的我,卻在半年後東窗事發。很快,我這個“雙面人”的貪腐問題浮出水面,“假面具”亦被撕開。

當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後,我才認識到,只有深刻反省,主動交代自己的問題,才能夠真正痛改前非。應該說,自己所犯的貪財型犯罪,是深思熟慮後的故意犯罪,之所以“深思熟慮”後還會實施犯罪,都是因為僥倖心理在作祟,就是“也許沒事”這樣一種想法改變了自己的命運。我就是懷著“也許沒事”的僥倖心理,在貪婪的泥坑中越陷越深,最終不能自拔。

痛定思痛,我深知自己行為的危害性。深刻反思,我為自己的貪心感到非常後悔。只有坦誠地向組織做出積極、主動的舉動,才能求得一個贖罪的機會。審查期間,我將自己收受的167萬元好處費退出。

法庭審理時,最後陳述階段我懺悔道,我的犯罪,確確實實與公訴人說的一樣,因為長時間沒有學習法律,法律觀念淡薄,再加上一時糊塗,做了傻事,走上犯罪道路。我辜負了黨的培養,辜負了組織的提拔,也給家人帶來了痛苦。在獄中,我有足夠的時間去反省、去悔罪,去徹悟一念之差帶來的終生遺憾。

(江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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