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藍玉黨案」屬冤案?弄清楚這些史實,您可能覺得他死有餘辜

明初“藍玉黨案”屬冤案?弄清楚這些史實,您可能覺得他死有餘辜

紹興人葛虛存從眾多清人筆記小說、方誌、文集、書牘、奏摺、詩話中收集了近六百則清朝名人軼事,編纂成《清代名人軼事》一書。

書中有一件關於大將軍年羹堯治軍嚴酷的軼事,說年羹堯治軍極嚴,往往一言既出,軍中部屬、將士必須無條件執行。某日,年羹堯乘坐轎輿出行,天降大雪,部屬按照規矩扶輿而行,雪片鋪滿手上,手指凍僵凍壞。年羹堯心生憐憫,下令道:“去手!”意思是不必扶輿了。扶輿的部屬卻會錯了意,各各抽出佩刀,斬下了扶輿的手,一時間,鮮血淋漓,染紅了雪地。年羹堯後悔莫及,卻無可補救。

軼事後面的讚語是:“其軍令之嚴峻,有如此者。”

也有人由此附會,說年羹堯得將士如此死心塌地聽命效力,引發了雍正的殺心,最終年羹堯下場悽慘,全家不得好死。

其實,年羹堯這則軼事是假的,乃是“抄襲”自明朝大將軍藍玉的事蹟。

明初“藍玉黨案”屬冤案?弄清楚這些史實,您可能覺得他死有餘辜

藍玉曾奉朱元璋之命前去四川建昌鎮壓月魯帖木兒的叛亂。

出征之前,朱元璋召藍玉進京面授征討方略。

事畢,朱元璋讓諸將先走一步,自己要留下藍玉單獨交待幾句。

但是,朱元璋連呼三聲,竟沒有一個將領移步。

最終,藍玉一揮衣袖,諸將馬上退得乾乾淨淨。

朱元璋看到藍玉在諸將中竟有此威勢,從此深懷疑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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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玉身長面赤,是開平王常遇春的妻弟,有大將之才,和徐達、馮勝並稱洪武年間三大將。

藍玉征戰沙場,居功至偉。洪武十四年,他出徵雲南,迫得元梁王把匝剌瓦爾密投滇池自盡。旋又西進,迭克大理、鶴慶、麗江、金齒、車裡、平緬等地。

朱元璋龍顏大悅,下令增其歲祿五百石,並冊封其女為蜀王妃。

而藍玉最大的功績,是洪武二十一年任徵虜大將軍,統帥十五萬大軍北征,於捕魚兒海(今貝爾湖) 東北方向八十多里處大破北元嗣君脫古思帖木兒,俘獲脫古思帖木兒次子地保奴、愛猷識裡達臘妃及公主以下百餘人。又追獲吳王朵兒只、代王達裡麻及平就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千七百人。並獲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繳馬駝牛羊十五萬餘,焚其甲仗著蓄積無數。不久,又襲破北元丞相哈刺章的營盤,獲其人畜六萬。

朱元璋賜敕褒勞,“比之衛青、李靖”,晉封為涼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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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藍玉既沒有衛青的恭謙知禮,也沒有李靖的低調遜讓,而是自恃功伐、專恣橫暴。

北征途中,藍玉私吞了“駝馬珍寶無算”,還要強娶北元嗣君脫古思帖木兒的妃子(該妃後來不堪其辱,上吊自盡)。

藍玉南返至喜峰關,值半夜時分,守關官吏沒能及時開門接納,藍玉大發雷霆之怒,縱兵毀關,破門而入,斬殺守關將士千百計,氣焰囂張,蠻橫無禮。

回到家裡,藍玉蓄養了數千家奴、義子,橫行霸道,魚肉百姓。

藍玉的家奴強佔東昌民田,被御史查問,藍玉二話不說,將御史捆綁起來,痛打了一頓。

藍玉的家奴還依仗藍玉的權勢霸佔了雲南大量官鹽。

……

相對來說,上面說的都是小事。

最觸犯封建統治者神經的,是藍玉操軍中大權於一己之手,軍中將校的升降進退全由他說了算,這還不算,還越禮犯分,“床帳、護膝皆飾金龍,又鑄金爵以為飲器”、“馬坊、廊房採用採用九五間數”。

一開始,朱元璋並未覺察到藍玉這些非法越禮行為。

但洪武二十五年底,發生了一件小事,讓朱元璋對藍玉產生了警覺。

該年年底,藍玉平定月魯帖木兒了的叛亂,班師回朝。

在朝堂之上,朱元璋封藍玉兼太子太傅。

藍玉不以為之喜,反以為之恥。

原因是馮勝、傅友德兩人均兼太子太師,藍玉自己不應該位居馮勝、傅友德之下,大發牢騷說:“我不堪太師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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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聽到了這一牢騷,卻沒有任何表示。

藍玉因此怏怏不快,私下對家人和親信說:“上疑我矣!”

藍玉的親家、靖寧侯葉昇於八月間以“交通胡惟庸”的罪名被殺,藍玉前思後想,覺得有可能是葉昇的口供指認他為胡黨,朱元璋已經對自己產生了猜忌,因此起了謀反之念。

他說:“我想胡黨事公侯每(們)也廢了多,前日靖寧侯為事,必是他招內有我的名字。我這幾時見上位(朱元璋)好生疑忌,我奏幾件事都不從,只怕早晚也容我不過,不如趁早下手做一場。”

實際上,早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發時,朱元璋就已經發現了藍玉有與胡惟庸合謀的跡象,但朱元璋考慮到他是常遇春的小舅子,“以開平之功及親親之故,宥而不問”。

藍玉把“下手做一場”的時機定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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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在上一年(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因受不住皇太子病死的打擊,已萎然病倒。藍玉認為“如今上位病纏在身,殿下年紀又小,天下軍馬都是我總著”,就緊鑼密鼓,密遣親信,暗中聯絡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後軍都督府同知祝哲、中軍都督府同知汪信等和自己過去的老部下,鼓蠱和煽動說:“我親家靖寧侯做到侯的位子,如今把他廢了。前日說教做太師,今番又著別人做了。我想上位容不得人,公侯每廢了幾個,久後都是難保全的。你眾人徵南征北許多年,熬得個千百戶、總小旗做,沒一日安閒快活,你肯隨餚我一心時,早晚來我根前聽候。”

他之所以選擇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十五日動手,是因為這天,朱元璋會外出南郊躬耕籍田。

他讓諸將分頭蒐羅士卒和馬匹、武器,做好起事的準備。

藍玉於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初一對擔任謀反主力的府軍前衛步軍百戶李成下達命令:“我想二月十五日上位出正陽門外勸農時,是一個好機會。我計算你一衛裡有五千在上人馬,我和景川侯兩家收拾伴當家人,有二三百貼身好漢,早晚又有幾個頭目來,將帶些伴當,都是能廝殺的人,也有二三百都通些,這些人馬儘夠用了。你眾官人好生在意,休要走透了消息。定在這一日下手。”

不過,藍玉的密謀,早被錦衣衛的特務察覺。

當日,錦衣衛指揮蔣瓛就向朱元璋告發了此事。

朱元璋隱忍不發,二月初二,召令馮勝、傅友德、常升、王弼、孫恪等人從山西、河南趕回京師。

二月初八,趁藍玉入朝之機,即下令將其逮捕

二月初九,藍玉被投入錦衣衛大牢。

二月初十,藍玉以“謀反”罪被處死,夷滅三族。

藉此機會,朱元璋株蔓牽連,打擊了一系列驕橫跋扈的功臣,“族誅者萬五千人”。

明初“藍玉黨案”屬冤案?弄清楚這些史實,您可能覺得他死有餘辜

“藍玉黨案”因此成為了繼“胡惟庸黨案”之後的明初大案。

最後補一筆:有野史載,朱元璋弄死了藍玉後,仍不解恨,命人剝下他身上的皮,送到全國各地巡迴展覽。藍玉皮展覽的最後一站是蜀王朱椿就藩的四川成都。藍玉的女兒為蜀王朱椿的王妃,蜀王夫妻倆把藍玉皮收好,放在王府端禮門城樓上,這一放,就放了差不多三百年,後來落入了攻入四川的張獻忠的手中。

稍有腦子,就知道這則駭人聽聞的軼事是假的。

試想,一張人皮,在風侵雨蝕、蟲噬蟲啃的漫長歲月裡,能做到如此毫髮無傷,豈非世間神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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